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不滿被投訴 公務員告市民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消滅白爛.人人有責)時間14年前 (2010/07/19 12:48),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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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p0307 (Heisenberg)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滿被投訴 公務員告市民 時間: Mon Jul 19 12:38:09 2010 蔡姓女子去年底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由基隆巿政府李姓辦事員接聽,蔡女 因問題未獲解決,又被李嘲諷,轉向巿長室投訴,事後李遭到懲處而控告蔡女誣告,蔡小 姐接到傳票又驚又氣,連承辦檢察官也驚訝「怎麼有這種公務員?」 李姓承辦員日前受訪時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表示意見。他的委任律師說,因為處 理過程有不清楚的部分及誤會,希望透過司法釐清真相。 巿府事後將李姓辦事員調離原業務,避免直接與民眾接觸。巿府人員指出,李姓辦事員已 多次被民眾投訴態度不佳,先前考慮他剛接業務兩個月是新手,希望給他機會,沒想到屢 勸不改,案經考績會調查後,記李申誡2次,李因此向公務員保訓會申訴但被駁回,沒想到 他除控告蔡小姐,還追加控告市府研考處科長、人事處承辦人員誣告、偽造文書罪。 蔡小姐說,只是向巿長室抱怨一下就挨告,很難接受,去年12月15日下午她打電話到「195 0」,希望官方幫她處理1件消費糾紛案,電話轉到基隆巿府工商科,由李姓辦事員接聽, 李告知她可上網申訴。 她答說,手邊沒電腦,加上時間又趕,希望李能協助處理,李卻說要書面才能受理,仍叫 她上網;她不滿問若不會打電腦的老人家怎麼辦?結果李就譏諷她,說若她不會上網又不 識字才幫她填。 由於雙方溝通不良,蔡女又急又火大,打電話到巿長室抱怨,巿長室人員請消保官處理, 消保官問她有無傳真機?也可傳真簽名即可,她才知道還可傳真。 蔡小姐說,當天處理完後,沒想到今年除夕當天她竟收到掛號律師函,李姓承辦員限她5天 內向巿府撤銷指他態度不佳一事,但她認為自己沒錯,沒想到就接到地檢署傳票,她到新 公司上班才3天就要請假「開庭」,擔心會影響形象,更不滿的是除夕夜收到律師函,讓她 「新年壞兆頭」。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732758.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29.6

07/19 12:38,
天龍人是開不得玩笑的
07/19 12:38

07/19 12:39,
基隆 天龍 傻傻分不清楚
07/19 12:39

07/19 12:39,
南部 不意外
07/19 12:39

07/19 12:39,
南部 不意外
07/19 12:39

07/19 12:40,
天龍人地位之高
07/19 12:40

07/19 12:40,
基隆只是天龍國的衛星城市而已 就這麼囂張
07/19 12:40

07/19 12:40,
考上了就是要囂張 怎麼樣?
07/19 12:40

07/19 12:40,
是屬地
07/19 12:40

07/19 12:41,
除夕夜? 這是新聞嗎?
07/19 12:41

07/19 12:41,
基隆的天龍血統也很濃,比例也很高的,只差地點不好而已
07/19 12:41

07/19 12:41,
純噓"故事"中的公務員
07/19 12:41

07/19 12:41,
希望最後能辦他誣告
07/19 12:41

07/19 12:42,
這樣給他懲處的主管也要被告吧
07/19 12:42
godofmoon:轉錄至看板 Keelung 07/19 12:42

07/19 12:42,
反正還不是爽爽做,等退休..
07/19 12:42

07/19 12:42,
蔡女是講了什麼被告?
07/19 12:42

07/19 12:43,
嘖嘖 繳稅養這些人....
07/19 12:43

07/19 12:44,
說她不會上網又不識字
07/19 12:44

07/19 12:44,
科科 我申訴你活該 你告我是她媽的搞屁
07/19 12:44

07/19 12:44,
天不怕地不怕的..告民眾再告自己的上司..比118學生證還威
07/19 12:44

07/19 12:45,
還以撤撤銷申訴當和解條件 覺得是不成立故意要嚇人
07/19 12:45

07/19 12:45,
檢察官好像也會告民眾
07/19 12:45

07/19 12:46,
李姓辦事員 告市府研考處科長、人事處承辦人員誣告
07/19 12:46

07/19 12:47,
真是笑死人 科長 人事是有到司法告你喔 誣告咧
07/19 12: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25.122 ※ 編輯: antibailan 來自: 211.21.25.122 (07/19 12:49)

07/19 12:52, , 1F
看內文就違反行政程序法了,告不贏吧
07/19 12:52, 1F

07/19 19:38, , 2F
處處有"阿飄"...單位有這種阿飄,真的麻煩大
07/19 19:38, 2F

07/19 20:44, , 3F
惡馬惡人騎
07/19 20:44, 3F

07/22 17:40, , 4F
還ok 你申訴我告你 大家都可申張的權
07/22 17:40, 4F

07/22 17:41, , 5F
07/22 17:41, 5F

06/11 22:15, , 6F
我也覺得還ok,誰知道民眾是不是真的無中生有?
06/11 22:15, 6F

06/11 22:15, , 7F
現在變成不管怎樣都先認定公務員一定是敗類的風氣也很糟
06/11 22:15, 7F
文章代碼(AID): #1CGzaS5P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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