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假期間可否兼職?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迪兒)時間13年前 (2011/03/19 23:03),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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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如果我在請育嬰假的期間在外兼職一次(約$2000) 且是公務員服務法中的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團體 兼職薪水現領, 但要留下身分證字號作為報帳(交通費) 這樣有違反公務員的規定嗎? 感謝各位的解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8.243

03/19 23:36, , 1F
違反呀(長官說了算),更何況六成本俸都領了
03/19 23:36, 1F

03/19 23:37, , 2F
只是...要逮到才算數,反正就這樣,個人造業個人擔,收工
03/19 23:37, 2F

03/20 03:08, , 3F
好像有機會解套XD http://tinyurl.com/4u9xqqd
03/20 03:08, 3F

03/22 11:29, , 4F
育嬰假又不是一直可以領六成本俸 其實是稱"育嬰留職停薪"
03/22 11:29, 4F

03/22 22:20, , 5F
六成本俸也是補助,若覺得不想沒錢,就...回來上班吧....
03/22 22:20, 5F

03/22 22:21, , 6F
要知道呀,留職停薪很多機關根本不找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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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2:21, , 7F
工作全 share 在同仁身上,大家也沒有加到一毛錢薪水
03/22 22:21,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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