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司法蒙羞 書記官太離譜 毀卷銷16積案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無極)時間15年前 (2009/06/11 23:4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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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不是多數書記官都會做的事 2.沒有回函,可以做電話紀錄,可以再函查 不是死了張屠夫就要吃帶毛豬 3.無法結案不只是書記官的問題,頂頭上司也要負責任 ※ 引述《ilikecake (關關難過關關過)》之銘言: : 今天聽一個律師說 : 其實這個書記官的作為,是幾乎所有書記官都會做的事 : 只是報導中的書記官,不幸得罪了他的長官,被長官密告才會被爆出來 : 詳細的內容我不太記得了 : 不過毀卷的原因大概是這樣: : 案件中強制執行的對象是債務人對第三人債權 : 但是有時候第三人會抗辯說:債務人對我已經沒債權了! : 而事後書記官查證,的確,債務人對第三人沒債權了, : 程序上書記官會發個函,請求第三人回函,等第三人回函後,才能結案 : 但是通常情形第三人都懶得回函,這樣會導致書記官無法結案而影響考績 : 所以案件中書記官毀的卷,其實就是當初發的那個函(請求第三人回函的函) : 這樣就可以直接發債權憑證而結案 : 大家看的懂嗎? : 就是把那個案件轉換成好像從來沒有對第三人債權強制執行過 : 但是實質上對債權人的權益沒有絲毫的影響(確實沒有債權了!),但書記官又能結案 : 所以對這則新聞報導也無須太過訝異了 -- 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7.50

06/12 13:11, , 1F
律師利用專業滿嘴亂謅真的很討人厭呢!
06/12 13:11, 1F

06/12 22:45, , 2F
丟臉~不知道去哪邊學的
06/12 22:45, 2F

12/09 22:19, , 3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22:1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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