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雞肋 不全民的健保? 轉院 憤怒道
※ 引述《nastika (悄然停止的詩篇 F.I.F)》之銘言:
: 我不知道為什麼從來沒人抱怨過這叫「擾民」,明明天天都有人車禍、天天都有人中風!
: 一個月很快就過去了,一個月才四個星期。健保說28天就必須轉院,這叫避免「資源浪費」
: 他們這麼講你就可以接受了嗎?
: 讓我們來分析這是什麼心態,是拼經濟對吧?!只要強迫為數眾多的病患與家屬到處跑....
: 就可以製造所謂的貨幣流通性,可以多貢獻GDP、資本市場對吧!
: 開什麼玩笑?拿人命開玩笑來拼經濟??
: 你好歹也48天在逼迫病患流動一次好吧!
我是神經科醫師。一個月轉院的原因,是健保目前認定,腦中風的頭一個月屬於重大傷
病,免除部分負擔。因為腦中風初期,為了正確診斷,必須做電腦斷層掃描或磁振掃描
,都是很貴的檢查,若沒有部分負擔減免,住院費用會很高。
一般而言,腦中風的急性期是一個星期,之後腦血管比較穩定,只需要繼續用口服預防
藥物,如阿斯匹靈或抗凝血藥物warfarin,同時控制血壓血糖,避免再次中風即可。
但為什麼家屬常會希望住久一些再回家?因為中風病人常會因為半身無力而失去自理生
活能力,需要長期復健(中風後黃金復健期是六個月,六個月內復健效果最佳,進步明
顯,有些人可以再得回步行和自理生活能力)。家屬通常無法在病人還沒有自行生活能
力是,調整出足夠的照護能力。(申請外傭必須評量巴氏量表來評估病人是否必須專人
照顧,而評量的時機是在六個月後-即黃金復健期過後,復健效果進步有限之後),而
且復健效果和復健的頻率有關:復健做的勤,效果就好。要家屬回家之後,每週二至三
次把一個病人「搬」到醫院做幾小時復健,再「搬」回家中,實在滿困難的。
所以很多家屬會希望住院住到病人能走路再回家。
但是住在醫院,會多出許多不必要的院內感染風險。
而且醫院的病房和醫護人力,是有限的資源,多一個住院病人,就少一個急性病患入住
的機會。所以我們通常不會讓病人住到可以自行走路,訂出一個月的期限,只是因為剛
好一個月是重大傷病期,可以免部分負擔,也就是讓病人儘量使用健保資源,不要因為
自己的財務狀況而不能在剛中風穩定後就做復健。
一個月後,因為住院需要部分負擔,而且醫院方面會因為健保的「長期住院審查(一個
月以上叫長期住院)」有虧本的可能,所以才會希望病人出院。
轉院是一個變通方法,用一個理由,譬如「便秘」「菌尿症疑似泌尿道感染」(住院病
人若使用導尿管,常有無症狀的菌尿症,但不一定需要治療)讓病人到另一間醫院住院,
等二到三個星期,避開健保的14天再次入院審查後,再回到原醫院繼續住院復健。
說穿了,這是遊走在健保規範邊緣,儘量讓病人的財務負擔變輕,能多使用健保的方法。
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利用長期照顧機構,或專門的護理之家,讓這些不需要住院,但
又還不能自理生活、需要復健的病人,能有個在醫院--住家之間的去處,也能夠讓病人
家屬的人力負擔不會那麼重。
但是國內在這方面的機構數量不夠,品質也差次不齊,好的收費貴,一般民眾能負擔的,
多半沒有附復健設備人力。實在也是很頭痛的問題。
我們神經科醫師,不敢說做到最好,但是目前這樣便宜行事的背後,有相當的苦衷,希
望家屬能和主治醫師多多溝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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