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應該跟香港共同進行民主抗爭的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Superconductor)時間9年前 (2014/09/28 02:00),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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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和鍵盤黃興Alog討論過台灣人網路佔領中環的事情, 基於台港之間無引渡條例, 台灣鄉民可以仿照菲律賓事件對香港特區政府網路的七層OSI發動全面性的佔領, (專對.gov.hk網域) 但是Alog曾經提出警告: 香港政府無法出頭,中國還是可以透過他們的引渡條例要求清算首謀。 由於這點我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有沒有人對香港基本法比較熟悉的人能解答? 關鍵應該是基本法第18條 --- 第十八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 機關制定的法律。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 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 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 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 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 相較於之前 318 學運,這次香港罷課事件在國際媒體的曝光量遠遠超過 318 ,但香港事 : : 件在帶頭的人被抓了之後就有點群龍無首的情況, 318 期間則是有各種不同團體分頭主導 : : ,所以 318 學運即使幾個帶頭的出狀況,後面也會有人補上 : : 兩邊的差異很明顯,如果能夠互補後同步進行一個抗爭活動,也許會有不錯的效果 ;) : : 在某種角度上台灣跟香港是唇齒相依的,當中共決定要對其中一個進行武力鎮壓,其實另 : : 外一個也躲不過的,所以沒有理由對彼此發生的情況覺得事不關己 : : 就閱讀一些香港事件的報導時有感而發 :) : 有件事倒很現實的... : 你在臺灣, 在網絡說另一個臺灣人, 你可能會被告毀壞名譽. : 可是香港人在網絡上罵一個臺灣人, 他幾乎奈之不何. : 倒過來說, 在香港網絡上說一些話, 也可能會惹上香港法律. : 偏偏臺灣人對香港的事情做同樣評論, 香港法律也管他不住. : 香港和臺灣, 是沒有引渡條例的. : 所以你看港片, 五億探長才會逃到臺灣. : 這是香港和臺灣特殊的政治環境製造出來的. : 那便形成一種奇怪的情況, : 就是香港人談臺灣事情比臺灣人方便. : 臺灣人談香港事情也比香港人自由. : 這個佈局根本就是鼓勵大家過河. -- Just chemistry! Helium Boron Carbon Nitrogen Oxygen Fluorine Neon Aluminum Silicon Phosphorus Sulfur Chlorine Argon Gallium Germanium Arsenic Selenium Bromine Krypton Indium Tin Antimony Tellurium Iodine Xenon Thallium Lead Bismuth Polonium Astatine Rad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6.130.1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1840815.A.A78.html ※ 編輯: Demogorgan (60.246.130.111), 09/28/2014 02:03:19 ※ 編輯: Demogorgan (60.246.130.111), 09/28/2014 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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