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增額一定要即刻參加分發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會蹦蹦)時間13年前 (2010/11/13 12:00),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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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說:應報到日起10天內未報到者,或 下次考試放榜前未分發者, 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以上的意思是: 若我(增額)不喜歡當次的缺, 或其他原因, 而不想參加當次分發(等下次), 或分發後不報到, 都不行嗎? 明明可以撐到下次考試分發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38.101

11/13 12:0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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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2:25, , 2F
當然不行啊 那正額的是不是也說這次缺不喜歡 要下次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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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每次你都不喜歡你會不當公務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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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增額上就該偷笑了~~不喜歡先做 又不是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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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再商調換單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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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6:39, , 6F
除非你在當兵 才可延後分發 只有這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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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04, , 7F
你的問題我也想過了,答案當然是不可能。所以不喜歡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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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04, , 8F
只能認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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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tWr5P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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