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尋找廢棄蚊子館 失落社會檔案室 (姚瑞中)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點點)時間11年前 (2014/10/25 20:56), 11年前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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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ita.tw/2014/06/blog-post_13.html#.VEtI-iKUeKI 蚊子館攝影計畫 (完整文字請見連結) 「失落社會檔案室」計畫,是由姚瑞中帶領他所教導的學生, 到台灣各地清查蚊子館,記錄閒置建物的成立原因及使用率等,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建築的分類,編輯出版成一本檔案攝影集 一直在台灣師範大學以及台北藝術大學兼課的姚瑞中, 希望學生擁有社會意識,並具備鄉土情感跟認同感,「因為我蠻擔心他們的未來」, 他說大部分同學都活在一個資訊發達與娛樂產業興盛的社會,對社會參與度不是很高, 因此才決定透過用實作的攝影計畫,讓學生親自去操練。 許多學生都是跟著自己的親朋好友一起去進行拍攝,蚊子館到處都有,「當地人最清楚」 姚瑞中說,「要善用搜索能力」, 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國有土地財產局以及招標局的網站都要去瀏覽, 並進行綜合判斷,才能了解每一個建案的花費、用途以及閒置原因。 BOT處理模式 需要的改變和決心 目前,台灣流行的BOT模式處理方式,就是由政府出地, 由企業財團競標蓋地上物,再交由廠商營運,等過二三十甚至五十年再由政府接收, 但第一個問題是目前台灣的這些案例沒有任何一件是超過五十年的, 所以後續的處理動作也還不清楚; 再者,BOT模式有門檻,很多都是由企業家或財團來投資, 因此投資後就都是較具有商業色彩的大型賣場, 例如松菸文創園區裡面就設有旅館、文創商店, 或是國防部有許多土地賣給財團,蓋集合建築或豪宅等。 姚瑞中說,不是說BOT不行,只是以全盤來看的話,「希望比例能調整」, 釋出一些閒置建築與非營利組織或社會福利機構合作經營,例如老弱幼小殘障照顧等, 「拆掉建築物,再賣給財團不見得是萬靈丹」 另外,姚瑞中也提到,扶植文創產業的成長,也不僅僅只有生產跟展演平台, 後端的創作培養也是非常重要的,除了資金, 創作者的生產空間,工作室的部分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因此如果有些地方能釋放給創作者研究、開發及實驗這樣也才有長遠性。」 姚瑞中認為,這個計畫對學生而言不只是課堂作業,也是一個非常寶貴的社會實踐, 而這套書,不只是一個歷史檔案,也是開放給所有民眾的一份公共資料。 用藝術的角度去參與社會,直到所有蚊子館都被檢討活化。 【人間相對論 姚瑞中 × 張雍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CrKIUgM0M
除了美感,還有一些我長期以來關心的、背後權力鬥爭的一些故事。 從照片中蚊子館表面的殘破跟荒廢感,去談後面的結構問題。第4波「蚊子館」再掀100處耗費巨資卻閒置荒廢的公部門建案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014000947-260115以前挖出來的蚊子館多是單棟建物,近10年升級2.0版, 因為竹科的成功案例,讓園區開發成風氣, 生物科技、環保、文創、有機農業等名目,開銷更龐大,一旦荒廢就是一整片整個園區只剩警衛 如2005年奉行政院核定籌設的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占地70.63公頃, 城南和城中兩基地總開發經費92億8400萬元,目前只有一家廠商進駐,用地0.5公頃。 花蓮縣鳳林環保科技園區是在行政院環保署推動下促成,建造經費8億6044萬元, 目前園區內僅剩一位警衛,變成一座空城。 財團BOT是得利者 今年初政府自行公布183處閒置案例, 「政府自己招了,我們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只好再做下去」, 時任行政院長的副總統吳敦義召見姚瑞中等人,曾允諾釋放給非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活化「結果更多是BOT給財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2.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241802.A.9B8.html

10/25 20:58, , 1F
這些死財團!!!
10/25 20:58, 1F

10/25 22:02, , 2F
推!謝謝dian大提供重要的好議題!政府的前如果持續
10/25 22:02, 2F

10/25 22:03, , 3F
一直這樣用,我們國家的赤字和債務一定會壓垮自己的
10/25 22:03, 3F

10/25 22:09, , 4F
現在正在看「人間相對論 姚瑞中 × 張雍」中,謝謝^^
10/25 22:09, 4F

10/25 22:39, , 5F
請順便關心一下台北市議會舊址地上權招標案。這土地
10/25 22:39, 5F

10/25 22:40, , 6F
不希望給財團,但也不要再蓋個蚊子館出來。從源頭開
10/25 22:40, 6F

10/25 22:41, , 7F
始避免出現蚊子館或財團商場吧。
10/25 22:41, 7F
@@ #1KIa-TqF (PublicIssue) http://ppt.cc/IJTM *未來得標人須就文化觀光專用區,提供至少40%的總樓地板面積作文化觀光使用     (文化展售、多功能表演廳等文化觀光設施) *招標文件中提到的文化觀光專用區,有無明確解釋和定義?究竟可做為那些用途? *目前法令並無明確定義{文化觀光產業} (不管了!先標了再說??)

10/25 23:23, , 8F
市府更惡質的是,還曾推北市交來爭取建一個北市交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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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24, , 9F
用的交響樂廳,想造成有文化用途的表象,同時又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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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25, , 10F
市交出來和民間文化團體打對台。
10/25 23:25, 10F
開發業者必須有40%的樓地板面積必須做為文化展售、多功能表演廳等文化觀光設施 http://ppt.cc/dp2Z 就像masaru提到的 〔文化&教育&觀光產業〕 相輔相成的概念 (而不是以觀光文化名義,只著重在硬體、建築物、BOT的拆&蓋) 就像文中姚瑞中說的,〔不是說BOT不行,「希望比例能調整」, 釋出一些閒置建築與非營利組織或社會福利機構合作經營,例如老弱幼小殘障照顧等, 扶植文創產業的成長,也不僅僅只有生產跟展演平台,後端的創作培養也是非常重要的〕

10/25 23:41, , 11F
推 另外的問題是,閒置空間再利用淪為炒地皮政策
10/25 23:41, 11F

10/25 23:42, , 12F
藝文團體使用過後的空間 變成財團養地炒地的工具
10/25 23:42, 12F

10/26 19:09, , 13F
感謝分享…
10/26 19:09, 13F

10/26 19:13, , 14F
10/26 19:13, 14F
※ 編輯: dian9 (61.228.85.46), 10/27/2014 16:08:30

08/12 04:30, , 15F
不希望給財團,但也不要 https://muxiv.com
08/12 04:30, 15F

09/13 19:51, , 16F
用的交響樂廳,想造成有 https://daxiv.com
09/13 19:51, 16F

12/29 02:30, 7年前 , 17F
這些死財團!!! https://muxiv.com
12/29 02:30, 17F
文章代碼(AID): #1KIvuAcu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