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兒少尖兵-立法委員王育敏FB:防治網路霸凌
※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感想:
: 這篇是王育敏委員在開過「防治網路霸凌公聽會」後做出的結論貼文,
: 1.網路霸凌防治入法,首先須界定何謂網路霸凌,可參酌教育部、兒福聯盟、
: 專家學者及外國立法例所提出的定義,再邀集NGO、法界人士與主管機關共同擬定。
: 2.現行網路霸凌等不當資訊的移除,因公權力不足,欠缺明確法源,需要修法予以
: 防漏補強。
以這次的靠北部落客為例,不管你法律怎麼改(除非把臉書禁掉)
粉絲專頁上任何一個不當文章,政府都沒有辦法移除
你只能用臉書的檢舉功能
: 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雖設有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但主要是受理民眾舉報違反
: 兒少法的網路色情、暴力等不當內容,對於網路霸凌的申訴則力有未逮。未來即
: 使iWIN接受申訴的範圍,擴及網路霸凌案件,但若持續依照現行做法,只是層層函
: 轉各單位處理,恐怕仍無法提供申訴民眾有效的協助,應予檢討改善。
同前
除非臉書願意配合,否則無解
不過那種兒童色情照,不需要台灣政府請求,臉書會迅速砍掉
(怕被FBI抄家)
: 4.除了民間發起的平台之外,各部會應儘速建立協助機制,提供網路霸凌受害者所
: 需的保護與協助。
校園霸凌、家暴?
使用這些協助機制時是否需要表露真實身分?
: 5.網路倫理與網路安全教育宣導應持續進行,並深化至各個年齡層的兒童及青少年,
: 成效才能慢慢顯現。
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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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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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0235184.A.B8C.html
推
04/29 00:11, , 1F
04/29 00:11, 1F
→
04/29 00:12, , 2F
04/29 00:12, 2F
也可能把查緝網路霸凌業務外包
然後層層轉包後就被中國企業包了
※ 編輯: perceval (140.116.21.1), 04/29/2015 00:17:2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