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警署政風涉偽造筆錄 檢偵辦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PP)時間14年前 (2010/06/11 07:58),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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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政風室主任一向是檢察官兼任,該政風室係由少數政風人員 及多數警察調辦事組成,今天法院不去修理偵查主體檢察官,反而 柿子挑軟的吃,還真是高明。 警訊筆錄有證據的證明力,但政風室所作之訪談紀要僅為辦案參考, 當然媒體不知、不辨是理所當然,但法院法官、地檢署檢察官會不知道 才怪!但是人家審判長真的很厲害,把你罵一頓之後,接著說: 「不認為政風室涉及筆錄造假,只是不會辦案,沒有問到關鍵」,更扯 的是檢察官為了卸責所說的話以及就此放棄上訴態度。 所以平面媒體的頭版頭調報導以及各電子媒體所造的傷害已經造成,當然 報告是一定要寫的,只是事過境遷幫人收尾的工作的確很...... 我想這次法務部應該不會發澄清稿,畢竟在偉大的檢察系統之前,默默 承受是最好的態度。 寫這一些可能看不懂的還是很多吧,最後補上一句,各位在職者若因案 要自首或自白,不要僅向政風人員為之,否則法律上是不認帳的,切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30.53

06/11 08:33, , 1F
政風人員會帶你去自首的,你放心~
06/11 08:33, 1F

06/11 10:22, , 2F
所以呢?
06/11 10:22, 2F

06/11 16:41, , 3F
所以,跟政風自首,也是會帶去司法警察官處
06/11 16:41, 3F

06/11 16:41, , 4F
除非,版友自已還拿不定主意
06/11 16:41, 4F

06/11 17:19, , 5F
一直覺得政風室也是多餘的單位
06/11 17:19, 5F

06/11 20:04, , 6F
其實是要看機關,做多被嫌,做少說閒
06/11 20:04, 6F

06/11 23:48, , 7F
當初將筆錄那段話解釋為「認罪」是誰責任?
06/11 23:48, 7F

06/11 23:49, , 8F
起訴的檢察官可以兩手一攤事情全推給警察
06/11 23:49, 8F

06/11 23:51, , 9F
蒞庭的檢察官也是剛好比較倒楣被燒到
06/11 23:51, 9F

06/11 23:52, , 10F
以後恐怕不要太認真寫調查報告 免得被婊
06/11 23:52, 10F

06/12 09:04, , 11F
我也覺得 政風其實真的是多餘的單位
06/12 09:04, 11F

06/14 19:54, , 12F
對某些機關是,對某些機關有用..例如工程
06/14 19:54, 12F
文章代碼(AID): #1C4NmEV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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