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國旅卡刷高鐵票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資深象迷)時間13年前 (2010/12/11 22:14), 編輯推噓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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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bearity (^^)》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借這標題再請問一下 : 那可以刷國旅卡買高鐵的"回數票"嗎? : 假如可以的話.. : 只要我刷卡買票"當天"有休假就沒問題了嗎?? yes 因為電腦判讀不出來, 你去看那個印出來的A4單據就知道了, 他只會印"某某車站"刷了多少錢 根本不會秀出是不是儲值票 這時候就要靠人工捉了, 比如說, 你在台北車站刷了8000, 然後又在台中火車站刷了8000...也就是說,放假只有這兩個 車站有刷卡紀錄, 一看就知道有鬼 可是呢? 審核的人員,跟你一樣也都是行政人員, 基本上他根本不會去想你的旅程消費到底合不合理, 一定給你過得 並且另外, 就算衰洨遇到很認真的人在審核, 頂多就是那筆帳不給你過而已, 也沒虧,因為車票你已經在手了 =====> 差別的是,你今年可能要花24000(假設 台中車站那筆不給你過),促進消費,擴 大內需 應該沒有犯罪問題, 因為消費跟報帳都是真的,在14000元以內,都是自己的錢, 也沒A公家一毛錢(只是可能不太符合國旅卡的程序 ====> 程序不合法,不是補正就 退回溢領的款項而以,也沒甚麼) : 至於回數票是搭乘哪8趟(時間.地點)都不受有沒有休假的影響嗎?? : 謝謝~~~ 這跟下面這個"假消費"案例不太一樣, 下面這個案例是一隻牛剝兩層皮,一定會被捉: 就是88風災期間,吳敦義的隨扈跟著下去勘災, 然後他自作聰明, 打電話回台北,叫同事幫他請假 ,然後他就一次消費報了兩次帳 ===> 差旅 and 國旅, 等於是a了錢 http://www.nownews.com/2009/12/16/301-2547027.htm ============> 假消費,真報帳 ... 一定會被捉, 千萬不要做ㄚ 除了那個隨隨扈,一張發票報兩次帳的情形, 另外一種假消費的形式是, 比如說去運動商品店買黃金, 雖然那張A4單據其實也看不出來(也就是說,國旅卡檢核系統的那個單據 ,不打品名,算是個漏洞,),但這種被捉的機率也很高,被扒出來必死 ,這牽涉到犯罪問題了 -- 哇系象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22.196 ※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22.196 (12/11 22:46)

12/12 07:28, , 1F
其實很多東西都有人刷過,執行的界限在哪裡,也不是我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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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30, , 2F
原po刷回數票如果是拿去賣錢,還賣給原賣家,這帳又更說不清了
12/12 07:30, 2F
這個一定有問題的阿, 這還用說嗎? 不過原po的回數票是要自用吧(應該不是拿去賣)

12/12 07:32, , 3F
之前被請去坐的,有幾個認為他們自己的行為"違法"?,就算知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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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33, , 4F
定覺得不會倒楣到他才會去做吧?如果我個人做得到,我是會離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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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33, , 5F
議問題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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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29, , 6F
Q&A明明就寫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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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30, , 7F
而且那個金額那麼明顯 一看就知道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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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35, , 8F
系統過不見得補助核發下來不見得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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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36, , 9F
有同事是事後隔兩三年才被查出來還被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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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36, , 10F
而且當年申請的補助還要退還 等於沒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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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 刷回數票 ==> 系統一定會過 ===> 承辦人過的機率大(因為不會認真審) ===> 事後被捉到 , 就是錢退回去而已...談不上甚麼犯罪吧

12/12 08:37, , 11F
是刷車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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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39, , 12F
那個不是車票是旅行社商品旅遊卷還有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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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40, , 13F
移送的部分是有一張國外機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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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41, , 14F
人事政風事前也沒知會 居然說他詐領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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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41, , 15F
就直接送到法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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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8:49, , 16F
只要買了不得申請補助的商品再去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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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是前年才知道, 原來金玉堂,墊腳石(這兩間基本上已經快變成雜貨店了)不是甚麼都可以報 , ex: 遊戲軟體就不行,還有一些哩哩摳摳的,基本上書局除了買書以外都不妥.... 但目前好像沒有去墊腳石刷卡被移送,甚至連要你還錢的都沒有 反正這種東西,鄉民刷久了, 自然知道他們的審核標準在哪裡啦,沒有意圖不法(比如說假消費,換現金) 都不用怕巴

12/12 08:50, , 17F
然後別人認定這是詐領 光打官司就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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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9:17, , 18F
不是煩死而已,有個案例(不是國旅卡啦),檢察官偵而不決,每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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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9:18, , 19F
知您長官,貴屬涉案請來接受調查幾次,搞個幾年,您覺得考績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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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9:18, , 20F
啥樣子呢?我個人的想法,很難打到乙以上啦...
12/12 09:18, 20F
這個其實也很難說啦, 好像是93 or 94年, 有一狗票的人去某家店(好像是基隆路 那邊)換飾金,最後跟檢察官認罪協商(沒捉去關...還有少數不認罪的喔,下場不 知道怎樣??),那個案例,還被交通部做成案例發文全國重申,不能詐領國旅補助, 曾經在那家店消費的,快點自己出來承認 XDDD(那份文,我還留著) 這些人都算有前科了,從此以後考績都乙等嗎?

12/12 09:34, , 21F
前科是一次解決的,偵而不決的搞法是並沒有偵結,只是每年照例通
12/12 09:34, 21F

12/12 09:35, , 22F
知貴屬涉案中,所以當事人才覺得被整的哭不出來...
12/12 09:35, 22F

12/12 09:39, , 23F
所有的同事跟長官,隔一陣子都會被提醒,該員涉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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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9:41, , 24F
沒人想參加調查吧?所以很多人保持距離,案件未明,長官不想識人
12/12 09:41, 24F

12/12 09:42, , 25F
不明打個罪犯好考績吧..-.-
12/12 09:42, 25F
這牽涉到領導統禦之術了,兩方面來看 (1) 如鄉親講的, 直接打他乙等, 等案情清了再說, 以免被說識人不明 (2) 但反向來思考, 首長可以虛情假意的宣示, 無罪推定,罪疑唯輕, 俺相信我們同仁不可能犯罪,原則上考績還是看工作表現 or 用輪的 這樣一來, 也許這個犯罪嫌疑人如果最後無罪or罪證不足, 應該會被首長收服,變成一條乖乖的狗(也就是說,用調查期間的一年甲等, 而不需要動到占缺升官,就可以攏絡他, 對首長來講,太核算了)

12/12 09:50, , 26F
這是沒認定有罪,卻可以把人整很慘的作法...
12/12 09:50, 26F
※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22.196 (12/12 10:02)
文章代碼(AID): #1D0uSmJy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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