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因公受傷的慰問金誰要付?
最近被問到一個案例
機關的同仁外借去支援上級機關出勤(詳細來講 是地方二級機關去支援中央機關)
但在執行勤務時受傷 請了公假 現在要請慰問金
依據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8條
「公務人員因公受傷者,應檢具公務人員因公受傷慰問金申請表一式
一份,詳述事件發生經過,並檢附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
出具之診斷證明書(含住院或接受治療原因),向其服務機關學校
申請核定後發給。.....」
其中"向其服務機關學校申請核定後發給"
申請的機關應該是"該員原本服務的機關"還是"去支援所服務的上級機關"?
因為該員受傷完全是因為執行上級機關交付的任務
原職務機關只是派個人去給上級機關而已 並不清楚任務內容
可是現在上級卻叫該員去向原機關請慰問金
在法規上似乎也看不出到底是指哪個機關要付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資深的前輩可以提供些案例或依據供參考一下
不然感覺兩邊機關都在踢皮球 衰的只有受傷的該員而已
先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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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3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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