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 台獨作為一種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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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瓦推
寫在前面
我不確定轉這篇會不會太難,畢竟裡面相當多術語,需要慢慢消化。但是這篇文章無疑是
近來討論「台獨」的文章當中,最周詳的一篇。有意願把她慢慢咀嚼完的板友,在閱讀時
可以拎著兩個概念:
1.台獨不是強調血緣與省籍的種族主義,是強調地緣與「連帶關係」的公民國族主義。換
言之,是住民自決,不是民族自決。
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地緣 + 連帶關係」如何構成一個民族的板友,可以自行參閱
Benedict Anderson【想像的共同體】的第四章,其中談到了中南美洲的革命組成,並非
依賴同文同種(歐洲的殖民者與當地的被殖民者共同建國反抗殖民母國),而是依賴這
種「地緣 + 連帶關係」來建構民族想像。
2.台獨本身就是一種左派理念的實踐。這部分試圖回擊左統的論述,反對左統關於「台獨
是另一種更大的壓迫」的說法。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大家釐清「台獨」的內涵,更能夠理解「小國小民,好國好民」所
謂何物。
正文
壹,緒論
台獨左派,顧名思義含兩個元素:獨與左。但是豈止「左」有若干判準,「獨」亦有數種
差異。故以「台獨左派」為名的過去現在諸說,雖有重疊,亦有歧出。
本文不進行獨左的歷史與系譜的梳理。隨著各種社運議題的開展,考察台灣的政經脈絡,
諸多社會性的陳痾,或不義的結構,黨國體制與中國因素多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當越
來越多的社運訴求清楚地將黨國體制與中國因素置入對抗時,「獨左」的當代性於焉產生
。
雖然「獨」與「左」皆各有若干定義,但仍可原則性地以「反ROC殖民、反PRC併吞」定義
獨,以「社會平權」定義左。在台灣的脈絡,理想的獨與左多數是交織的(獨*左),甚
至是相互證成的,而非互不交涉的平行線,亦即:台灣的獨立,同時是左派的平權運動(
反對ROC與PRC的殖民霸權);社會的公義,多數必須以推翻黨國殖民體制為必要條件。
當獨是以土地認同結合民主精神,左是以分配正義與保障人權為核心,台獨左派的政治主
張,標誌了一種新國家的理想——追求一個落實國民主權、保障人權、社會平權的憲法國
家。
貳,何謂左
左右(或加上中間)雖是標誌政治意識型態與政黨的普遍方式,但台灣目前的政治空間並
非以左右競爭為主流;雖然兩大黨仍可因相對而勉強分屬左右,但置諸國際,台灣的政治
光譜普遍偏右。這不只代表台灣的政治選項,在統獨之外趨於單一(右),亦代表台灣人
在進行政治思考時,普遍缺乏左的視野,或缺乏左右對舉的較為整全的認知。
左派與右派的相對稱呼起源於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經歷不同的時空脈絡,其辨識標準
多元且複雜。即使定錨於當代,吾人亦難以提出毫無爭議的左右區分原則,例如:「社會
主義是左—資本主義是右」、「重視平等是左—重視自由是右」、「革新進步是左—保守
威權是右」、「大政府是左—小政府是右」......。所有的左右之辨,皆需考察其脈絡與
侷限,避免教條化與標籤化。同時,左與右雖是相對存在的政治光譜,但不宜將兩者簡化
為絕對反向。亦即,當我們對左進行描述時,切莫陷入「反向即右」的本位主義。
綜觀辨識左右的各種標準,左右的劃分,宜同時考量經濟自由(liberté économique /
economic freedom)與個人自由(liberté individuelle / personal freedom)。以下
借諾蘭曲線(Nolan Chart)進行簡說:
(y軸:個人自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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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自由意志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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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軸:經濟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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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權主義 |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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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左右相對而言,左派(圖示左上角象限)通常擁護較多的個人自由,並限制經濟上的自
由。例如:在言論自由、性議題、信仰和其他個人自由等面向降低限制並反對壓迫;對於
經濟活動則以諸如貿易壁壘、控制商業活動、環境保護法案、限制最低工資和酬勞的法規
、透過稅制進行財富重配......等方式強化管制。
右派(圖示右下角象限)通常擁護較多的經濟自由,並限制個人的自由。例如:不支持對
於貿易、商務、財富和財產增值的限制;對於言論自由、性議題、婚姻、道德法......等
個人自由的面向持保守立場。
以經濟自由(X軸)與個人自由(Y軸)構成的象限區別左右,相較之下,左派是個人自由
度高,經濟自由度低;右派是經濟自由度高,個人自由度低。雖然諾蘭曲線依然存在爭議
,但同時以雙軸定位左右,相較於一維圖表(ex只以經濟自由度區分左右),更周延了左
右的判準,也救濟了一維圖表的過簡,例如:個人自由與經濟自由雙低的極權主義,以及
個人自由與經濟自由雙高的自由意志主義,可能無法被標誌或會被誤歸為左右。[1]
簡述左右分別後,我們聚焦左派,可以理出一項原則:為了「限制有力者擴張、保障無力
者生存」,左派主張以公權力介入,在不同的議題進行限制或反限制。因為處於放任狀態
或公權力未觸及之地,無力者得到的往往不是自由,而是有力者更為沈重的壓迫;缺乏公
權力對抗壓迫與歧視,只會成為有力者的天堂。是故左派的理想,必須藉由公權力在經濟
自由與個人自由面向皆大力介入而成——縮限資本運作之自由以達成分配正義,捍衛個體
的差異性與基本人權毋須被群體的同一性與共同利益歧視或壓迫。
但是「強化公權力」並非素樸地「強化政府」。與民主機制結合,公權力是由公投、公民
團體、職業團體、代議士、監督機制、行政權......共構,並且永無止息地處於變動狀態
(國家是每日的公民投票)。擴大公權力的介入,看似是「大政府」(以政府為公權力代
表),但這個「大」,是被民主機制所共構的公權力所控制,以之限制有力者、保障無力
者。
平等(égalité)是左派的核心價值,也是左派(不含極左 extrême-gauche)賦予共和
國的義務。所以左派主張:政府必須對抗歧視(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政府必須
保障勞權、政府不能放任資本利得的擴大、政府必須照顧失業者的生活品質(不是活下去
就可以)、政府必須透過稅制或社會安全體系建構財富重配機制、政府必須讓參政(競選
)資源平等、國家不能擁有死刑權、審查制度(censure)必須被盡可能縮限、政教必須分
離(laïcité)......。當我們以「限制有力者擴張、保障無力者生存」的平等原則理解
左派的「低經濟自由、高個人自由」時,才不會將「大政府」誤解為「大怪獸」。
參,何謂獨
台獨所追求者:台灣作為一個主權國家(État souverain)。
主權(souveraineté)一詞源自中世紀拉丁文superanus,初意為最高權力。當代定義可
見諸Louis Le Fur(1870-1943):「主權是一種以法律高等原則規範的國家特質,國家的
決定只能依其自身意志,並符應於國家被要求實現的集體目的。」[2]
主權具國家性、權威性(正當性及有效統治)、權力性、獨立自主性與法律性。主權國家
意味著國家依據其自身意志而自主自決(在特定領土範圍之內,能行使至高權威),此自
身意志即住民自決(民族自決)(droit des peuples à disposer d'eux-mêmes /
droit à l’autodétermination),且必須以法律顯示。
所謂國家的獨立自主,獨立表示國家的地位,不是附庸、被殖民地;自主即自治(auto-
gouvernance),「國家的內部及外部的行為者承認在其領土範圍內,它有絕對的權威去強
制干預任何活動。」[3]
不論是台灣或中華民國,皆非完整的主權獨立國家。
(1)中華民國
1.ROC主權不被國際承認。根據《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與他國交往
的能力」是國家(或國家作為國際法人)必要的四個條件之一,謂之「外部主
權」。ROC在國際社會並不享有獨立、自由、平等的國際地位,往往從屬於PRC
,或受到種種限制。
2.ROC體制的中國性,造成在法律與憲政上與PRC糾纏不清,在本質上就喪失了法
理獨立的條件。
3.雖然ROC看似有效統治台灣近70年,亦實施分期付款式的民主,但對台灣斯土
斯民而言,充其量是ROC第二共和——仍然是以中國國族主義為核心的歧視性、
拒絕在地化的殖民體制,徵如國民主權的襲奪(國號與憲法的非在地性)與認
同的壓迫(嫁接中國史觀、邊陲化母語、貶抑本土文化)。即使不以「台灣地
位未定論」來質疑ROC在台灣,斯土斯民對ROC認同的闕如(例如仍以「外來政
權」名之),已損及內部主權的權威性(正當性)。
(2)台灣
殖民台灣的ROC尚非主權國家,何況受殖地?「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其誤
解有二:
1.殖民體制的桎梏猶在,主權國家住民自決的原則被壓抑。「一個國家對主權的
訴求往往涉及它代表某個政治社群,也就是一群具有共同國族認同的人...任何
具有共同體或國族情感的一群人,他們有權利與義務決定自己是否要建立一個
與他國平等的國家。」若缺乏對住民自決的絕對尊重,就是把國家存在的正當
性矮化為對政治領土的劃分。[4]
2.不被國際承認。在ROC體制下,我們並未(亦不能)以台灣的名義在國際間行
使主權,所以台灣從來就不是一個主權國家。相較於ROC之名受中國因素的糾葛
,以及ROC之名不足以代表住民自決,若能以台灣之名尋求國際承認(與住民
自決配套),雖仍艱辛,卻勝過ROC的死路一條。
ROC固然非主權獨立國家,但台獨不是ROC獨,台獨所為者,絕非認同ROC以助成其內部主權
,亦非為ROC的國際行走爭取承認,而是以住民自決的原則建立新國家,對內終結ROC殖民
體制,對外尋求國際承認——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以積極面而言,台獨是建國;以對抗面而言,台獨是拒絕ROC殖民(反殖)與PRC併吞(反
帝)。不論是建國、反殖或反帝,台灣國族主義都是必要條件。因為:
(1)欠缺國族打造(nation-building)的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會導致
國家失敗。[5]
(2)四百年來台灣國族意識的缺席,與斯土被連續六次殖民互為表裡。綜觀戰
後世界殖民地獨立成功的案例,莫不以在地國族主義進行集結,以對殖民勢
力抗爭。若缺乏台灣國族認同,如何意識到在地主體性被ROC壓迫——缺席
、被剝奪、被邊陲、被他者化(政體與文化皆然)?如何可能爭取認同的位
移(ex從我是中國人到我是台灣人)或認同的平權(ex中國認同不再霸權,
台灣認同不再被制度性歧視)[6]?
(3)若缺乏「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含ROCer)」的國族意識,不只會因
ROC所內建的中國之名與史觀而利於PRC併台,所謂的反PRC併吞,亦只是因
為民主與專制的選擇而已,由此衍生出「台灣人以中國民主化為己任」的荒
誕也不足為奇。
台灣認同並非新霸權的集結,這可以是、也必須是一種公民國族主義:在地認同與民主精
神的結合。[7]推翻ROC殖民體制、建立新共和,可以是平權理念與民主程序的產物。[8]從
被殖民到新共和,台獨所爭取者為:
(1)以住民自決落實國民主權
(2)揚棄殖民統治團隊的認同霸權,保障國族認同的在地化與平權
(3)保護或復育危殆的台灣主體性,包含政體、文化與產業。
簡言之,台獨是以台灣公民國族主義為核心,解ROC殖民、反PRC併吞,推動台灣作為一個
主權獨立國家。
肆,獨左交織
從左派視角看台獨運動,台獨是被壓迫者的反抗與爭取平權;從解殖視角看左派的社會關
懷,黨國殖民體制不只產生了壓迫,其存在本身就是對台灣的壓迫,所以台灣社會的左派
理想必然要付諸解殖才有實踐的可能。是故本文所謂的獨左,不只是獨左並舉(獨+左),
更是獨左交織(獨×左)。
(1)解殖作為獨左交織的樞紐——中國殖民體制的歧視性
ROC殖民台灣之謂,並非僅著眼於法理辨析,亦非限於ROC體制對國民主權(國號、憲法的
決定)的剝奪,我們還可就歧視性統治的事實進行理解。
ROC在台灣的歧視性統治,約其總則:以「中華性」(chineseness)的親疏而劃分公民的
差別待遇。此中華性的本質為血緣論的部族國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如中國人
(外省人)與台灣人(本省人)之別;但兼蓄文化的認同與同化,如中國化(外省化)與
未中國化(本土)之異。在黨國殖民體制下,中華性親者貴、疏者庸、闕者鄙,以此結構
「核心—邊陲—非我族類」的權力與利益階序,大致如此。
在以中國國族主義為核心的歧視性原則下,殖民者的恩庇侍從體系,並非單純的「不同政
經階級間的利益交換」,而是地位(statut)政治邏輯的體現——依中華性決定地位之不
等再造成經濟階級的分化。外省權貴(勉強包含外省化的權貴)看似理所當然的政經優勢
或高級感(含高階公務員與寡佔、酬庸單位的省籍比例),實奠基於中國國族主義的地位
政治。[9]
ROC體制以血緣與文化認同劃分公民階序,既是歧視,也是分化族群;但揭露殖民之惡,不
隱諱此歧視內建的族群與認同因素,則不應亦以分化族群名之。正視不平等之緣由,是為
了讓平權成為可能,而非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
殖民者擁霸權,受殖者被壓迫,這是殖民體制的本質(儘管在不同的殖民型態,霸權與壓
迫的重點有異)。從殖民看解殖,解殖標誌了雙重意義:國族自決與反抗壓迫。解殖,既
是殖民地的獨立運動,亦是殖民社會的平權運動——既是獨,亦是左。獨與左是解殖的元
素,亦在解殖的脈絡下交織。是故台灣的獨立建國,同時是對中國霸權的反抗;反抗中國
殖民體制下的壓迫現象,必須訴諸台灣國族的獨立自主。
(2)台灣的獨立,同時是左派的平權運動
就解殖而言,台獨的本質即左;就族群與認同的平權而言,台獨可以是左;就守護危殆的
台灣性而言,台獨必須是左。分述如下:
1.台獨本質即左
全世界的殖民地獨立運動,首先皆可視作被壓迫者的反壓迫、反剝削(至於其後
是否招致另一種壓迫等可能性問題,無涉於解殖的基本定義),是國族在認同、
文化、政治與經濟各方面的求生存、自主與尊嚴。反殖反帝,基本上就是「限制
有力者擴張,保障無力者生存」;以無力者圖存、住民自決的原則觀之,解殖式
台獨如何不是左派運動?
相對的,基於中國國族主義的統派,本質上屬於泛中華主義,即使不以親殖親帝
質疑之,這種以民俗起源(ex血緣、文化)的假設作為兼併(擴張)的原則,已
經難免種族主義的色彩了。統與左難以相容,這是以左統自況者必須誠實以對的
問題。
2.台獨可以是左
台灣國族主義的集結,是建國的必要元素。是故存在一種疑慮:台獨運動應如何
避免造成新的族群、認同與文化霸權?亦即:國族主義普遍屬右,台獨如何可能
是左?
首先,這等疑慮根本就是歧視,是飽漢不知飢的高姿態。在無力者的生機被壓迫
至奄奄一息之際,任何奮起的反抗,都應置諸弱勢自救的脈絡予以同情。更何況
,ROC的壓迫是制度性的,而台灣性沙文的疑慮目前只存於個人與言說,距離成為
新的壓迫性制度尚差十萬八千里。兩者的虛實強弱不能類比,若不同情受迫者的
憤怒,反而以進步姿態審查現在的受迫者是否已具或將具壓迫性,就好像看到一
個被長久家暴的孩童,第一時間不思營救,反而憂慮該孩童成長後會複製家暴。
相較於無力者是否該自我警戒莫成為新霸權,發出這種「善意疑慮」者更要小心
,若對強弱兩造的臧否比例沒拿捏妥當,甚至以去脈絡的方式譴責反抗者的言行
,可能就不是進步,而是壓迫者同路人。
至於國族主義的左右之判,必須考察其作用與發生的脈絡。置諸台灣,作用於反
ROC殖民與反PRC併吞的台灣國族主義,不論是部族國族主義
(ethnic nationalism)或公民國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都因屬於弱勢
對抗壓迫的集結而可被視為左派(前者如原運)。即使是訴諸血緣與文化的部族
國族主義,亦應知曉其光譜甚廣,極右派的納粹是一種種族主義,但光譜另一邊
:甘地、反納粹的自由法國地下武裝人員、曼德拉、台灣原住民自治運動、二十
世紀反帝國運動等,也都是反殖反帝的國族主義者。
姑且順著這種善意的疑慮:台灣國族認同的倡議如何避免形成新霸權?早在史明
、王育德、黃昭堂等台獨前輩的國族主義論述中,就看到這種警覺:「史明與王
育德皆以地緣因素與殖民地受壓迫的共同命運,論證台灣國族之形成;黃昭堂甚
至為了避免與血緣論混淆,以『那想那利斯文』(ナショナリズム)取代民族主
義一辭,主張以土地與國家認同來定義台灣人。」[10]
建國運動應該以公民國族主義的方式集結:土地認同與民主精神的結合(依住民
自決而形成國家,人民不論原初,共享共構共和國的制度與價值)。這種依土地
與公民意志而凝聚的國族認同,所追求的是自由與平權的共同體,所欲消弭的是
戕害此共同體的霸權。在非壓迫狀態下,已存在、將存在於這塊土地的多元族群
與文化,應依左派的平權、比例與扶弱原則,共蘊台灣性。
台獨所必要的認同轉型,亦即台灣國族主義的集結,是爭取以在地性符應國家的
面貌,以打破殖民者依中華性而建構的霸權體系。是故解殖式台獨在本質上就是
對抗歧視與壓迫的平權運動,而公民國族主義所標誌的民主與多元,完全可以化
解「新認同霸權取代舊認同霸權」的疑慮。
3.台獨必須是左
造成台灣性危殆的主因,是中國勢力(ROC+PRC)在政體與文化的雙重壓迫。面
對強大的中國性均質化力量,台灣性的續存、復育與成長,必須依靠必要的限制
、保護與特別扶助,而不是「與中國性自由競爭」。
為了避免階級剝削的蔓延、貧富差距的擴大,以及功利邏輯對民主、人權、環保
等傷害,亦保護多元的人與土地、人與傳統的連結不被強勢的資本力量均質化,
左傾立場一般會對全球化採取警戒甚至敵視的態度。同樣的道理,強化台灣與中
國的疆界,確保台灣與中國的差異,不應被負面詮釋為內捲的、排外的鎖國;在
相對弱勢的台灣而言,「主體性的確認,其實是在確定團結(solidarité)與政
治權力分享團體兩個範圍的相符」。[11]面對國共與跨海政商聯盟的傾銷中國、
中資的強勢、「移民實邊」的殷鑑,必須以左派的保護主義守護台灣的文明、文
化與產業。
此外,台灣性的復育,亦應持轉型正義原則,以公權力進行必要的介入,而非自
由放任,因為壓迫所造成的萎縮已經存在,例如台語文的書寫承傳[12]。台灣性
要自低級地位中解放,除了意識型態解殖,還需公權力在公共支持中補正(或補
償);而非天真地以為:被打成跛子的人(如台語文),只要不繼續挨打,就能
與雙腿健全的人(如華文)公平競爭。所以台獨還必須是左派——透過公共資源
的重新分配或制度性的保護以落實公平正義。
(3)殖民體制的公平正義如何可能?
1.ROC體制的存在就是一種不公義
左派「低經濟自由、高個人自由」的特色源於「限制有力者、保障無力者」的平
權、公義、扶弱原則,脈絡於台灣,放眼全世界,哪一個左派份子會是殖民體制
的支持者?
ROC體制之自身即標誌了幾項左派所不能接受的制度性歧視,例如:住民自決權
的剝奪、以中華性造就獨厚殖民菁英的地位政治、認同資本分配的不公義[13]、
殖民者霸權的文化與品味階序[14]。左派的倡議(或用其他與左相通的概念取代
,如:反壓迫、反剝削、反歧視、公平正義......),豈能包容殖民巨惡,或對
解殖運動缺乏同情?在台灣的脈絡下,在殖民與反殖民的抉擇中(PRC併台亦是一
種殖民),左派的標誌,只能位於反殖(ROC殖民)反帝(PRC併吞)的陣營,不
容矛盾。反殖反帝不一定是左,但親殖親帝豈能是左?若在社會議題,如勞權、
同婚、社福......倡議左派卻不反殖民,是為「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2.不知其不義,正義如何談起?
ROC強勢且無孔不入的文化殖民,透過屠殺、司法、教育、媒體等管道,在史觀
、語言、文化各面向形塑人民的保守價值與對殖民體制的認同。(註7 )在日用
呼吸之間,許多受殖者逐漸殖民者化——以殖民者的認同為認同,以殖民者的價
值為價值。語言的壓迫尤其明顯。若受殖者習於以殖民者的語言為母語與書寫語
言,卻不知當今社會的語言現象(包括歧視)是國家暴力所致,不認為自己其實
是被強迫縫上新舌頭[15],如何可能同情甚至推動母語的解殖?公平正義無法落
實的悲哀,不只發生在知之卻無能為之,亦發生在不知所以不為之。更諷刺的是
,因為不知,所以可能會成為壓迫者同路人。左派的平權理想,不能疏離土地的
記憶與脈絡,台灣社會的公義,豈能不細究皆可能發生於你我身上的殖民現象?
3.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國民黨與ROC體制休戚與共,國民黨是ROC體制最大的捍衛者(儘管ROC已成為PRC
的治台傀儡),也是ROC體制下最大的得利者。所以由「基進側翼」[16]唱紅的口
號「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終極關懷既是清算國民黨,亦是推翻ROC。
考察台灣的政經脈絡,ROC與國民黨一體的黨國體制,在意識型態的強殖與利益
網絡的建構,幾乎一網打盡台灣社會的不公義。意識型態的強殖如上述文化殖民
手段;在利益網絡方面,其黨營事業和恩庇侍從體系除了確保殖民菁英的政治優
勢,有違公義的利益交換還遍佈於政治、公務、媒體、工商、司法、軍警、學術
、藝文、社運等所有人類活動的領域。[17]
相較於文化殖民的不易警覺,公共領域較為顯著的不義,少有不與黨國體制掛勾
者。例如:黨職併公職年資計入18%;退輔會旗下的天然氣寡佔事業多由未具專業
的退役將領經營;帶給高雄污染與災難的石化業與國民黨利益共棲,其中游產業
幾乎被「黨資本」與黨國權貴所壟斷......。如果公義的訴求只停留於表象,卻
不深究背後的黨國結構,不對其進行政治清算,不以「正義」的價值滌清威權殘
餘[18],不只讓治本成為奢望,甚至連治標都不可能。所以社會要公義,多數必
須以推翻黨國殖民體制為前提——這就是「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的真諦。
4.殖民體制下的階級壓迫
由生產與分配看經濟階級,是台灣左派的普遍方式。但是在中國殖台的脈絡下,
階級的劃分不能只由經濟關係來理解,而必須由地位政治的邏輯詮釋。如前所述
,發端於中國國族主義的地位政治,是依中華性決定地位之不等再造成經濟階級
的分化。
台灣的階級壓迫不只因為資本的過度集中,也在於這個集中是以權力作為保障;
而此權力的有效與穩固,不只來自權貴資本主義所致使的資本家依附,還得力於
中華性的地位政治;地位政治的權威性造成殖民地的受迫階級既不敢反抗資本家
,亦信服於黨國權貴。
台灣是個被殖民社會,經濟壓迫是以地位政治(以中華性為關鍵)為靠山。若不
承認台灣是被殖民社會,自然只見經濟壓迫而不見國族壓迫,放縱壓迫之源,則
平權遙遙無期。
殖民體制的社會公義如何可能?在殖民社會中,幾乎一切與公義悖反的惡性現象
,例如:反人道、壓迫、剝削、歧視、特權,都是以「殖民者優位」而延展。雖
然不能簡化為「解殖即臻公義」,但殖民地不思解殖,對肇因於殖民體制的文化
歧視與公民差別待遇視而不察,或刻意排除「殖民因素」(就像反媒體壟斷、反
服貿若刻意排除中國因素),左派理想就只是清談或點綴罷了。所以台獨不只不
與左派精神扞格,相反的,左派理念還必須透過台獨來實踐。
伍,結語
解殖式台獨本質即左、可以是左、必須是左,本文所名的「獨左交織(獨×左)」是以解
殖為樞紐,建構「獨具左性,左依獨成」的相互證成關係。這既可作用於解殖的戰鬥,亦
標誌了新共和的想像,同時,可作為與統右交織(統×右)的國民黨對決的清晰路線。
國民黨內以中國國族主義為核心建構其恩庇侍從的利益結構,外以中國共產黨及跨海政商
聯盟助成其治台優先性。其政治基石,就是中國認同的強殖(統)與權貴資本主義的綁樁
(右)。台灣的國家主權、政治民主、社會平權皆在其中崩壞。
欲挽救崩壞,台灣的政治場域,必須有團體旗幟鮮明地拉出獨左光譜。以解殖式台獨對決
殖民者本位,以透過解殖而可能的分配正義促成受壓迫者清晰的階級意識。價值與路線的
清楚對決,將讓鄉愿甚至流於分贓的政治現況有再生的可能。這是獨左作為理想性之外,
亦具備的功能性。
本文是為解殖而作。台灣的解殖亦如民主化,皆在分期付款的階段,雖有進度,但未完成
。老國代的退場與總統的民選,不只不能代表政體解殖的完成(尚有正名制憲諸事),更
幾乎無涉文化解殖。台灣依舊被中華性宰制,被以中華性為關鍵的地位政治宰制。
解殖,是解國民黨權貴統治的殖,是解中原國家正統想像所泛生地位政治的殖。殖民體制
是建立在「權力-文化-認同-經濟」的叢結,而非以血緣為關鍵,任何台灣住民,不論家族
是否受益於殖民體制,均有資格以被殖民者身份自居,只要您願與被殖民者站在一起,並
起身反對現行的殖民體制。
註釋
[1] 如果希望以經濟自由度作為左右的標誌,而能兼顧個人自由度的差異,亦可以考慮以
下分類:「自由主義左派(libertarian left)」、「自由主義右派(libertarian
right)」、「專制左派(authoritarian left)」、「專制右派(authoritarian
right)」。
[2] 主權:http://fr.wikipedia.org/wiki/Souverainet%C3%A9
[3] 施正鋒〈國家主權獨立的政治分析〉,http://ppt.cc/8p52
[4] 同[3],原文之「民族認同」、「民族情感」,筆者引用時改為「國族認同」、「國族
情感」。
[5] 新一〈台灣「國家失敗」的探問與求解〉,http://ppt.cc/OZZ
[6] 格瓦推〈解殖與新共和〉,http://ppt.cc/~B-8
[7] 格瓦推〈台獨作為解殖式的公民國族主義〉,http://ppt.cc/iDo~
[8] 如同法蘭西第五共和的成立,是由公民投票支持新憲而結束第四共和。
[9] 馬赫起南〈在馬王鬥中,重看地方派系與侍從主義〉,http://ppt.cc/lZXX
[10]格瓦推〈這些人欠老台獨一份敬意與歉意〉,http://ppt.cc/LWvm
[11]馬赫起南〈全球化或者是要主體性?〉,http://ppt.cc/u3aK
[12]壓迫台語文的書寫傳承,ROC不只是抽去教育資源與公共支持,建立落差明顯的文化階
序,甚至以暴力手段禁止台語文在私部門讀寫流通。當台語書寫本身就是一種危險時
,台語文寫作的萎縮,勢屬必然。詳見佛國喬〈可以這樣來理解黃春明與蔣為文事件
〉,殖民者的文化與品味階序,不只造成斯民與斯土的疏離,失憶失語、嚮往中原的
台灣住民,還諷刺地在原生土地上成為移民。http://ppt.cc/gha9
[13]國家機器特厚特定的國家與國族認同,使認同資本的分配違悖公平正義,或違悖比例
與扶弱原則。例如黨國體制下的台灣,一國之認同資本,有九成是集中於一到三成的
人口(中國認同):他們有「一中兩區」的憲法、有寫著ROC(中國共和國)的護照、
有與國民黨孿生的國旗、有中國忠烈祠維護他們應許的光榮、有孫文像高懸於公署、
有華語金馬獎、有義務教育必修與升學公職考試必須的「國文」、有「夢想家」現象
......。詳見佛國喬〈當窮人被敵視時〉http://ppt.cc/u5rT
[14]保守價值諸如:崇拜威權、拒絕現代化、對政治冷漠、習於儒家倫理、父權、歧視(
ex歧視非異性戀,以天朝心態歧視原住民與「異族」);認同的馴化諸如:中國史觀
的強殖、母語的邊陲化、本土文化較低級,以致斯土斯民失憶失語,自動與殖民者同
化。國民黨的文化殖民,造成大量的受殖者體貼大屠殺的不得不然甚至用心良苦,徒
有形式民主卻期待政治強人所可能的安定與效率,謹小慎微地以為遠離政治可保安康
,敵視任何對習以為常的衝擊(如轉型正義)。
[15]林利菁〈我的青春、我的FORMOSA I、II〉,無限出版
[16]基進側翼官方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radicalwing?ref=ts&fref=ts
[17]如果我們對以下現象不滿:政治被錢權壟斷、稅制無法體現財富重配、勞權低落、因
分配失衡而產生的職業或族群之間的相對剝奪感、寡佔與酬庸單位的肥貓、侵害基本
人權的土徵與都更、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的緊縮、文化資源幾乎被中國性壟斷......
,究其脈絡,不與黨國體制牽連者稀矣。
[18]新一在一系列檢討南北氣爆的文章中批判:台灣的民主轉型,並非以滌清威權不義的
「正義」價值原則,而是採市場開放的競爭原則,所以早在競爭位置中取得先機的威權
殘餘,挾前期壟斷之勢,在市場開放後更加茁壯。 詳見新一:〈南北氣爆的背後:國
民黨「統治惡搞」的歷史遺留(II)〉http://ppt.cc/7z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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