[新聞] 公務員考績草案說明 200人「尊嚴」出席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huah)時間12年前 (2012/08/11 19:07), 編輯推噓16(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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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7287525.shtml 【聯合報╱記者李承穎/南投報導】 2012.08.11 03:43 am 公務員考績法草案中考績丙等比率不得低於3%,引發公務員不滿聲浪,考試院銓敘部在全 台各地舉辦說明會,昨天來到南投,有公務員不滿的說「考績法強制設定3%,根本是假 設大家都是小偷,會錯殺許多無辜的人」。 銓敘部常務次長涂其梅說,並不是一個單位強制3%丙等,而是整個機構,譬如南投縣政府 裡頭的3%,不是縣政府某個處室的3%,且機構內24人以上才成立考績委員會,不會有少數 人的機構還要評比的狀況出現。 考試院銓敘部昨天舉辦公務員考績法草案宣導說明會,兩百名公務員齊聚縣府地下室二樓 ,過程平和,但人人頭綁「尊嚴」頭巾,個個表情嚴肅,發言時更是情緒憤慨。 與會桃園縣公務人員協會理事徐秋菊指出,強制3%丙等是「制度殺人」,就像一個國家因 無法處置少數壞人,以致治安不好,為防止犯罪就判一定「比率」的人民重刑關進監獄, 再輔導其重返社會,不僅會錯殺認真的公務員,也會讓他們人格遭扭曲。 縣府秘書長陳正昇也認為,硬性規定丙等比例不得低於3%,有可能淪為主管整肅異己工 具或不公平對待,他不反對改革及相關公務人員法規修正,但是中央政府也要「顧及公務 人員的尊嚴」。 涂其梅說,目前考績法都是草案,將彙整全台意見作參考。丙等比例是希望讓公務員能夠 進步,為免於政黨打擊或主管整肅異己工具,平時會要求單位主管加強面談考核,也會有 申訴管道,增加公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217.225

08/11 20:04, , 1F
不管怎樣,還是硬要通過,說明會徒具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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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2, , 2F
要做得漂亮就是九職等以下3%,簡任官以上5%,且各職等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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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33, , 3F
整個機構平均3% 那還是一樣啊...當然不會是小單位裡都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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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34, , 4F
但是假設某些單位低於平均 那是否其他某些單位就要高於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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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58, , 5F
說明會就是要翻桌 還要帶一家老小來哭才有用喔
08/11 20:58, 5F

08/11 21:39, , 6F
強制3%丙這種餿主意讓誰吃都是不合理的 大家一起倒心態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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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43, , 7F
http://ppt.cc/njpL 自由時報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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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46, , 8F
南投有g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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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1, , 9F
我媽去了@@ 聽說次長一直強調他是基層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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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2, , 10F
那他怎麼不知道地方派系的問題ˋˊ 分明要讓基層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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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14, , 11F
基層出身如何?還是要聽院長部長的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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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32, , 12F
基層會高升的通常都是大狗? 不然就是配合做些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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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37, , 13F
邁爾斯定律(MilesLaw) 職位決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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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05, , 14F
現在的考績是以官等評定,但為何簡任考甲的比率遠高於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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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06, , 15F
應該要公平的話,簡任賤任考甲的比率不得高於75%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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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27, , 16F
考績都嗎是假的,認真做事不如會拍長官?這種人會乙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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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34, , 17F
常務次長不幫公務員發聲卻甘願做政客打手 難怪能升到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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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0:24, , 18F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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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1:35, , 19F
最後一段說的那是甚麼廢話?我怎麼看不太懂回答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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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3:01, , 20F
職位越高的鬥爭能力越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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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7:27, , 21F
主管一定考甲 那丙等當然留給基層囉^^ 偉哉 OO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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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45, , 22F
有種就考績下打上阿 這些高官有夠可惡 一直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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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8, , 23F
簡任官先試行3% 若順暢全部實行我必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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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59, , 24F
有出席的人,記得要他們加註,該“單位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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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2:00, , 25F
不然這種說明會,就是一種讓你默示承認支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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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2:54, , 26F
基層出身又如何? 講的話如果離底層現實太遠那我就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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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2:55, , 27F
疑他是不是真的當過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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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3:08, , 28F
說明會辦心酸的 他們頂多做做樣子對三丙方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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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3:09, , 29F
企圖用話術來掩飾三丙的黑暗面 一方面做給人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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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3:10, , 30F
代表他們有做事 上面的逗個官又表示:安全又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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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3:10, , 31F
死的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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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3:33, , 32F
推簡任官先試行3% 若順暢全部實行我必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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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11, , 33F
先說明若首長貪汙 底下之前被打丙的怎辦?
08/12 15:11, 33F

08/12 15:13, , 34F
我想又會要被打丙的舉證自己考績與首長貪汙有關聯才有救
08/12 15:13, 34F

08/12 15:14, , 35F
舉證的了 就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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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1:00, , 36F
推先從簡任試辦 ~~只會先欺負基層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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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1:11, , 37F
這麼棒的法案當然要優先讓給簡任官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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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7:07, , 38F
這麼棒的法,沒理由勞基法不納入
08/22 17:07, 38F
文章代碼(AID): #1G9ZpQoM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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