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清黨產以外更重要的事
這次選舉國民黨大敗
被擋很久的不當黨產應該是可以順利的清理了
但是清理黨產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包括不當黨產的認定以及追討
還有早年不少黨產已經變賣或者為了管理方便轉入私人名下
這部分的黨產要如何回來也是一個問題
因此我認為要清理黨產是很難在短短四年或八年就完成的事情
有龐大黨產的奧援下
國民黨的死灰復燃不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根據小弟的理解
國民黨能夠持續存活到現在的方程式應該是
╭────────────增加──────────────╮
↓ │
龐大黨產 ─資助→ 黨意首長民代選舉 ─制定→ 有利增加黨產政策 ╯
↑ ↑ ↑ │ │
│ │ │ │ ╰────圖利→ 特定財團及既得利益者 ╮
│ │ │ │ │ │
│ │ │ │ 威脅 │
│ │ │ │ ↓ │
│ │ │ ╰───賄選買票─────→ 一般民眾 │
│ │ │ │ │
│ │ ╰─ 為了經濟或政治穩定支持────╯ │
│ │ │
╰───────┴─── 政治獻金支持或者賄絡 ─────────╯
如果小弟的理解沒錯
從上面的表格可以得知
要瓦解這個迴圈
黨產的清理固然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
但是中間最大的匯集點其實是選舉
這次的翻盤靠的其實是年輕世代的覺醒以及選前周子瑜事件的影響
但是如果之後年輕世代沒有持續對政治投入熱情
如果黨產沒有在兩年後選舉之前清理完
如果仍然有特定既得利益企業持續暗中資助國民黨
或者甚至是國民黨完全赤化拿中國的錢繼續進場
我想現階段的清理黨產對於阻止國民黨死灰復燃是沒有幫助的
因此我覺得
如果能夠更改選舉的制度
不管對於讓這個百年老店垮台以及深化台灣民主都有更大的幫助
以下是小弟的一些想法
給大家做個參考也希望大家討論有沒有破解這套制度的方法或這套制度的弱點
1. 降低選舉報名的保證金
規定候選人選舉只能使用募款的錢
每個企業及個人的政治獻金都有上限
企業及個人對於候選人的贊助只能以金錢不得以其他方式例如贊助廣告等方式呈現
設立政黨資助候選人金額上限
並且一個候選人只能有一個政黨資助
2. 候選人必須要完全公開競選經費細目
每項花費都必須要有收據證明
國稅局也應該針對各項細目對各個廠商查帳
以防止候選人以不合理價格購得廣告等東西(例如1元買到電視或報紙廣告)
3. 候選人競選經費盈餘必須收歸國有
另外既然候選人經費完全來自群眾
國家不再給予候選人每票30元的競選補助
4. 每個黨的經費來源只能是黨費以及政治獻金
黨產不能拿來投資或經營其他產業來賺錢
黨產支出也只能是黨職人員薪水及選舉活動
同樣每個企業及個人對於一個黨每年的政治獻金也有上限
黨每年的經費收入支出都需要公開
5. 舉證責任的反轉
當個人或黨檢舉其他黨的違法事實時
需要繳納一定額度的保證金
舉證責任由被檢舉的黨負責
當被檢舉的黨被確認有違法事實時
須繳納相當於保證金的罰金
罰金一半歸檢舉人所有
同時退回保證金的全額給檢舉人
當被檢舉的黨證明自己無罪
沒入檢舉人的保證金
並將保證金一半賠償被檢舉的黨
小弟的想法是
如果能夠照著這套制度走的話
選舉就不會再是現在這樣由有錢的政黨或個人獨佔優勢
選舉經費的多寡取決於民意的向背
越有民意基礎的人就可以拿到更多錢做更多的事情
這樣更能讓有思想的小黨以及個人可以在沒有大黨的支持下出線
另外沒錢的小黨也能藉由檢舉其他黨的違規事實來賺錢
以此制度來讓台灣破除兩黨政治並且營造小黨林立的多元政治環境
除了加速國民黨的垮台以外
也能深化台灣的民主制度
讓台灣的黨及候選人能夠以政策規劃為目標吸引更多民意
而不是互相抹屎進行泥巴戰(畢竟民眾不會因為A被抹屎不爽A而捐錢給B)
以上
提供一點意見讓大家參考討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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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查了一下
好像真的是很多NGO政黨法的主張耶
野人獻曝也長知識了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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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百家爭鳴總比讓有理想的人因為沒錢選不了的好
缺點就是票很長領票很不方便XDD
※ 編輯: mengsheng60 (106.1.32.121), 01/17/2016 2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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