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婚姻平權的迷思與反思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XD)時間9年前 (2017/01/13 00:07), 編輯推噓-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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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02/1026047/ 婚姻平權的迷思與反思 作者為退休醫師 「婚姻平權」是同運人士為同性戀爭取與異性戀婚姻有同等法律和社會地位的用語。但爭 取的過程,並沒有好好界定相關用語,以致雙方陣營無法有效溝通。挺同婚者在政治正確 的前導下,以鋼鐵般的意志往前推進,不達目標,絕不罷手,更加劇雙方的對峙。台灣民 意基金會民調顯示,在同婚零共識的情況下,硬要立法會發生如同10級的大地震,不但撕 裂社會,也撕裂兩代。最近的民調更顯示7成1的人認為立法院不須在全民沒有共識下,急 著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針對此高度爭議性的議題,筆者想從三方面談談「婚姻平權」的 迷思與反思。一、平等的迷思與反思ꀊ ꀊ 所謂「婚姻平權」,是根基於「人人生而平等」所發展出來的「性別平等」,主張讓同性 戀者也可以像異性戀結婚,享有民法上的義務與權利。問題是「人人生而平等」主要是講 人的尊嚴和價值,不會因文化、種族、性別、教育、經濟和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別。但若 要將「人人生而平等」和「性別平等」應用在婚姻上,就會產生許多依此類推的副作用。 譬如說,因為人生而平等,所有女生都要當兵,像男生一樣。所有搭公車或捷運的人,都 一樣的票價,取消65歲以上的免費搭乘。但真正的平等不是機械式或齊頭式平等,法律上 的平等原則是要求「相同的相同處理,不同的不同對待」。所以有學者專家主張,同性伴 侶既是「性少數者」的關係,按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來看,應是立特別法,而不是修改適 用大多數異性婚姻的《民法》。其實,熟悉同性戀圈內的人都知道,同志社群也不是人人 平等。以同志類別來說,可分猴族、熊族、狼族、豬族等類。幾年前有媒體曾報導有92位 男同志舉行搖頭性派對,轟趴主持人會嚴格挑選前來參加者的身材、面孔,太醜、太胖的 不准進入,最受歡迎的是充滿肌肉的猛男(熊族)或身材健壯的天菜(狼族)。國外報導也提 到「菁英級」同志在舉辦大遊行等大型活動時,常會獲得許多大企業的資助和主流媒體的 報導,至於「勞動級」同志舉辦相關活動時,常無法得到金主的資助,只能小額經營。二 、人權的迷思與反思挺同婚者說:「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反同婚者則說:「同性婚姻 不是基本人權」。要回答這個問題,需先了解人權是什麼。簡單來說,人權是基於對每個 人的尊嚴與價值的尊重而與生俱來的權利。它包含三個基本原則:1.普世性。適用於所有 的人,不能有歧視。2.不可讓渡性。除了某些法律所預期的特定情況外,不能被剝奪或放 棄。3.不可分割性。所有的人權相互關連而依存,不能僅從零散的基礎來看。按此原則來 看,同性婚姻不屬基本人權,因迄今全世界只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不具普世性。台 大法學博士成鳳樑教授指尤美女委員在修正草案裡,特別引用《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 約》,但沒有引用到的公約內容清楚提到,家庭與婚姻結構是由男女、一夫一妻組成,即 使歐洲有不少國家通過同性婚姻,但歐洲的人權法院仍有三次通過「同性婚姻並非基本人 權」的判決。所以不能把人權無限上綱,因基本人權是基於人性的尊嚴與價值,而不是某 種行為或傾向。一旦同性婚姻法制化,更易對反同婚者產生「逆向歧視」,侵犯人權的問 題。也會剝奪被領養或應用人工生殖科技所生孩子的人權,因《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 說:「兒童……自出生起獲得……盡可能知道誰是其父母,並受其父母照料的權利。」去 性別化的同性婚姻無法提供養育孩子所需的父母,使孩子容易陷入自我身份認同的迷惘中 ,在情感上也無法健全發展,成了彩虹另一邊的沉默弱勢。三、愛的迷思與反思挺同婚者 常說:「兩人相愛為何不能結婚?」藝人為同志募款的演唱會也主打「愛是王」,意思是 愛最大,凡與愛抵觸的說法,都是歧視、偏見、守舊、落伍。再加上小英總統在台北同志 大遊行時,臉書上的加持:「在愛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我支持婚姻平權。」更使挺同 婚陣營聲勢大漲。其實,這種說法是處境倫理學的翻版。在同性結合該不該使用「婚姻」 一詞的倫理議題中,主張只要雙方在兩情相悅、彼此相愛的處境中,就可以使用,沒有理 由反對。問題是,婚姻之愛不只是兩人的關係,它會延伸出許多親屬的關係。難怪法務部 會說,同婚修法會涉及356條條文的修正。同志之愛若只限於男男或女女雙方,這是個人 的自由與生活方式,沒有人管的着,也不需要反對。但若要以愛為支持婚姻平權的最大理 由,卻不考慮會引起的相關連帶後果,這不是向全民負責的執政黨所當為。政治領袖理當 為大多數人謀最大的幸福,不能為了減輕少數人的痛苦,而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此外, 愛的實踐要考慮文化處境,不同的文化對愛的表達有不同的方式。華人傳統文化一向看重 婚姻與家庭的價值,愛的流通不能脫離倫理道德的規範。由於每次同志大遊行常會伴隨性 解放的演出,主張將「性」與「愛」分開的多元自主情慾,更讓父母對孩子在學校性別平 等教育所接觸到的教導,深感憂心與不安。因此,一個只講自由平等的愛,卻不考慮當地 文化處境的做法,形同文化侵略。譬如美國為了同志人權,曾施壓非洲國家,如果不照著 做,就斷絕經濟援助。這種不顧當地文化的做法,引起非洲54個國家於聯合國提出議案, 不可將同性議題與人權法案綁在一起。最近被美國新任總統川普任命為總檢察長的塞森斯 (Jeff Sessions)曾說:「當社會從尊重多元到威嚇他人信仰及傳統思維時,使美國家庭 受到脅迫,這時政府要起來成為人民生活依賴的中心。」期望主其事的官員能將這些話放 在心中,因同婚修法爭論演變到如今,已不是單純兩人相愛的問題,也不只是政治攻防的 問題,更是文化認同與價值觀選擇的問題,是一個會動搖國本的嚴肅課題。甚願執政當局 能有更寬廣的思維,在多元價值與文化處境的兩難中,有智慧取得最大公約數,化解衝突 ,締造和平。 心得 看看檢察官劉承武怎說 https://youtu.be/5nbL9E62CCE
台灣2011年的同志大遊行中已清楚表明,要接受他們的性泛濫,不接受就是歧視 https://m.youtube.com/watch?feature=youtu.be&v=qpk5Xeq_Y94 有人說現在要修民法972跟當年禁止黑白通婚情況是一樣的... 專法就是要讓同志成家保障同志權益阿!同性婚姻跟黑白通婚根本完全就不能做比擬阿! 只要是兩個異性,管你是什麼膚色,原則上都能生出孩子,但是同性間根本就不可能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王正嘉甚至說:同性婚姻不合乎國際人權法理 梅克爾及川普都已明白宣示,反對歧視同性戀,但婚姻是一男一女 許多法學教授也說專法不是歧視 精神病學家Kyle Pruett也說,以人工受孕方法而生的孩子常問其單親或女同性戀母親: 我的父親是誰,他們會問:「媽媽,你以前和爸爸是怎麼樣的?」「我可以寫信給他嗎? 」「他見過我嗎?」「你不喜歡他嗎?」「他不喜歡我嗎?」等問題。「單親家庭兒童之 精神與道德生活」(The Moral and Spiritual Lives of Children of Divorce. Forthc oming)作者Elizabeth Marquardt說,父母離異的孩子對非監護人的父或母也有同樣感受 ,尤其是父親。 提倡同性婚姻的社會學家Judith Stacey也發現,「在同志家庭家長大的小孩,進入青春 期後而成為同性戀者,較由異性戀家庭成長者,比例高很多」。此外,女同性戀者子女受 同性吸引者亦更多。 民調顯示民進黨多數支持者也是支持定立專法,李席舟 (美南小英後援會會長,行政院政 務顧問)也表示[強修民法,必遭民怨] 修民法只改五條嗎?絕對是造謠法務部都說了接著要改數百條法律,還牽扯到違反醫學倫 理的正義原則讓同志適用人工生殖醫療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4057284.A.64B.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9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4237276.A.8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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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退讓的是腦殘反同吧,到現在還在歧視不孕或單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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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邊說對同性戀沒意見,一邊又把誤讀人家論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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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比例比較高」拿來當作缺點,有沒有這麼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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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看啊,婚姻平權到底會是異性戀婚姻家庭損失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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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總是處心積慮把世界改造成自己想像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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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違反正義原則?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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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原則其實就是平等概念延伸,你是說人工生殖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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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或國家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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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 人家要結婚到底關你什麼事 是跟你有什麼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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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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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賣弄你自己根本不懂得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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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專法又提不出一套專法內容,專法內容如果跟現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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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內容相同又不接受。不過就是萌萌想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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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心得引導反同變挺同 現在還故意不排版讓人厭惡反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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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越來越佩服你的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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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恐同帶風向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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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排版再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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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目標是想讓全版討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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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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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們拍張遊行裡的照就可以推翻一船人 那口交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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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進立法院鬧場的呢?丟煙霧彈呢?反同婚高雄遊行還反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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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3:14, , 22F
禁止諮議原則是什麼要不要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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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TwdSYd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