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考績法應晉俸級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做男人要有膊頭)時間12年前 (2012/04/19 16:26),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本法第十條所稱不再晉敘,指考績列乙等以上者,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晉 : 之俸級不予晉敘。但考績獎金仍應照發。 : 今天朋友問我,依這些法條的意旨 : 是不是說例如:甲於民國99、100年,均取得年終考績甲等 : 於民國101年4月由委一升委二,然後不論101年他年終考績是甲還是乙 : 均不列入102年的晉級計算? : (就是說 101考甲 102考甲 也不晉級, : 要103再考甲或103、104考乙才晉級?) : (雖然法條都是一堆中文字,但合在一起真的是看不懂啊...........) 99 100都甲 101/1/1(生效日)會直接升委二 書記的缺是1-3 所以這裡不會被卡的 薦7時 已經連二甲 但還沒佔到專員缺 就會繼續卡在7 等到某一天佔到專員缺了 他那天會跳上8 不過那年的烤雞就沒法再用了 所以要都不被卡關的最順方式就是提早佔到缺來放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3.214

04/19 16:32, , 1F
感謝回答 ^_^
04/19 16:32, 1F
文章代碼(AID): #1FZympUo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FZympUo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