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彈性基本薪資補貼
近日武漢肺炎疫情 32例 引發逃逸外勞管理問題
台灣有70萬外勞 5萬不知去向
如果用我這個補貼政策
我估 可釋出20萬以上的本國勞動力 可以打擊外勞逃逸問題
幫助我國 疫情、國安 管理
現在南韓疫情很慘
如果我們不正視外勞逃逸問題
很可能我們會因此跟南韓一樣慘
5萬人的黑戶 是國安重大問題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基本薪資造成勞與資與政府年年的衝突齷齪
在基本薪資問題上,國人很多人支持市場自由
其中有些人的立論是基於市場"效率"
在下偶思有小得,暢議一個 "彈性基本薪資補貼" 理論,用以保障市場的 "效率"
主張效率者的的主張核心是少政府干預,讓企業有自由的價格空間
同時,讓勞工在自由的市場中,去競逐自己的最高薪資利益,間接最大化社會利益
主張人權者的主張核心是生活品質保障
若設立以下機制可都滿足雙方主張:
政府不干預企業定勞動價格,僅對低薪資勞工予以工資補貼,屬事後補救
這個機制,將"資方踢出最低工資議題"
有了這機制以後,爾後"最低工資議題"就與資方沒關係了,
僅屬勞工與政府間的問題。
操作的公式或可以大致如下:
政府直接補貼給低收勞工
薪資少的補貼多一點,薪資多的補貼少一點; (以週休二日 日工作四小時為例)
^^^^^^^^^^^^
"補貼上限" 以例如一萬三為限
"保障下限" 以例如一萬為限
EX:企業給月薪 1元 + 政府補貼 9999 = 10000 勞工總收入
企業給月薪 1000 + 政府補貼 9500 = 10500 勞工總收入
企業給月薪 5000 + 政府補貼 6500 = 11500 勞工總收入
企業給月薪 11000 + 政府補貼 1500 = 12500 勞工總收入
企業給月薪 12900 + 政府補貼 100 = 13000 勞工總收入
大致上如此,詳細的公式爾後再仔細推敲
總收入由 10000到13000 ; 彈性的補貼可以鼓勵人民追求更高的薪資
有了這樣的補貼,可以活絡企業投資,增加工作機會
企業不再為了工資支出風險 而對增加雇用畏首畏尾
可以極大化市場自由、間接活絡經濟
而這個"補貼上限"與"保障下限" 是與企業成本完全無關的,
企業就不必涉入最低薪資議題
配套,若有勞資配合榨取補貼情事,附罰則 由政府向企業罰款
使企業有責任 清楚交代工資成本支出
財源 : 可由增消費稅支應
據查: 消費稅每增一%,國庫就可多八五○億元稅收
假設 此法適用國民有300萬人 平均政府月補貼五千元
則 300W人*5000$*12月 = 1800億 $
消費稅增約2.2% 可支應此1800億
這個理論 是保障低收人民生活水平,
用消費稅可有個功效 : 透過稅收分配財富,使消費多的人間接幫助消費力弱的人
此外,保障的金額越提高時:
低收人民拿到的保障金越高時,消費稅就越重,消費能力能自然達到平衡限制。
還有個不足處有勞網友集思廣益:
這個理論無法管理到自營業者
以上,初步的想法,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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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FF (114.42.225.199), 05/08/2014 19: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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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08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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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但創業變容易了,雇用工人也可以更大膽雇用。
按照舊制,縱使提高基本薪資 依然人多崗位少,失業者依然需要國家補助。
我的方法解決了失業問題:幾乎很難失業了。一定是崗位多勞工少。
這樣的話,基本薪資(基本生活條件)與失業問題 同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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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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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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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主張直接補貼給勞工
我這個方法是使得資方失去討價還價資格。
推
05/08 20:03,
05/08 20:03
出高薪資是值得思量
但我想,我這論點,應該很難有人失業了,除非他嫌基本薪資錢少
我想這是好處
高階技術者應該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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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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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FF (114.42.225.199), 05/08/2014 20:09:06
推
05/0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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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低薪的工作為甚麼要讓它存在-好問題;但另一方面:
隨著經濟發展,失業問題通常只會越來越嚴重,
這麼多的閒置勞動力,為甚麼不用?
此外,還有心理因素。
一則,長期失業會越來越墊高找工作的難度,而且會造成心理問題與社會人際壓力。
二則,我的倡議 能使找工作/換工作 變得超極容易。大家只需要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就好。
這符合自我實現。 這個心理(醫學)價值是非常高的。
是,低薪的工作為甚麼要讓它存在-好問題;但是 依照我的體系:崗位多勞工少
勞工有很多工作可以挑選阿,只要勞工喜歡,不必太挑剔這個崗位所創造的市場價值$
勞工自己喜歡就好,政府不應太挑剔,政府太挑剔會製造問題。
如果我們要挑剔淘汰低市場價值崗位(低薪);同時又想低失業率;
同時又想保障失業者的福利與生活品質.....這樣太囉嗦了 太挑剔等於創造了一堆問題。
我的倡議:可以幾乎一舉解決許多問題的體制 --請大家考慮。
請大家拿出大刀闊斧、一舉解決所有問題的智慧。
請不要堅持要把問題拆開解決。
※ 編輯: RIFF (114.42.225.199), 05/08/2014 20:33:36
推
05/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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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的倡議:將會有很多很多很多原先失業的人 進入勞動市場。
這樣多的人進入市場,造成市場衝擊是很正常的。
不讓這些人進入市場 只會造成更多問題。
推
05/08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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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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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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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年齡區分會使問題變得複雜,最好別這樣。
※ 編輯: RIFF (192.192.86.135), 10/25/2015 16:26:53
當崗位多而工人少時,求職者是非常非常有討價還價的能力的。
當有政府補助做為後盾與保障時,勞工前一分鐘不開心,下一分
鐘隨時可以去職。 勞工完全可以報怨工作環境或勞動條件等等
我的倡議:表面上 雇主似乎省了錢,但是大家應該注意到:此
時 除了錢(薪資)以外 雇主完全喪失了討價還價的能力。
崗位多而工人少時,雇主要留住好一點的勞工 除了薪資以外 依然要付出很多。
懇請大家不要被錢遮住了眼睛,應該要看到更深層而廣汎的結構性的好處。
反觀;若依照舊的基本薪資議定方法,則依然崗位少而求職者眾
,勞工依然沒有討價還價能力,而且狀況可能還比提高基本新資
前更差。 惡性循環,根本解決不了什麼問題。甚至是在製造問
題。
持續干涉市場;每年 政府、勞工、資方 都一次又一次地
扯皮協商。 這不是一個有效的機制。
依照舊法,缺乏達到平恆的機制。 但依照我的方法,有消費力
的人補助沒消費力的人,當多數人消費力都得到保障與支持時,
在選票制衡機制上,自然就會抑制了消費稅的增長--達到平衡。
這才是有效的機制。
墾請大家發揮創造力、思考新方向、不要堅持沒有效率的舊制。
※ 編輯: RIFF (36.228.134.114), 10/27/2015 11:32:12
※ 編輯: RIFF (59.115.187.172), 10/28/2015 15:38:51
※ 編輯: RIFF (118.167.171.201 臺灣), 07/12/2019 17:49:13
※ 編輯: RIFF (118.167.171.201 臺灣), 07/12/2019 17:57:18
※ 編輯: RIFF (118.166.9.149 臺灣), 07/21/2019 18:18:18
※ 編輯: RIFF (118.166.9.149 臺灣), 07/21/2019 18: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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