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改-司法亂象源於網路鄉民 決議立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寶藏巖公社)時間7年前 (2017/04/17 12:42), 7年前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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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NGG (小資女孩)》之銘言: : 司改會議》司法亂象源於網路鄉民 決議立法開罰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15日增開第二次會議,與會委員 : 文貞、林照真、姚崇略、王婉諭共同提案「為防免新聞媒體不當或違法報導,影響司法 : 件的偵查及審判,應落實主管機關,依法監督及強化媒體自律等機制」,認為媒體輕率 : 出「恐龍」判決,造成人民的司法信任危機,而網路鄉民以訛傳訛,也是司法傳播亂象 : 因,因此應立法規範。 : 提案指出,許多媒體報導對相關事實未加清楚認知,或對法律規定的內容理解有誤,隨 : 以「恐龍」判決或法官等輕率語氣評論相關判決,再經網路鄉民即時快速的流傳,嚴重 : 響一般人民對法律的認識與理解、進而產生司法信任的危機,不可不予正視。 : 提案又寫道,在今天的網路時代,許多關於司法案件報導或傳播的亂象,是源自網路上 : 鄉民以訛傳訛、再經各種媒體多層次傳播的結果。在這個人人皆記者的時代,要如何有 : 防免這些傳播或報導影響司法? : 提案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在《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擬議中的網路法規 :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中,明文規定「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 : 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 : 賦予利害關係人對於錯誤報導的更正權。 : 張文貞另指出,嫌犯在有罪判決確定之前,要受到無罪推定的保護,因此應該明文禁止 : 登嫌犯的照片。 : 與會委員決議,研議包括衛星廣播電視法在內的相關法律及草案(如數位通訊傳播法) : ,就尚在偵查或審判中案件之報導界線、標題使用,以及相關案件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 司法人權及其對錯誤報導的更正權,制定具有罰則效果的規範。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37432 : 【備註心得】 : 原來...司法改革的對象是要改革人民阿.. : 綠色執政 品質保證~~~~~~~~~~~~~~~~~ 偵查不公開,很難懂嗎? 犯罪嫌疑人在經有罪判決確定前都是被推定無罪的,更別提尚在偵查中之案件,你媒體大 篇幅報導,還公佈當事人照片,妄自猜測批評,將來如果不起訴或無罪,你媒體要不要公 開道歉啊? 媽媽嘴事件和南港小模姦殺案的媒體烏龍報導,大家都忘了嗎? 更別提廣播電視法早就有明文禁止對「偵查中案件」的公開報導,違者須加以處罰,閣下 沒聽說過嗎?拼命要出來丟人現眼? 第 22 條 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 人員或有關之 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 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60.50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4.160.50), 04/17/2017 12:43:59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4.160.50), 04/17/2017 12:45:29

04/17 19:46, , 1F
希望媒體可以學會尊重「偵查不公開原則」。
04/17 19:46, 1F

04/17 20:17, , 2F
媒體打著新聞自由的名號做多少亂七八糟的報導,影響司法信
04/17 20:17, 2F

04/17 20:17, , 3F
賴要負很大責任。
04/17 20:17, 3F
文章代碼(AID): #1Oz4VFZ7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