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這幾天版上出現的[版務]相關討論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belleyyc)時間9年前 (2014/10/27 14:53), 9年前編輯推噓30(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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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分享一下個人的想法與意見. 說實話, 對我個人而言, 現在提出的三項公投(常山大建議的, 以及Tony大提的), 都令我難以投下, 理由如下. 若投了常山大建議的公投, 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因為這兩條公投, 應該只是 常山大要lamda大了解, 這個版多數"民意", 然後改變自己的作法. 這也是常 山大在本版15640號文章提到解決方法1: lamda承認錯誤,允諾再也不擴權心證。 但如同多位版友所感, 個人也覺得, 兩位是溝通不良, 原因與兩位"個人"的 行事作風有關, 故在lamda大似乎還沒有搞清出問題點(lamda大幾番解釋, 但 好像也沒讓大家清楚, 甚至有話還沒說完), 就用版意要她道歉, 並承諾不再 犯, 依現在lamda大的狀況, 個人覺得這並不會真正解決問題. 此外, 個人也認為判決是免不了心證(重點如諸位網友提出的, 就是要有承擔的 肩膀). 其次, "擴大"心證的定義又可以是另一個爭議點. 依lamda大理解的狀 況, 有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摸索...在這段時間哩, 可能又會有一些狀況發生, 如 此又會開始類似的事件...再來, 常山大覺得以先前判例為標準, 但版友也有指 出, 判例在一些情況下可能不足以作為判決的標準. 最後就是, 常山大覺得很 清楚的東西(可能因為大部分是常山大立下的), 且應循此原則運作, 但lamda大 似乎也有個人的解讀(如一些網友指出, lamda大被選上版主, 的確也被賦予信任 與權力, 可以行使版主的權力), 而他的解讀(心證)與實際做出來的, 在常山大 以"前版主"兼"現任版友"看來, 覺得違反版規, 故這也牽涉到"前任" "現任"版 主的權力問題. 例, 唐湘龍例, 應是常山版大立下的, 故常山大認為他被比做 連橫的申訴案也該依此案例判, 但lamda大似乎覺得, 被比做某人並不構成毀謗 之類的,而喵大似乎也不覺得被比做某人(馬英九等)有受辱的感覺 (在此先說明 前任、現任版主標準不同的問題, 至於常山大的申訴, 後面再說), 這裡面又牽 涉了"個人"對於"污辱"、"毀謗"的定義不同. (希望我有把問題的複雜度說清楚) 接著說明為何無法投Tony大提的公投. Tony大提的信任案公投, 可以說是 常山大在本版編號15460文提的解決方法三: 板上發起罷免。 換句話說, 若 投信任公投, 那麼常山大點出lamda大的一些問題, 可能就此被忽略, 接著 有可能是之後又發生類似的事情, 然後大家罵聲一片.... 再來是, 個人解 讀常山大的作為, 常山大並不想直接走到罷免這步, 比較希望先要求lamda 大改善. 而Tony大則應邀(?)解決這個問題, 依他理工科的背景, 常山大那 樣作法太麻煩, 乾脆直接發起信任/罷免公投, 快速解決問題. 但lamda大的功過, 實在很難用這"支持/反對"公投一刀劃下. 因為若投下 這一票, 等於是全面定了lamda大的功過. 常山大點出的一些問題, 的確是 需要改善, 但說實話, 個人認為, lamda大當版主也有他的功勞. 個人認為, 之前3個人管理時, 常山大比較硬派(也就是, 沒有模糊空間, 講話也很直接), 而lamda大則比較感性、比較柔軟(會花時間說道理; 有些道理偏哲理、抽象, 可能某些版友覺得他的話難懂, 或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我猜, 這可能是他 認為保障言論自由模式: 不直接處罰, 而以說道理方式, 試圖讓對方聽懂), 而喵大則是相對中性(這是純個人感覺). 從以上的個人感覺, 個人覺得lamda 大當版主有功, 讓像我這樣的版友覺得這個版不是硬梆梆的, 非黑即白. 此外, 除了心證、講話語氣問題外, 針對lamda大延遲處理版務申訴, lamda大有說明原因: 他花時間在做"逐字稿"(林淑芬立委3次逐字稿、段宜 康立委的逐字稿, 還有管碧玲立委逐字). lamda大延遲處理版務, 應該出 在他覺得這件事情比較重要, 關係到社會整體, 故他優先打逐字稿, 希望 這件事能得到重視. 而聽打逐字稿是頗花時間的(個人做過), 而他做的林 委員逐字稿對這次抵制頂新有一定的影響力, 有功勞. 當然這功勞, 就理 的層次, 無法抵消他延遲處理版務的過失, 但他這部分的過失, 個人認為, 應循組務申訴處理(Tony大那篇有提供相關流程). 若沒有記錯, 常山大的 確也有循組務申訴(也是常山大在15640號文提到的解決方法2), 但未果 (該小組組長找不到人?). 簡單說, 個人因上面說明的複雜情理考量, 無法投下三個公投的任何一個. 且, 個人認為, 目前ptt的管理制度還在, 應該先依循管道申訴, 由該組長 裁決, 這畢竟是他的責任. 但他神隱, 把他的責任變成我們的, 這實在沒 道理. 加上, 個人認為lamda大、常山大都是戰友, 無法切割. 而造成我們 現在在此切割的小組長, 才是真正要負責處理此事者. 大家應該要一起想 辦法要他出面處理, 若他曠職, 那麼就循此往上上訴, 要求警告、罷免、 撤換他. 最後, 回到幾位版友的投訴. 依常山大在15640號文提到版主規範: 依據群組規,七天1支警告,若能累計,已達三支警告下台標準。 版友可以循序申訴("板友前往群組申訴,三支警告後拔除板工"). 若小組 組長仍不理, 往上申訴, 再不行, 那大家就到八卦版問卦, 總能引起話題, 逼相關站務處理問題(裝死是不行的). 而對常山大的連橫污辱申訴, 依lamda大與喵大的回覆看來, 會回到我前 面提到的前任版主、現任版主的認定標準問題: 前任版主定下的案例, 但 現任版主卻不見得認同此標準. 像這樣的情況, 也許應該被提出來版上討 論的是, 人名作為污辱標準的問題, 版主應先說明個人與前版主看法、標 準不同, 然後公投徵詢版友們的意見, 最後依版意執行. (若依常山大提的說明, 的確是有污辱之意, 而被投訴的rocfrank在 本版某篇箭號回文提到, 叫人自己去問教育部連橫的意思, 這其實是很不 負責任的, 版主應該要他提出反證, 畢竟常山都提出污辱的證據, 若他提 不出, 且無法將該"正"面意思放進該文情境說明之, 那麼, 污辱之意應當 相當明顯; 簡單說, 給正、反方申辯機會.) 末, 重申一次, 以上純屬個人解讀當事人發文後的看法, 有情有理的顧慮 與考量(兩位都是戰友), 而無法投任何一公投, 請發起人們見諒. 解讀有 誤之處, 也請正主們不吝指正, 版友們包容. 另, 若版友們發起要小組長 出面處理的聯署等, 本人一定連署支持之. 祝福版友們 都能從這次事件, 學到一些東西, 也能尊重差異, 學習溝通 (溝通真的不容易, 有時候真的需要"適當"的第三者幫忙), 讓大家在公民 版都有所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43.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392837.A.226.html

10/27 15:07, , 1F
板務 組務 站務 都是無給職 很多位置怎麼找都找不
10/27 15:07, 1F

10/27 15:08, , 2F
到人 以國研院來說 我是覺得還是不要期望往上能
10/27 15:08, 2F

10/27 15:09, , 3F
獲得甚麼立即的幫助 目前來看還必須再往上透過板務
10/27 15:09, 3F

10/27 15:09, , 4F
站長然後才能請他督促組務介入本板的一些問題
10/27 15:09, 4F
謝謝提醒與告知, 但既然制度設在那裏, 總是得先依循他們定的制度走.

10/27 15:09, , 5F
LAMDA高空跟官腔打太過了
10/27 15:09, 5F
這可能也牽涉個人的生長背景、職業等等... 像本人可能因為從事教職 & 成長背景等因素, 也常被人說, 太過理想化. 當被說幾次後, 我就努 力了解: 到底是我真的太理想化, 還是是對方的問題, 有時我甚至會問 幾個第三者確認. 我想, 總是會有第三者看出問題, 並可能用簡白易懂 的話, 讓兩方或某方懂問題. 或者, 找雙方比較熟的朋友, 知道該如何 讓雙方了解的人幫忙說明, 也許有些問題就只是角度不同..

10/27 15:10, , 6F
我還是覺得趕快完備看板在程序跟實體規則上的不足
10/27 15:10, 6F

10/27 15:11, , 7F
會比較實際 要民主又要有效率 那就先要求程序吧
10/27 15:11, 7F
剛剛看到, 喵大已經貼處補選版主公告, 應該會慢慢進入軌道...

10/27 15:14, , 8F
老夫不願意走向信任公投的原因正如閣下所述
10/27 15:14, 8F

10/27 15:16, , 9F
老夫也不曉得為何TonyQ在努力汙名化在下的同時
10/27 15:16, 9F
Tony大的用詞可能稍微強烈了些, 而個人認為這有可能出在他感受到常山 大的說話語氣(生氣)與強烈用詞等(純屬個人解讀)...而不好意思, 個人 有時也覺得常山大說話語氣與用詞, 可能會讓人覺得不太舒服(如果我是 當事人). 而且也有幾個版友有類似的觀感, 故這可能真的也提醒常山大 需要留意生氣時的說話的語氣與用詞, 如果要溝通解決問題(版上的確有 些版友會受不了太強烈的語氣與用詞, 但因為要溝通, 故可能得盡量先 把情緒放下, 這樣比較能夠讓別人瞭解我們想表達的).

10/27 15:17, , 10F
卻又執意要求meowmeowgo發起不信任公投的思維
10/27 15:17, 10F

10/27 15:17, , 11F
板規完善了 板友懂得監督了 要是lamda再亂判
10/27 15:17, 11F

10/27 15:18, , 12F
他今日不下台 他日也必定有下台的一天
10/27 15:18, 12F

10/27 15:18, , 13F
老夫對同立場的夥伴和相反立場的板友
10/27 15:18, 13F
musashi0839 : 判決均是相同標準 在我一再提到常山大的那篇發文, 常山大自己也說lamda大還沒弄懂. 故, 重點是也許是先讓lamda了解問題, 因為問題可能只是出在標準 作風差異, 須溝通了解, 尊重差異. 若他不瞭解(版上有些版友也不 瞭解), 就可能被看成是個人恩怨(這也是幾位版友看到時反應出來的). 但我想常山大說明並非針對個人, 但常山大與lamda似乎溝通不良, 也許常山大可以先讓版友幫助lamda大(及一些版友)了解問題, 而非 直接就要版友決斷對錯.

10/27 15:19, , 14F
體制才是要點 是說現在到底有沒有人處理板務?
10/27 15:19, 14F

10/27 15:19, , 15F
lamda 對不同立場與激怒他的 擴大心證 毫不手軟
10/27 15:19, 15F

10/27 15:20, , 16F
對立場與自己相同的板友倒是非常仁慈 這是不對的
10/27 15:20, 16F

10/27 15:23, , 17F
投支持lamda的人 都是因為他立場與板友相同所以包容
10/27 15:23, 17F

10/27 15:24, , 18F
看看政黑板 對國民黨的錯誤可以包容,甚至視而不見
10/27 15:24, 18F

10/27 15:25, , 19F
若板上知道lamda有錯,但仍因為他的立場包容他
10/27 15:25, 19F

10/27 15:26, , 20F
恰恰好證明了PI板已經走向政黑板立場的另外一端
10/27 15:26, 20F

10/27 15:27, , 21F
自己人錯誤,不能檢討反而包容
10/27 15:27, 21F

10/27 15:28, , 22F
這個板就不配稱公民覺醒,僅是個深綠吱吱俱樂部罷了
10/27 15:28, 22F
我想常山大一開始提出來的公投, 就是希望讓lamda大了解問題. 而版上有也不少版友頭腦清晰, 能言善道, 可以幫助lamda大了解 問題, 需要些時間. 不需要這麼悲觀看待此版.

10/27 15:35, , 23F
認同,推!
10/27 15:35, 23F

10/27 15:38, , 24F
推尊重差異 學習溝通
10/27 15:38, 24F

10/27 15:46, , 25F
TonyQ應該是想把問題以最簡單的方式解決.
10/27 15:46, 25F

10/27 15:49, , 26F
我好奇的是,板上很多人都知道我在做什麼了
10/27 15:49, 26F

10/27 15:49, , 27F
為何TonyQ會覺得我在無理取鬧?
10/27 15:49, 27F
我上面提供個人看法, 但只是個人解讀. 不知道妖西大是否有空? 感覺妖西大的溝通模式與常山大比較接近. 若妖西大可以站在"第三方"+ 朋友的立場, 幫忙分析可能給常山大 聽, 可能有助於常山大站在Tony大的角度思考問題.

10/27 15:56, , 28F
我只想要問 不能因為這件事情 板主不處理版上檢舉
10/27 15:56, 28F

10/27 15:56, , 29F
如果這樣那還不如取消檢舉版
10/27 15:56, 29F

10/27 15:58, , 30F
現在meowmeowgo都在辦活動就飽了
10/27 15:58, 30F

10/27 15:59, , 31F
lamda在等不信任投票結果前 不知道會不會辦
10/27 15:59, 31F

10/27 15:59, , 32F
老夫下台已久也無權可辦 於是板務就停頓惹
10/27 15:59, 32F
相信大家已經看到喵大辦版主補選. 而lamda大此刻的狀況可能有些尷尬. 若大家接受循lamda大的問題循組務處理, 在組務未判前, lamda大理應 繼續執行版務.

10/27 16:01, , 33F
哈哈 我只想說 不處理和不會處理完全是兩種不同概念
10/27 16:01, 33F
謝謝提醒. 不處理, 延遲的部分, 依版主規範走, 由組務裁定、處罰. 而chx64所說的"不會處理"部分, 可能是價值觀、標準差異, 需要溝通說明.

10/27 16:03, , 34F
一開始要擴權心證 就會收拾 判定標準在哪邊
10/27 16:03, 34F

10/27 16:03, , 35F
我看問他們兩位他們也說不出來 最後就變成這樣子
10/27 16:03, 35F

10/27 16:04, , 36F
上上句推錯 ==>就會無法收拾
10/27 16:04, 36F

10/27 16:34, , 37F
謝謝分享! 推尊重差異!
10/27 16:34, 37F

10/27 16:46, , 38F
推這篇 推尊重差異 學習溝通
10/27 16:46, 38F

10/27 16:56, , 39F
推尊重差異 學習溝通 兩邊真的都要保留一點謙卑
10/27 16:56, 39F

10/27 17:29, , 40F
推這篇
10/27 17:29, 40F

10/27 17:53, , 41F
個人經驗,聽寫一份逐字稿大約需要錄音時間的
10/27 17:53, 41F

10/27 17:54, , 42F
2倍以上時間
10/27 17:54, 42F
看來, 我的速度真的是龜速...我聽一份可能要花一天多(如果要逐字, 連語氣詞等都要標記詳細. 更不用說, 有時錄音狀況不佳或者說話者聲 音低沉、未靠近麥克風等...反覆重聽某些片段真的會很氣人...), 甚 至有花一個星期才確認的稿 (不過, 那是一整天的研討會). ※ 編輯: belleyyc (140.112.143.91), 10/27/2014 18:57:57

10/27 18:39, , 43F
推!個人經驗:聽打一份逐字稿,需要八倍的時間啊@@
10/27 18:39, 43F
看這樣, 以後看到zoo大逐字稿, 真的是要非常感恩了~

10/27 19:05, , 44F
逐字稿會越練越快
10/27 19:05, 44F
謝謝建議!

10/27 19:13, , 45F
好溫和的一篇 給個推 XD
10/27 19:13, 45F
Hermes大也很理性, 又有耐心! 也推Hermes大!

10/27 20:08, , 46F
10/27 20:08, 46F

10/27 21:45, , 47F
所以我說以上啊,2倍是只聽寫沒修正,完稿差很多...
10/27 21:45, 47F
喔, 了解. 謝謝告知.

10/28 00:59, , 48F
我和原po一樣感覺最近的常山大很像妖西 XD
10/28 00:59, 48F

10/28 00:59, , 49F
總覺得溝通就能解決的事 為什麼要分成兩派 =_=“
10/28 00:59, 49F

10/28 08:13, , 50F
推!我自己的想法也是很認同bell大,我真的不希望戰
10/28 08:13, 50F

10/28 08:14, , 51F
友們因此要被分開,分開是台灣一再出現的悲劇啊!
10/28 08:14, 51F
若沒有讀錯, zoo大前面那篇小品應該也是表達類似的想法. ^^

10/28 14:39, , 52F
那你先把桌遊交出來~~ (挖鼻
10/28 14:39, 52F
這是對我說的嗎? 還是對zoo大? XD ※ 編輯: belleyyc (140.112.143.91), 11/05/2014 00:31:28

08/12 04:31, , 53F
如果這樣那還不如取消檢 https://muxiv.com
08/12 04:31, 53F

09/13 19:52, , 54F
謝謝分享! 推尊重差 https://daxiv.com
09/13 19:52, 54F

12/29 02:31, 5年前 , 55F
那你先把桌遊交出來~~ https://daxiv.com
12/29 02:31, 55F
文章代碼(AID): #1KJUm58c (PublicIssue)
文章代碼(AID): #1KJUm58c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