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林飛帆FB
心得:
本篇林飛帆的臉書文章,同樣是針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次回應民進黨目前
做出的解釋。個人覺得林在這篇點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民進黨版本的監督條例如
果沒有回溯機制,基本上就等於是讓KMT版本的服貿跟貨貿條例輕騎過關。
民進黨版本的監督條例如果堅持不改,勢必會走回KMT的老路子,那將是一個對一
般百姓而言後患無窮的決定。
持續關注。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3IOncd ]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林飛帆FB
時間: Wed Apr 13 00:45:34 2016
FB卦點說明:
剛回國就馬上關心這件事,足以證明林飛凡還是對這件事放在心上的
FB連結:
http://tinyurl.com/z8b86y9
FB內容:
林飛帆
1 小時前 ·
【回應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委員與民進黨團】
昨天召開「監督條例、勿忘三一八」記者會,提出對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的六大質疑。
結果,昨天看到媒體報導,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跟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委員分別
做出如下回應,讓我瞠目結舌!
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回應:「針對本黨黨團版的『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黨團在
上週記者會已有非常完整之說明,此條例草案係落實透明、公開原則,強化監督,在談判
與簽署之各個階段,都要受到國會實質監督,屬嚴格之監督機制。至於草案第十二條、十
三條之『備查』規定,係針對五條第三項之已施行協議之補充性與延續性談判,經民連之
批評應係出於誤解。」
黨團書記長陳亭妃委員在接受媒體聯訪時回應:「陪太陽花學運一路走來,不可能背離民
意,應該是林飛帆對法條是有誤會。」以及「蔡英文總統想得很清楚,也就是說服貿跟貨
貿,這個都已經在立法院,都還沒通過的當然就要,回歸到監督條例的,來做一個檢視的
動作。」
--
在這裡,我做如下回應:
一、我們對於民進黨版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沒有誤會、沒有誤解,請陳亭妃委
員、民進黨中央與民進黨團,不要再用「誤會、誤解」來閃躲迴避,針對爭點,逐一、誠
懇的回應。所有爭點我們都詳列出來了,請認真看,認真回應!不能碰到國民黨,就說站
在人民這一邊,碰到人民質疑民進黨,就都是公民團體的「誤會、誤解」!
二、針對陳亭妃委員表示,蔡英文總統要服貿與貨貿回歸監督條例,我想請問,民進黨版
監督條例沒有設計回溯機制,那監督條例的新規定不就對服貿、貨貿沒有意義了嗎?民進
黨版監督條例要求談判前要向國會報告談判計畫,國會可以提出修正建議,那當初沒有談
判計畫的貨貿,可以直接跳到談判中階段嗎?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要求協議草案先送國會
審議,那當初馬政府簽訂服貿事先沒有經過國會審議草案,現在可以直接跳到談判後階段
,全案表決嗎?
請陳亭妃委員與民進黨團,不要迴避,正面回答這些問題!
三、對於過去民進黨委員在318運動期間,陪伴學生,陪伴運動的努力,我們當然不會抹煞
,相反的,許多朋友都感激在心。但我也強調過,此刻民進黨對於運動訴求承諾的實質作
為,才是備受檢驗的關鍵。民進黨對運動訴求的承諾,不僅只是理念的問題,更是當初訂
下承諾的政治信用的問題,馬虎不得。
再次,懇請民進黨,正面逐一回應!
四、如果一個記者會,一份詳盡的爭點說明,都還是讓民進黨委員們認為是誤會、誤解,
那我們就來當面談清楚。本周五(4/15)上午九點,經濟民主連合,及許多關注此議題的
朋友,會一起前去立院再說明一次,希望民進黨團出來談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47.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479537.A.9A7.html
→
04/13 00:46, , 1F
04/13 00:46, 1F
噓
04/13 00:46, , 2F
04/13 00:46, 2F
噓
04/13 00:46, , 3F
04/13 00:46, 3F
→
04/13 00:46, , 4F
04/13 00:46, 4F
推
04/13 00:47, , 5F
04/13 00:47, 5F
推
04/13 00:47, , 6F
04/13 00:47, 6F
推
04/13 00:48, , 7F
04/13 00:48, 7F
噓
04/13 00:48, , 8F
04/13 00:48, 8F
→
04/13 00:48, , 9F
04/13 00:48, 9F
推
04/13 00:48, , 10F
04/13 00:48, 10F
推
04/13 00:48, , 11F
04/13 00:48, 11F
→
04/13 00:49, , 12F
04/13 00:49, 12F
→
04/13 00:49, , 13F
04/13 00:49, 13F
推
04/13 00:49, , 14F
04/13 00:49, 14F
推
04/13 00:49, , 15F
04/13 00:49, 15F
噓
04/13 00:50, , 16F
04/13 00:50, 16F
推
04/13 00:50, , 17F
04/13 00:50, 17F
推
04/13 00:50, , 18F
04/13 00:50, 18F
→
04/13 00:51, , 19F
04/13 00:51, 19F
→
04/13 00:51, , 20F
04/13 00:51, 20F
推
04/13 00:52, , 21F
04/13 00:52, 21F
推
04/13 00:53, , 22F
04/13 00:53, 22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14.47.163.155), 04/13/2016 00:53:20
※ 編輯: jetalpha (114.47.163.155), 04/13/2016 01:10:25
→
04/13 10:10, , 23F
04/13 10:10, 23F
推
04/13 15:08, , 24F
04/13 15:08, 2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