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討論 公民覺醒版 版主補選條件提案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_^)時間11年前 (2014/10/09 00:17), 11年前編輯推噓17(1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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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改這樣應該可以回了..吧? 不行的話請跟我說..感謝 如果要模仿現行遴選辦法 除了那種要考試取得資格的之外(在ptt應該沒辦法做到) 版主還是比較像機關首長這種選舉 參選條件我覺得算很好設定 主要是投票人的限制比較難搞 我的意見大約是從兩個地方下手 1.杜絕分身 這個用登入次數是雙面刃 也無法真的杜絕 除非站方幫忙, 否則只能大概抓個登入次數來限制吧 2.與本版關係 就像我們不會開放外國人來投縣市長票一樣 至少要在本版有po文的才有投票資格吧...幾篇可以再討論 時間點也可以抓一下 不建議離選舉公告太近或太遠 如果有人只喜歡推文的, 可以另外算? (我個人是建議推文不算) 另外有幾個問題也想請問...趁著在投票之前 1.板主是否有明訂任期? (像八卦板) 2.申訴或罷免只能走站方規定的那樣嗎? 我不是針對這個板的板主 只是依照以前在其他板面的經驗 常常是請神容易送神難 雖然板主是無給職 但是對於一般使用者 要往上走小組長等申訴流程其實滿困擾的 我是希望如果將來遇到這個板的問題 能在這個板內解決啦... 例如 符合資格的板友(登入次數,在本板的文章數) 可以在板內發起抗議, 有一定人數附議, 就可提起板內公投 然後公投結果是有約束力的 (不一定要是罷免板主) 我是希望很多事情能夠先法制化啦...太依靠人治 其實對板主或板友都會有點累 囧 也容易出現不公平的紛爭 以上不專業的意見 還望大家一同討論 謝謝 ※ 引述《meowmeowgo (喵喵狗)》之銘言: : 【前情提要】 : 由於日前常山七次郎已公告辭職 本魯深感遺憾 : 有鑑於老夫大大要參選里長 也希望他能努力衝刺 : 預祝 高票當選 為版友新增一位里長鄉民 : 以下是本魯提案 歡迎討論 : 【參選條件】- (基本上與上次條件差不多) : 1.上站次數超過300次以上,發文數100以上,退文數不得超過一篇。 : 2.在本版發文超過10篇 (計算至2014年10月11日23:59止) : 3.在本版發文有水桶紀錄者不得參選 : PS:考慮到又有辭退可能 會多取一位備取候選人 : 【投票條件】 : 未知 : 【報名時間】 : 一個禮拜 : 【投票時間】 : a.一個禮拜 : b.兩個禮拜 : 【投票方式】 : 依照上次選舉模式 以公開聯署方式進行 : 【發文格式】 : 本魯在此預設幾個格式供候選人參考 可自行創意發揮 不設限 : 【自我介紹】 : 【政見發表】 : 【本版期望】 : 【個人優勢】 : 【補充說明】 : --- : 【補充說明】 : 本魯第一次主持選舉提案 有何更好的建議歡迎提出 : 如有疏失 請多包涵 : meowmeowgo u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0.18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2785047.A.900.html

10/09 00:24, , 1F
PO文? 阿我就不PO文的 不就得弄個議題來發發廢文了.
10/09 00:24, 1F

10/09 00:24, , 2F
你現在是搞投票人還是候選人?
10/09 00:24, 2F
搞候選人也要搞投票人啊 你會希望戶籍在台北的人也能投高雄市長嗎? 總是要想想有什麼項目 是可以做為判斷依據吧 不敢說小弟想的方法就是好的 所以才歡迎大家來討論啊~ 廢文也不能太廢 不然還是會被板規處理 推文這部分比較難判斷 但也不是不能做為考慮 既然投票是用連署的方式 要求常推文的人要提出證據其實也不難 而分身大軍如果要用po廢文來搶投票資格 也要自己小心ip不要被發現 增加使用分身的門檻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0:36:35

10/09 00:34, , 3F
如果推文不包含在版主管理範圍內可以就可以不包含
10/09 00:34, 3F

10/09 00:37, , 4F
推文比較大的問題是沒辦法知道推文數,而且如果在少
10/09 00:37, 4F

10/09 00:38, , 5F
數文章裡洗推文數又該怎麼辦?
10/09 00:38, 5F
目前的想法是 連署的結果 現任版主可以挑出沒有po文的那幾個id 要求他們提出推文的證據 推文時間不能跟文章時間差距太大 也不能太單純只有"推" 之類的

10/09 00:39, , 6F
設個5000上站門檻好了,可以凸顯候選者的高水準
10/09 00:39, 6F
所以你覺得現實生活中 要50歲以上才能投票嗎 @@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0:41:56

10/09 00:42, , 7F
上次投票就有設條件
10/09 00:42, 7F

10/09 00:45, , 8F
5000次為什麼要到50歲? @@a
10/09 00:45, 8F
50歲還算客氣了吧 ptt內擁有5000次上站的id / 總ptt人數 vs 50歲以上人數 / 台灣總人口 總覺得是前者的比例比較小啊 (離題)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0:49:20

10/09 01:20, , 9F
你是在搞毛線膩 以前上站沒有一天一次
10/09 01:20, 9F

10/09 01:21, , 10F
還有有發文數不弄要弄本版發文數 你到底想幹嘛?
10/09 01:21, 10F

10/09 01:23, , 11F
還是不回文不發文的就不是本版使用者?
10/09 01:23, 11F
以前沒有一天一次 但是改成一天一次的時候 登入次數有重新調整過..的樣子 既然是選本板板主 本板發文數的重要性 應該大於 其他板發文數吧? "不回文不發文的就不是本版使用者?" 這句話也有點意思 戶籍設在台北的人 還是可以去台中玩啊 只是不能選台中市長而已 不回文不發文的人 除了在選板主的時候無法投票 平常想推文想po文的權力 也沒有被剝奪啊 @@ 欸...是說投票機制要討論很好 是否能一起訂立任期和罷免機制啊? 還是大家覺得這個不需要嗎? @@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1:30:36

10/09 01:34, , 12F
林貝就是不想發文 又常來本版耶 住高雄錯了嗎
10/09 01:34, 12F
但是你有連推文都不想嗎? 而且如果你是只想來看好文 不想看廢文 所以怕遇到討厭/不做事的板主 訂立任期和罷免機制也可以解決你的問題啊 不是嗎 @@

10/09 01:35, , 13F
推我剛剛想到的 記名連署提名 制
10/09 01:35, 13F
其實原本板主的文章就有寫 要用公開連署的方式來投了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1:42:14

10/09 01:43, , 14F
我推薦你當查核志工專責主動去查無發文投票者推文
10/09 01:43, 14F
這真的就有點麻煩 萬一投票人數太多就囧 所以我本來是不建議將推文列入考慮的...有效推文認定的爭議也較大 文章還比較好判斷 (可以直接用系統功能設定嗎?)

10/09 01:44, , 15F
原本就設定10篇 應該可以接受吧
10/09 01:44, 15F

10/09 01:45, , 16F
推文用 估狗應該稍微查的到 而且常推文大家都會認識
10/09 01:45, 16F

10/09 01:45, , 17F
任期制還不錯 就跟八卦版一樣 時間到了要當就繼續選
10/09 01:45, 17F
十篇是指投票人在板上的文章數嗎 還是候選人的條件? @@ 感謝支持任期制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1:51:38

10/09 01:49, , 18F
原來是說投票人...那太難搞了 不太可能
10/09 01:49, 18F
不知道系統功能是可以如何設定呢? 只能限制"所有板面"的總文章數嗎?

10/09 01:52, , 19F
投票人是怕灌票吧? 不過好像也還好 上次也沒問題..?
10/09 01:52, 19F
那是因為現在這邊不熱門 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八卦板還是正常運作 萬一之後像服貿板一樣熱起來就不太好管理了 所以滿希望先法制化一些規定 後續覺得不完美的地方也可以再做修正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1:55:17

10/09 02:00, , 20F
十篇是候選人條件
10/09 02:00, 20F

10/09 02:03, , 21F
投票人能設定的只有 登入次數
10/09 02:03, 21F

10/09 02:03, , 22F
是可以手動設定投票名單啦 不過這有點太麻煩了
10/09 02:03, 22F
所以原本的設定是...有水桶記錄或是劣文的...基本上也都可以投囉? ※ 編輯: hsnumax (180.177.0.182), 10/09/2014 02:14:31

10/09 02:23, , 23F
是的 投票是基本權益啊
10/09 02:23, 23F

10/09 07:46, , 24F
同意板規法制化和板主任期制。
10/09 07:46, 24F

10/09 07:50, , 25F
另外會希望板規的修改有板友同意基礎,不是直接公佈
10/09 07:50, 25F

10/09 07:52, , 26F
可是這好像和板主選舉沒關係,是希望板務方向的閒聊
10/09 07:52, 26F

10/09 08:18, , 27F
這部分我個人同意 將來會朝這方向前進 謝謝
10/09 08:18, 27F

10/09 08:49, , 28F
投票人資格也要限制一下, 上次lamda不就被搞掉嗎?
10/09 08:49, 28F

10/09 08:50, , 29F
黨工小試身手就可以把lamda搞掉, 不可輕忽
10/09 08:50, 29F

08/12 04:19, , 30F
數文章裡洗推文數又該怎 https://noxiv.com
08/12 04:19, 30F

09/13 19:41, , 31F
你現在是搞投票人還是候 https://daxiv.com
09/13 19:41, 31F

12/29 02:24, 7年前 , 32F
上次投票就有設條件 https://daxiv.com
12/29 02:24, 32F
文章代碼(AID): #1KDMENa0 (PublicIssue)
文章代碼(AID): #1KDMENa0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