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電視新聞故意不告訴你的事
這位版友真是認真
都隔了這麼多天還願意對小弟的文章發表看法
不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回應 可能有點可惜 (不管你信不信... XD)
先講結論
言論或文章總是免不了會有雙重標準
但嚴格來說 雙重標準不一定就是不好
例如 拿微積分考大學生和小學生 不會放在同一個標準下做比較
所以說 並不是把A和B兩個東西擺在一起 就一定要用同個標準做判斷
若不考慮背後的條件和AB分別所具備的能力/權力/影響力 就硬要扯在一起
如果不是故意示弱
那可能就要學一下怎麼對事物做分門別類 才能讓文章敘述夠力
通常較簡單的判斷標準就是
能力/權力/影響力較高的一方 通常必須要負擔較大的責任和義務
尤其是牽扯到公眾利益的時候 (當然也不會是無限上綱到 0% 比 100%)
所以說 執政黨的責任義務 比 在野黨大
財團所應負擔的責任 也比 市井小民大
所以也借用 yoco315 所提到的話
「知識分子是要站在權威的對立面,站在弱勢的這一邊」
那麼 接下來回應這位版友
噓
10/04 02:08,
10/04 02:08
1. 占中本身是不是重要的新聞,我想不言而喻,否則外媒也不會這樣花心力報導
2. 比占中重要的新聞很多? 有多到5個小時分不出任何一點時間來報導嗎? 例如哪些?
3. 強迫? 有哪家媒體因為我寫了這篇文章而反省或改變做法嗎? 拜託你告訴我 XD
至於媒體有沒有應該要報導占中新聞的責任和義務
除非那些身為台灣前幾大的媒體都有臉說: 我就是只想報youtube影片
這種失了自己媒體格的話 不然他怎麼會沒責任義務?
就像應該沒幾個人會希望 醫生可以依照自己喜好來決定要不要幫病人開刀 吧?
延伸閱讀
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E-Journal/EJ_MediaEthics/media4ethics.htm
→
10/04 02:09,
10/04 02:09
→
10/04 02:09,
10/04 02:09
這個說法出現好幾次了 一直沒有機會回覆
真是太感謝你提到了
當初反壟斷指的是 不希望旺旺中時併購中嘉
後續呢? 旺中的確沒有通過
也所以大家當時所擔心的旺中壟斷 似乎也就沒有發生
但若你要拿這個結果 來說反壟斷是錯的?
就好像是 颱風要來了 有人就跳出來說 這個颱風很危險
要做好防颱準備 不然會損失慘重
然後大家很認真的做防颱準備 結果(運氣好?)颱風根本沒來
然後有人事後出來說 當初要大家注意防颱準備根本是假議題
你看現在根本就沒損失 就是證據
你覺得這樣要我該怎麼吐槽好?
另外, 壟斷也不是百分之百才能算是壟斷
否則反托拉斯法也就只能是擺好看的而已了
→
10/04 02:09,
10/04 02:09
再說一次 有哪家媒體因為我寫了這篇文章而反省或改變做法嗎? 拜託你告訴我
我真的很想知道...
至於媒體有沒有應該要報導占中新聞的責任和義務
除非那些身為台灣前幾大的媒體都有臉說: 我就是只想報youtube影片
這種失了自己媒體格的話 不然他怎麼會沒責任義務?
就像應該沒幾個人會希望 醫生可以依照自己喜好來決定要不要幫病人開刀 吧?
黃國昌老師有提過 (雖然是無奈話) 人的確有當小丑的自由
但是手握與公眾利益大幅相關的機關
是沒有當小丑的自由的
總統沒有當小丑的自由 媒體也沒有
(我說的小丑不是現實中真正的小丑...小丑真是躺著也中槍)
→
10/04 02:11,
10/04 02:11
這兩句話完全就是好幾個吐槽點 XD
金正恩禁南韓劇
1. 是禁止 無其他可能
2. 有強制性
3. 與公眾利益無關 或是有害於公眾利益 (勉強要說是保護本國產業? 你信嗎)
抱怨媒體不報占中
1. 媒體報了占中,也還是有時間可以報導你所謂其他重要的新聞
2. 目前看來完全無強制性, 只能期待媒體還能有一點點身為媒體的自覺
3. 與公眾利益絕對相關, 就算你想說這是他國事務,
光是財經股票方面就無可避免會影響台灣了,
更不要說政治上的影響可能會有多巨大
你真的確定這是相同的fu嗎
噓
10/04 02:30,
10/04 02:30
這句話太棒了, 可以讓我做為總結
表面上看起來是應該要一視同仁
抗議媒體不報占中 但是不抗議進板畫面沒放占中 一堆非占中文
但也就是我這篇最一開始所提到的
並不是把A和B兩個東西擺在一起 就一定要用同個標準做判斷
若不考慮背後的條件和AB分別所具備的能力/權力/影響力 就硬要扯在一起
如果不是故意示弱
那可能就要學一下怎麼對事物做分門別類 才能讓文章敘述夠力
媒體擁有多少權力? 播放的東西會有多少人看到?
小小ptt非前十大熱門版 又有多少人會看到這篇?
想要用完全相同的標準來檢視/要求?
媒體享有的優勢/權力/獲利是這邊的幾千幾萬倍
而它應該要有的責任和義務, 會跟這個版完全相同?
哈哈哈 你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2700991.A.B80.html
推
10/08 01:02, , 1F
10/08 01:02, 1F
推
10/08 01:12, , 2F
10/08 01:12, 2F
推
10/08 02:06, , 3F
10/08 02:06, 3F
→
10/08 02:07, , 4F
10/08 02:07, 4F
→
10/08 02:07, , 5F
10/08 02:07, 5F
其實很感謝他 讓我有機會寫出這些話啊
如果沒有他 可能也不會有這篇 :P
※ 編輯: hsnumax (180.177.2.3), 10/08/2014 02:22:00
推
10/08 04:49, , 6F
10/08 04:49, 6F
推
10/08 06:03, , 7F
10/08 06:03, 7F
推
10/08 07:54, , 8F
10/08 07:54, 8F
→
10/08 07:54, , 9F
10/08 07:54, 9F
推
10/08 07:57, , 10F
10/08 07:57, 10F
推
10/08 08:32, , 11F
10/08 08:32, 11F
推
10/08 09:04, , 12F
10/08 09:04, 12F
推
10/08 09:10, , 13F
10/08 09:10, 13F
推
10/08 09:16, , 14F
10/08 09:16, 14F
→
10/08 09:17, , 15F
10/08 09:17, 15F
→
10/08 09:18, , 16F
10/08 09:18, 16F
→
10/08 09:18, , 17F
10/08 09:18, 17F
推
10/08 09:28, , 18F
10/08 09:28, 18F
推
10/08 10:38, , 19F
10/08 10:38, 19F
推
10/08 12:24, , 20F
10/08 12:24, 20F
推
10/08 12:48, , 21F
10/08 12:48, 21F
推
10/08 13:30, , 22F
10/08 13:30, 22F
推
10/08 13:43, , 23F
10/08 13:43, 23F
推
10/08 14:14, , 24F
10/08 14:14, 24F
推
10/09 01:45, , 25F
10/09 01:45, 25F
推
10/14 03:16, , 26F
10/14 03:16, 26F
→
08/12 04:18, , 27F
08/12 04:18, 27F
→
09/13 19:40, , 28F
09/13 19:40, 28F
→
12/29 02:23,
7年前
, 29F
12/29 02:23,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