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何時開始用中國大陸代替中國來稱呼對岸
針對這個問題,基進側翼日前就有一篇文在講這件事...
【漂浮在架空歷史上的大陸】https://goo.gl/7xYQu9
前兩日接連上場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辯論會,大眾的焦點或許放在朱立倫的辯論方式與
連勝文在台北市長辯論會的相似性,或者注意一言逆轉中國國民黨走向的淡水阿媽。但我
們注意到的是,一向稱中國為「中國」的蔡英文主席,突然在辯論會上改以「中國大陸」
指稱中國。對於這個詞,我們認為有說文解字一番的必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位居歐亞大陸的東南端,面積約佔歐亞大陸的17%強,小於
位在同一大陸上的俄羅斯。中國並不是像澳大利亞一樣,是個佔有整塊大陸絕大部分的國
家。這些基本觀念,只是中學程度的地理。
既然中國不是自己佔有一塊大陸,為什麼叫「中國大陸」?既然歐亞大陸上有近百個國家
,中國也不是其中最大的一個國家,為什麼叫「中國大陸」?世界上又何嘗存在一個國家
或大陸名叫「中國大陸」?同樣的疑問,也完全適用於以「大陸」指稱中國的情況。
經過中國國民黨超過半世紀的殖民統治,許多台灣人不假思索的使用「中國大陸」或「大
陸」,卻未注意到其中的古怪之處。實則,「中國大陸」或「大陸」,是中國國民黨流亡
台灣之後,用以指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意義上相對於台灣的詞彙。亦即「中國大陸」或「
大陸」是政治詞彙,不是地理詞彙。正如同稱中國為「內地」,要與相對的殖民地台灣一
同觀察;稱台灣為地方,要與相對的意圖併吞台灣的中國自稱中央一同觀察;才能完整理
解其意義。
基進側翼對此必須嚴肅而明確的指出,縱然台灣內部對於台灣是不是國?是個什麼國?如
果不是國又該如何建國等等問題,仍未達成多數共識。但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的事實,毫
無疑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既然自稱中國,那麼我們應當秉持尊重的態度,遵循國際交往的
禮節,依照其意願,以「中國」相稱。
在台灣內部尚未對獨立建國議題得到共識之前,蔡英文主席以「維持現狀」為其對中國政
策的綱領,即是維持台灣獨立於中國之外的現實,以待二千三百萬人共同決定台灣前途的
主張,我們表示贊同,認為蔡主席的主張具有階段性的明智。蔡英文主席主張和解、避免
激化的用心,我們可以也能理解。但對於蔡主席遷就許多台灣人未經深思的用詞習慣,以
「中國大陸」指稱中國這點,我們不得不加以匡正。儘管中國國民黨現在已不再認為中華
民國是當前中國的正統,但稱中國為「中國大陸」或「大陸」,在詞彙的歷史脈絡上,仍
是進入了國共內戰的遺緒,進入了中國國民黨的一中史觀而不自知。
台灣就是台灣,中國就是中國,不論對外或對內,都沒有模糊的空間。理解與尊重,不能
建構在幻想的基礎上。尋求和解與避免內部對立,與政黨的價值理念和說服義務,並非互
斥而不能並存的事情。若要貫徹獨立的決心,任何能解構中國國民黨殖民統治、任何有助
於糾正威權歷史遺緒、任何足以喚醒台灣人認識自己的議題,即便是如「中國大陸」或「
大陸」一般的小小用詞問題,也就值得我們努力除去基礎裡的虛假磚塊,清掃乾淨,以待
重造新國家的一日。
===================================================
說真的看到小英從以前的「中國」變成「中國大陸」,老實說真的很失望。這不是準備執政所作的妥協,而是去脈絡討好某一群人的作法,對於一個準執政黨和準總統,她可以表現的更有自信、更有邏輯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135.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1756983.A.DB2.html
→
01/03 01:57, , 1F
01/03 01:57, 1F
推
01/03 10:07, , 2F
01/03 10:07, 2F
→
01/03 10:14, , 3F
01/03 10:14, 3F
噓
01/03 11:46, , 4F
01/03 11:46, 4F
推
01/03 11:48, , 5F
01/03 11:48, 5F
→
01/03 11:48, , 6F
01/03 11:48, 6F
→
01/03 19:52, , 7F
01/03 19:52, 7F
→
01/03 19:52, , 8F
01/03 19:52, 8F
推
01/04 12:41, , 9F
01/04 12:41, 9F
→
01/04 12:42, , 10F
01/04 12:42, 10F
推
01/04 14:17, , 11F
01/04 14:17, 11F
→
01/04 14:17, , 12F
01/04 14:17, 12F
→
01/04 14:18, , 13F
01/04 14:18, 13F
→
01/04 14:19, , 14F
01/04 14:19, 14F
→
01/04 14:20, , 15F
01/04 14:20, 15F
→
01/04 14:20, , 16F
01/04 14:20, 16F
推
01/04 14:22, , 17F
01/04 14:22, 17F
→
01/04 14:23, , 18F
01/04 14:23, 18F
→
01/04 14:24, , 19F
01/04 14:24, 19F
推
01/04 14:27, , 20F
01/04 14:27, 20F
→
01/04 14:29, , 21F
01/04 14:29, 21F
→
01/04 14:31, , 22F
01/04 14:31, 22F
→
01/04 14:31, , 23F
01/04 14:31, 23F
→
01/04 14:33, , 24F
01/04 14:33, 24F
→
01/04 14:35, , 25F
01/04 14:35, 25F
→
01/04 14:38, , 26F
01/04 14:38, 26F
→
01/04 14:38, , 27F
01/04 14:38, 27F
→
01/04 14:40, , 28F
01/04 14:40, 28F
→
01/04 14:41, , 29F
01/04 14:41, 29F
推
01/04 20:21, , 30F
01/04 20:21, 30F
→
01/04 20:21, , 31F
01/04 20:21, 3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