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交訴字第49號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前段業務過失
傷害罪、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之肇事逃逸罪。被告以一
業務過失行為,ooo、xxx二人,為想像競合犯,
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處斷。被告所犯業務過失
傷害、肇事逃逸二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
另被告具事實欄所示刑之執行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
案紀錄表可參,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本
案有期徒刑以上之肇事逃逸罪,就此部分構成累犯,應按刑
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加重其刑。末查被告係駕小貨車送
牛奶之人,其駕駛應屬附隨業務,起訴書記載伊乃「營業小
貨車司機係以駕駛為業務之人」,應予更正。爰審酌被告輕
忽草率、違反義務之程度,見他人倒地受傷不予理會之冷漠
心態,犯後砌詞狡飾,輕挑陳稱「...,世界上巧合的事
情很多,無巧不成書,巧合的事常發生。」、「現在有很多
人都透過假車禍來詐財,我懷疑這件事情怎會那麼巧合,有
機車自摔,又剛好有這人出現,又剛好有人騎車攔下我,說
我撞到別人的車。會不會是聯合起來要跟我詐財,...」
(偵查卷第二三頁參照),疏無悔意,素行不良,惟楊玫蘭
、蔡金城傷勢非重,肇事逃逸地點在都市人多處所,對於被
害人可能無法獲得救助之抽象危險程度較低,及其他一切情
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以資儆懲
。
如果你是檢察官..聽到被告講這些屁話..你會不生氣??
世上做錯事還如此顛倒是非的人..不是壞人是什麼??
※ 引述《meanhorse (小草)》之銘言:
: 新頭殼newtalk 2012.04.17 楊宗興/台北報導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1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一段檢察官與被告的對話錄音,
: 披露檢察官態度之惡劣。錄音內容中檢察官對被告說:「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怎樣?
: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表示,這種檢察官已經不是個案,希望法務部正視檢察官評鑑
: 的問題。
: 司改會多次披露檢察官草率辦案的案例,呼籲法務部通盤檢討檢察官評鑑制度,然而法務
: 部至今沒有具體措施。
: 林峯正指出,這個案子案號是民國100年偵字5511號,並不是很久以前的個案,而且承辦
: 檢察官是台北地檢署的林冠佑檢察官,也不是甚麼偏遠地區的地檢署,居然還發生這種事
: 件,實在叫人對檢察官的素質感到憂心。
: 司改會在記者會現場播放一段偵查庭的錄音,其中被告因為一起普通的車禍擦撞導致被害
: 人跌倒,錄音中不時聽到檢察官訓斥被告、阻止被告陳述意見,林冠佑檢察官對被告說:
: 「是不是壞人是我說啦!」、「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怎樣?」檢察官甚至要求被害人
: 不能和被告和解,他對被害人說:「說句實話,我就不喜歡他」、「你們要挺我,不可以
: 跟他和解!」他還說「看他(被告)那個樣子,我就想關他!」
: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表示,以前法官的態度也很差,後來在司改會進行法庭觀察後
: ,法官態度已經有所改善,然而檢察官往往高舉「偵查不公開」,讓民間團體很難進行監
: 督。他強調,這個案子絕非只是單一個案,民間團體看到了問題,法務部不可能不知道,
: 希望法務部拿出誠意解決問題。
: 林峯正說,這個案子是因為被告向法院申請錄音才讓這些資料得以曝光,但是有多少遭態
: 度不良的檢察官對待的民眾,因為不懂程序或者是超過申請錄音的期限而無法申訴?他呼
: 籲法務部應該正視不適任法官的問題,拿出滿足人民期待的檢察官評鑑制度,讓不肖檢察
: 官得以被制度淘汰,改善司法品質。
: [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4241]
: http://ppt.cc/bg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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