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考績法躁進 崩毀中立法治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3/21 14:25), 編輯推噓14(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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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無論在私人公司或政府上班..... 只要有利可圖 利益夠龐大時~ 經濟學自利基礎下 任誰都會去做 循私舞弊的事 給一個公務員 一百萬不做 一千萬不做 那一億 十億如何? 會不動心嗎?? 公務員處理公眾事務 辦理公共工程 發包 辦理補助、查稅、舉發等 影響的都是多數人公眾權益 尤其取締違法 重大工程 伴隨的威脅、誘惑會不大嗎? 終身穩定保障的事務文官體制 收入難以大起大落、工作穩定 吸引經濟學上 『風險驅避者』特性較強的人加入... 輔以禁止兼職 使其專注本職 心無旁務 透過目前相對公平的國家考試制度 遴選專業能力足夠者任職~ 談收入上的發展性 沒有~ 但有一個相對比民間優渥的退休制度 任職文官體系內的事務文官 處理的是大家的事 面對一般誘惑 為了相對穩定能退休 當然更有力量去拒絕~~ 如果 廠商提出比其一輩子退休金 更多出許多的誘惑 又如何把持? 體制上是 把資訊讓更多的人知道 決定不能只有一人同意就作下 層層核章 陳報上級同意方式 讓廠商等同 要買通n個退休金~ 難度大幅提高 來保障施政從公眾利益觀點出發 儘可能持平中立 終身保障的文官體制下 藉職務權力犯刑法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和 貪污治罪條例的重度刑責 都是相對搭配的棒子制度 很重~ 禁止兼職 讓你不能培養第二專長 事業上的人脈... 被迫失業 公保沒有勞保的失業給付制度 逼得你在體系乖乖 易進難出 拿放著遠遠 等著你從年輕力盛做到年老力衰的退休金 當蘿蔔 這些為維護公眾利益的 配套與囚籠 建立的依法行政 行政中立 比私人公司面對的 資料保護法 背信 制度設計的差別相當大 您能想像 開單、查稅、監督處分、變更都市計劃審查 交給私企 或是單倚靠做個四年的民選首長嗎?? 要是權力集中他... 凡事他一個人蓋章就可以 買通他一個人 正等於買通整個行政機關般省事又省錢 原本 具工作保障的事務官 是政府機器裡的紅血球也是白血球 合法的政策 事務官去執行去做好是應該的~ 政務首長 不合法律(保障公益最低限度要求)的政策 得陳述意見 得要求首長 下白紙黑字 明確化其指示的證據 公務人員面對有 懲戒及懲處 雙軌制 這次草案中 懲處考評丙等 可是嚴重侵奪1/3工作權的大事 已經到了 懲戒層級的事 竟然可以不問重大事由 只問比例決定 首長 權力大增!!! 被考丙 去1/3工作權 誰還從公眾利益做事 常任事務官 白血球的功能沒了 工作不穩 沒退休金..... 還要誰堅持什麼??? 真正買通首長 等於 買通整個行政體系 靠人數少少的民意代表監督?? 媒體? 還是法官?? 原本文官體制的白血球功能喪失時~ 依法行政 中立的價值不再 制度丕變下... 有民間經驗應該不難想像 企業有多黑 政府就有多黑 原本工作保障 退休金制度已經崩毀了 能離開的離開~ 不能離 開的自己想辦法 有為者『治世之能臣。亂世之梟雄』 生命會自找出路 該淘汰的米蟲敗類有沒有? 有!   在約聘僱、在常任文官(含主管)、在民選首長、在民意代表、在法官檢察官 在私人公司各行各業難免都會有~ 以前沒有淘汰的原因在那裡?   法令缺乏丙丁等? 有啊~ 可不可以送公懲會 可啊~所以其實是有淘汰 不是沒淘汰  顧及法律、政府、社會的安定性 體制目的 淘汰人數、淘汰幅度有程度上的差別 那為什麼不管外面看 或是公務員從裡面看 還是有打混、態度隨便、不做事的人呢? 是考評只有上對下? 是考績會首長掌控流於形式? 是主管無力覈實考評? 還是背後景色太亮 玉山太高? 應該針對問題 要改進的目的 去訂定、修正手段 考評方式、比例的訂定 和 它的作用、效果 都應該深入考量 檯面上、檯面下的實情、問題 也都應該開誠佈公 廣納建言 多方評估 如此急推躁進的考績法修正草案 根本達不到目的 只會造成空前的體制崩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7.60

03/21 14:28, , 1F
推阿,快去投書報紙吧
03/21 14:28, 1F
※ 編輯: Hotem 來自: 219.71.207.60 (03/21 14:41)

03/21 14:40, , 2F
不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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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4:42, , 3F
未來沒關係沒錢的民眾都不用洽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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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4:44, , 4F
大家拭目以待 懷著恨意的公務員 行政還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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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4:44, , 5F
會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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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4:53, , 6F
在想以後上下層會不會大玩諜對諜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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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4:54, , 7F
長官打下屬丙等~下屬就去挖長官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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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08, , 8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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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zxc0901: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3/21 15:13

03/21 15:31, , 9F
我同事都說要去買針孔式攝影機了,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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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32, , 10F
作蒐證的動作,當爪耙子就對了.保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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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33, , 11F
自己就是要犧牲別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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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35, , 12F
原po有宋文老師的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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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36, , 13F
宋文老師真的有說過 考績法引起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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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9:36, , 14F
這是我看到現在最好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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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9:57, , 15F
講的真好 跟司法官不列入考績法修正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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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9:59, , 16F
相似之處 公務員文官的保障有討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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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0:30, , 17F
其實我覺得丙很少 但是很多人還是被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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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0:30, , 18F
這也要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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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1:08, , 19F
03/21 21:08, 19F

03/21 22:41, , 20F
原po寫的很好!!快投書啊!!!有投有機會的!
03/21 22:41, 20F

03/21 23:07, , 21F
反正也沒什麼好堅持的,嗯!深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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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08, , 22F
長官要A就給他A,別拿自己工作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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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09, , 23F
堅持守法維護公眾利益吃丙,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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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11, , 24F
申訴一定先抹黑你,真相永遠沒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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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12, , 25F
其實民眾投訴有時是自己不守規定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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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13, , 26F
承辦人不照規定來,你不肯他就投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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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13, , 27F
但投訴一成案,就可能影響考績,那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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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14, , 28F
我們去違法好避免被投訴?還是守規定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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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3:15, , 29F
自己吃丙嗎?
03/21 23:15, 29F
S1oan: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3/22 12:12

03/23 00:45, , 30F
閣下,你寫到重點了~我佩服你
03/23 00:45, 30F
文章代碼(AID): #1BfRlApI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