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惡法草案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HY)時間14年前 (2010/03/03 09: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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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針對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的問題(大問題) 大家都知道 不過 不管有沒有用還是應 反應給立委知道 總不能坐以待斃眼睜睜看惡法上路 (等死QQ) 所以我是打算一直寄信反應 即使該法通過了但若部分條文有所修正 也比較好 今日第一彈 (可能寫的不好~~很抱歉) P S 今天才知道有109位立委 @@ 寄的好累!! 標題: 惡法草案-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 委員您好: 對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個人有一些意見 1.「獎優」部分,新增優等,上限為五%,「汰劣」部分,丙等比例訂為三% 不知道考試院是哪位先知 將獎勵與汰劣設限為5% 與3% 是不是夢到哪位神仙托夢告知其台灣政府就是那麼爛 只有5%的公務人員是認真的 又搞出一定有3%的人是爛的 這政策 感覺是只為改革而改革吧??? 真的改變的了整個體係嗎???? 我想當初設法規的用意是好的 但是現在卻看不到設定的道理在哪??? 視想若每年都要有3%的人按規定打丙 若大家表現得都很好 卻倫為依規定 一定要有人打丙 真的是很奇怪 2.丙等最少3% 升職乙等取消 在現今升等就已經相當困難了 再取消乙等升職 我想一些優秀但基層人員不用妄想會升等了.... 3.評比方式 加入同儕互評??? 是怎樣 下層的人只能被上層評分 想搞一個互評 卻又不開放下層評量上層 要知道 很多事是由上層指示與決定的 那上層做錯了都不會被這個機制所淘汰 要這無用的法規作啥 我想每個公務員是樂見改革的 只是現階段的草案有許多弊端 真能改善公務體係嗎???? 建議相關單位應把設限原因 說清楚 增加下層評量上層機制 不然只是淪為有心人士 獨權與排他的工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6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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