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政府機關財產借用或買賣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翼之星)時間14年前 (2009/09/12 01:1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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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看法,供您參考: 1.請你找個時間,帶著財管人員給你的財產詳細帳目和數位相機, 到對方機關去將該項財產鉅細靡遺的拍照, 能夠現場核對出來的東西,帳目表和財產上均黏貼數字標籤後照相存證。 比對不出的,一樣編號照相,回家慢慢對。 2.做完1後,回家把照片和帳冊比對一下, 看哪些是確定借出去的,哪些則是可能借出的,哪些是根本無關的。 列表出來,跟財管人員複核,無誤後準備上簽。 3.等帳冊和借出的財產明細都清楚後,上簽敘明本案緣由,附財產借用契約, 奉核後函請對方機關用印後送回, 如此即完成借用手續。 4.如果對方不打算歸還,或打算借用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爛的話, 3.的呈核步驟中,簽呈就寫建請辦理「無償移撥」, 奉准後請財管人員依各機關的作法辦理移撥手續。 (請絕對不要辦理有償移撥或買賣,那個涉及到預算和金錢的支付, 沒事不要碰,徒增工作量和困難度而已) 5.已經報廢的部分跟你家的財管人員講好,就當作沒看到, 也不要理會,省得還要辦補列財產或物品帳的手續。 完成3以後就不會有行政或法律上的責任。 還有不管是移撥或借用,務必記得辦點交(要留下書面記錄), 從此兩方責任清楚明確,省得以後對方將財產弄不見, 硬賴說是你沒給。 ※ 引述《dcfruda (dc)》之銘言: : 小弟最近被一筆財產的問題困擾 墾請大家幫忙 : 事情經過如下: : 單位主管在前幾天帶了一個其他單位的人來跟商借我所保管的財產(平常沒在用但未過報 : 廢年限) : ,當天那些財產就被載走了(體積不算小,價值數十萬),過沒多久財產管理人員說這樣違 : 反財產 : 管理規則,單位間的借用必須訂借用契約與公文才可以外借其他單位,而且最近正在做財 : 產盤點 : ,希望能將財產點清楚再做借用。以下是財產管理人員的給我的建議: : 1.請對方將財產運回,點清楚後再請對方來文並等雙方訂定契約後再借取這批財產 : (可是這批財產搬運不易,對方不一定肯幫忙,而且對主管很難交代) : 2.這批財產去了應該就不會回來,可以移撥或經由買賣程序交給對方保管,請問具 : 體上有什麼作法呢? : 3.對方搬走的財產其中一部份早已經報廢,只是沒清理掉,可是如果要借他們這些 : 報廢的財產並沒有編號,請問該如何處置? : 財產管理人員跟我說東西是我在保管,也是我借出去的,希望我能處理這件事,可 : 是財產管理方面我不是很了解,請問這樣的情況小弟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拜託大家 : 給我一些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6.204 ※ 編輯: wingstar 來自: 123.193.86.204 (09/12 01:21)

09/14 10:23, , 1F
好文必推
09/14 10:23, 1F

12/09 18:46, , 2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8:46, 2F
文章代碼(AID): #1AgeIUQE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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