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qq)時間8年前 (2015/11/04 19:3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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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講的是如何運作 但是請注意增修條文第四條,只要過半數的立法委員提議,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就可以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彈劾案。 光是在立法院要半數提議就頗有難度 還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再說今天曾永權講說總統願意到立法院報告 更是笑死人 自己說的前提是若立法院邀請 也不看看現在立法院多數是哪個黨的 再說了 中華民國從來就沒有總統去立法院報告 馬敢創憲政慣例嗎? 我是認為機會不大啦 光是我國是雙首長 還是內閣 還是總統制都吵不完了 在憲法的層面論戰 再講下去就是政黑的範疇了 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6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6637141.A.4CA.html

11/04 20:08, , 1F
就算會去也會設一堆限制 例如不准提問質詢等... 結果最
11/04 20:08, 1F

11/04 20:09, , 2F
後也只是淪落到彼此打嘴砲的範圍
11/04 20:09, 2F

11/05 17:38, , 3F
問題是目前立院只要提到多數就是被癱瘓……根本沒作用
11/05 17:38, 3F
文章代碼(AID): #1MEUvLJA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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