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銓敘部最新說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kuloda)時間14年前 (2010/03/06 07:37),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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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oly (齒輪)》之銘言: : ※ 引述《leitaibow (雷大寶)》之銘言: : 文長,恕刪部份 : : 1.為什麼要訂定丙等比率部分:按績效表現是常模分布方式,有好就 : : 有壞,但在現行制度下,因實務執行偏差與鄉愿文化,近年考列甲等 : : 及乙等人數比率高達99.7%以上,考列丙等占不到0.2%,考列丁等趨近 : : 於零,造成公務人員予外界鐵飯碗的印象 : 好一個績效表現是常模分布方式 : 那在三個標準差的情況為前提之下 : 常態模式的甲等和乙等為 99.7% 是很正常且正確的比例啊 : 這樣丙等的確約莫在 0.2% : 同時三個標準差外的丁等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呀 : 立法的人還真是貽笑大方 : 不懂統計還亂用詞句 : 雖然我研究所統計低空飛過 : 但至少我還知道統計裡基本的常態模式是怎樣 : 而且,常態模式和那個鬼 3% 根本沒什麼關聯好唄 : 要是我是長官,我真的會想把擬稿的人抓來直接打丁 而且大問題在於考試院不知道要「淘汰怎樣的人」 只知道要「淘汰人」 先說對於母體的推估好了 是不是常態分佈本身就是第二個問題 雖然也是個大問題 但是第一個問題是「分析的是什麼?」 我們可以說 全中華民國的公務員身高是常態分佈 體重是常態分佈 但是「考績」是常態分佈? 考績是什麼?! 規劃能力?庶務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自我成長能力 那我們或許可以說 我們要淘汰上述這些能力低於某些分數的人 比方說 我要淘汰體重超過60公斤的人 因為他不適任 這樣很明確 接下來透過普查或是抽樣推估 全國的公務員的確60公斤以上的佔3% 而且約呈現常態分佈 然後勉強訂出3% 即便是如此 依照目前的制度都還是無法找出那3%來 因為那3%並不是平均的分佈於各機關中 極端值並不會平均分佈於各每機關 現在就像建中資優班跟國中放牛班要同時淘汰3%一樣可笑 更何況考試院搞清楚自己要淘汰的到底是怎樣的人了嗎? 根本沒有! 不是身高體重 沒有客觀基準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淘汰哪種人 沒有所謂60公斤的門檻值 沒有能力的門檻值 只有比較值 更遑論考試院會知道他要淘汰的那種人是不是佔3% 可能佔2% 可能佔1% 可能10% 20% 考試院只知道的是 「我要淘汰 其他我不管」 我也不知道我要淘汰誰 於是建中資優班跟國中放牛班都要淘汰3% 明明一個是高中 一個是國中 一個資優班 一個非以升學為主 放在相同天平 淘汰掉相同比例的人 考試院的講法硬扯一些統計的東西 根本在理論上就錯誤百出 荒謬至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61.251 ※ 編輯: kuloda 來自: 114.36.161.251 (03/06 07:38)

03/06 07:45, , 1F
真想看看考試院如何畫常模分布圖出來
03/06 07:45, 1F
※ 編輯: kuloda 來自: 114.36.161.251 (03/06 07:50)

03/06 07:55, , 2F
銓敘部:這篇說明誰寫的?喫丙!
03/06 07:55, 2F

03/06 14:25, , 3F
沒錯 念高職的主管 跟念研究所的承辦
03/06 14:25, 3F

03/06 14:25, , 4F
居然是研究所要被淘汰喔
03/06 14:25, 4F

03/06 14:46, , 5F
樓上,還是應該要回歸績效問題比較好!
03/06 14:4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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