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十全果菜市場拆遷 正反各說各話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月迷風影)時間9年前 (2016/09/11 13:51), 9年前編輯推噓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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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016/09/11 記者葛祐豪、方志賢/高雄報導 【新聞標題】 〈南部〉十全果菜市場拆遷 正反各說各話 【完整內文】 〔記者葛祐豪、方志賢/高雄報導〕十全路果菜市場拆遷案鬧得沸沸揚揚,副市長 許立明透過臉書呼籲,挺自救會的人挺的不是土地正義,而是不正、不法的圈地利益! 許立明說,果菜市場拆遷後,姑且不談未來滯洪量可降低愛河寶珠溝十八公分的排水 水位負擔,單就這一位自救會會長(指吳富雄)的狀況,近一千坪土地佔用四十年, 怎能叫作土地正義? 高市副市長許立明(記者王榮祥攝) 許立明指出,吳富雄四十年前明知已完成徵收,還去收購他自稱的權利,出租、收租金 四十年,這四十年的地價稅還是高雄市政府繳的;明知沒有土地所有權,還可圈地坐享 租金四十年,難道這就叫作土地正義? 對此,自救會會長吳富雄反批許立明惡意抹黑,他表示,自己的一千坪土地分為兩筆, 其中一筆近四百坪土地,早在民國四十八年,他的父親向生活困苦的佃農收購權利, 也就是俗稱的二手佃農,當時佃農需繳交的租金,都是他家繳交的,現在還留有繳費 證明。另一筆土地約五百八十坪,則是民國五十八年,他投資朋友經營的拆船公司, 為儲放拆船拆下來的物品,向蔡姓地主購買的,他個人只有一半約二百九十坪的土地 所有權。以上兩筆土地都在六十二年徵收前就取得,許立明的指控完全是惡意抹黑。 針對吳富雄說他收購佃農權利是在六十二年完成徵收之前,許立明認為︰「這不是更 可惡嗎?」三七五減租是特別照顧佃農的政策,就是為了防止弱勢佃農農地被兼併, 承租權以不得移轉為原則,吳富雄收賺農用土地的「權利」,去做罐頭工廠,這就是 土地正義嗎?「土地正義」或「居住正義」沒有這麼廉價吧! 市議員何權峰也說,十全路果菜市場早在幾十年前就已被劃為道路用地,延宕至今, 地方無法發展,當地也是十大肇事路口,為了公共利益,拆遷刻不容緩。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31129備註心得】 本篇為高雄十全果菜市場迫遷案的相關報導,提供給關心迫遷相關的版友參考。 另外,三七五減租條例內容如下(摘錄自維基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佃農對地主繳納的地租,以全年收穫量的37.5%為上限, 現有地租高於37.5%者須降至此標準,低於此標準者則不得提高。 期待許立明副市長的失誤發言。 補充資料: 維基百科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條目 http://goo.gl/h3CwQ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73.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73573083.A.15B.htmljetalpha: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11 13:53

09/11 14:12, , 1F
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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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2, , 2F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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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2, , 3F
09/11 14:12, 3F

09/11 14:12, , 4F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訂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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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2, , 5F
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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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3, , 6F
現在自救會是怎樣 左邊邊的臉給人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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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4:13, , 7F
自動送上右邊一起打嗎?
09/11 14:13, 7F
還有許副市長的發言還有另一個問題,佃農的土地是承租來的,怎麼會被兼併? ※ 編輯: jetalpha (61.227.173.250), 09/11/2016 14:28:18

09/11 15:42, , 8F
就是為了防止像你們自救會長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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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43, , 9F
所以才會有16條以保護小農的權益
09/11 15:43, 9F

09/11 15:43, , 10F
他可以買一個農戶的權利就可以再買另一個
09/11 15:43, 10F

09/11 15:44, , 11F
拜託這種不需要多高深法學素養 只要花五分鐘
09/11 15:44, 11F

09/11 15:44, , 12F
Google就可以知道的答案 也要拿到網路上跟人家戰
09/11 15:44, 12F

09/11 15:45, , 13F
舉球舉到這麼專業 我都懷疑你是不是市政府臥底了
09/11 15:45, 13F

09/12 12:46, , 14F
侵占的快點還地給市民好嗎
09/12 12:46, 14F
文章代碼(AID): #1NrF3R5R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