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替代役男 竟兼公務員職務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溫醇)時間12年前 (2012/04/19 12:28),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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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否有人知道, 一般替代役跟研發替代役之工作性質(屬性)差異在哪裡? 因為法源好像都是「替代役男實施條例」... 今天這個事件,是特指一般替代役不可以,還是連研發替代役都不可以? 據我所了解,有些研發替代役是當一個業務承辦同仁在使用, 難免會有公文簽辦、物品採購等事情.. 這些都是違規的囉? 至於q板友所言未免太嚴重了, 真正有事負責任,公文上面還很多人蓋章, 而且若承辦人身分真有問題,上面蓋章的人更慘吧~ ※ 引述《qwereer2004 (PP)》之銘言: : 我有看新聞 真的還刻了一個 替代役 XXX 的職名章 給他用 : 公文右上聯絡人 也是替代役的名子 真是太誇張了 : 這很表明了就是 機關想用替代役辦公 卻又不想負責任 誰辦就誰要負責連絡 : 一般地方政府 雖然也會這樣 但還不至於太招搖留下證據 都是偷偷來 : 至少要掛個承辦 : 可見中央機關這個陋習太不高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71.253

04/19 23:50, , 1F
研發替代役我那時還沒有 不過我當替代役時 就幫承辦擬過
04/19 23:50, 1F

04/19 23:51, , 2F
公文 只不過找個約僱蓋章 所以只能說這單位太白痴
04/19 23:51, 2F

04/19 23:51, , 3F
要做符合制度下的「工作」方式可是很多種…
04/19 23:51,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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