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不幸被告...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找不到對手ORZ...)時間13年前 (2011/06/20 21:41), 編輯推噓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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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庭請事假,如果你不講沒人知道你是去開庭,地檢署跟公務機關並沒有連線 ,不要想的這麼恐怖。 2.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的罪,現在的人這麼濫訴,被告也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放寬心 去受訓吧。 3.如果擔心的話,去司法院的網站上看判決書和判例、法律見解,可以知道上地檢 署時如何對應,也可以大約知道是會不起訴或會判多久,反正就算有罪也是6個月 以下可以易科罰金的,不會被關。 4.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的罪,一審判決前都可以撤回告訴,最糟的情況就是起訴後 再談賠錢和解囉。 反正現在擔心是多餘的,多看些法律見解 看開庭時要如何凹比較重要喔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9.84

06/22 04:10, , 1F
公務員出庭沒辦法請公假嗎? 為何一定要請事假?
06/22 04:10, 1F

06/22 21:44, , 2F
補血推~1樓懂不懂公假的意思呀?! 當事者是因公被告嗎?
06/22 21:44, 2F

06/23 01:28, , 3F
對於引戰噓文 各位別理會即可 推噓文皆要留意
06/23 01:28, 3F
文章代碼(AID): #1D_quHEz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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