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錄] 關於公投法修正的提醒

關於投票門檻改成簡單多數決,其實是一個危險的主張。
目前支那外配在台灣有投票權的超過三十萬,只要共產黨一聲令下,就是三十多萬加9.2
族群那種老不死的賣國外省老兵會出來投票。
台灣人有沒有辦法確保每次公投投票一定超過四十萬呢?
降低提案門檻與廢除公審會的確是合理的。但因台灣己被嚴重滲透,單純要再接受以簡單
多數決來成為公投成功的門檻,恐怕非常危險。
例如,如果我是共產黨,我會利用簡單成案的方式,發動一些看似中立的NGO組織與很荒
謬的專門吸引炮火的組織一同進行一堆的公投議題。
很多可以看起來荒謬或是無關緊要,再操作媒體讓台灣人去對非常荒謬的議題上打轉。
例如,「你是否同意取消女性出嫁後的繼承權」這個就可以讓台灣社會吵翻天。
然後再加一些一看就會引起公憤的議題讓大家去罵,例如「你是否同意訂佛教慈濟宗為國
教?」、「您是否同意國人一生至少一次參與媽祖繞境成為我國國民應盡之義務?」
而在大家罵聲中我取其中重點對我併台有利的議題,以平穩看似無害的方法夾帶進去。
例如:「您是否同意兩岸在對等尊嚴的情況下,為增進兩岸永久和平,互派代表並進行相
關協商?」
民眾對議題的專注度是一個有限的資源。我只要把這資源耗盡,偷渡議題就很容易成功。
一次沒過,我換個表述方式發動第二次、第三次…台灣人有沒有辦法每次都有警覺心?
個人意見是,至少訂個公民人數30%甚至35%左右的公民投票門檻為佳。不要變成過少的人
在大家沒警覺之下就出來投票,就決定了大家的前途命運。
雖然說也可以地方事務與國內法修改及行政命令相關的事務可改成簡單多數,牽涉國際事
務的才訂35%門檻,但若如此,國民黨非常有可能就連涉及中國往來的事務都給你解釋成
是「只是地方國內事項」要用簡單多數來決定,所以個人認為全部使用35%門檻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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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實我不覺得公審會會被廢除啦。
整個劇本應該會是─
最後公審會保留,而提案、公投決議門檻降低。 這是最致命的結果。
然後黃國昌與某些人再出來講,大家盡力了,至少幫大家爭取到了表決與提案門檻降低,
大家只要再為廢除公審會努力就好…。
然後大家拍手叫好。
之後就是準備進行和平協議的公投,然後和平協議在大家努力爭取到的降低門檻公投法之
下通過....。
------------------------------------額外補充----------------------------------------
請用一切的可能性設想一個問題─
當你在台灣有三十萬人可用,如何在簡單多數決的公投中,使和平協議通過?
除了把和平協議包裝與媒體洗腦外。
個人想到的最異想天開,最誇張、最粗暴的一個方法是─
公投投票開始,就叫我的人進去領票與排隊。然後每一個人就是從早上八點領到下午三點
五十分。
也就是站在領票處或圈選處裝領票假裝蓋票,一站站七個多小時。
反正我的人不用上班,甚至為了這一天辭職都可以。
但台灣人要上班,也不可能在投票所陪著排將近八個小時。
所以可以讓領票處排隊的人幾乎都是我的人。
等下午三點五十分一到,大家開始正式領票蓋票。那前方排隊的都是我的人。十分鐘的時
間,真正能讓台灣人領到票的可能性與時間就大幅壓縮。等於是我的人蓋完了才輪得到台
灣人蓋票。等時間過了,沒入場的就不能進場投票了。
而投票所的警察又是我的人,就算台灣人抗議、在投票所起衝突也無所謂。
雖然結果出來投票率頗低,但可以讓支持和平協議的票數高過反對的票數。
------------------------------------相關規定------------------------------------------
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場投票,逾時不許入場,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場,尚未投
票者仍可投票。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
選舉人領得選舉票後,應立即使用選舉機關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圈選,並將選舉票摺疊
投入票匭,不得逗留。(逗留又怎麼樣?沒有罰則。我一張票要蓋七個多小時,有規定不
行嗎?)
【轉錄連結】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816171
【轉錄心得】
本來看起來很安全的公投法修正 沒想到也隱瞞著這麼多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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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是英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我們堅持一個英國原則
任何人主張「一英一美」、「兩個英國」,將受到英國嚴重譴責
300萬美洲同胞,不論是印第安人還是其他省藉,都是英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
在一個英國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
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絕不是針對美洲同胞,英國人不打英國人 ψpsyclon@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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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4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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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wop8765 (59.115.245.186), 04/23/2015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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