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震東遭逮陸方未通報 兩岸協議簽假的
效用不大? 不,效用極大
解釋一下,讓各位理解中國的國際法有多高段
如果我們的輿論和官方表示要人,那就要照著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走
也就是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遣返(不要問為什麼,就是這樣簽的 XD)
如果我們表示不要人,意味我們不主張管轄了,主權國家什麼的也放一邊了
上述兩個選項,都是國際法上具體的實踐
只是我們是反向操作:「我們不是國家」這樣的聲明
還沒講完,如果臺灣有的案子要人,有的案子不要人
又進一步落實,我們沒有民主法治,只有隨意人治
全部都是削減臺灣主體性、法治架構的狠招
而且是中央對地方的態勢
都是這種棋,中華民國要怎麼下?
誰還跟你吸毒應該不應該勒
※ 引述《Linjoyfu (草民)》之銘言:
: : 這個事件剛好也是驗證所謂的兩岸協議根本就是台灣這邊自欺欺人的一廂情願
: : 早就說過跟共產黨簽什麼協議都是假的
: : 對於自己國家的憲法都可以加以踐踏的中共
: : 還有什麼所謂的法律對共產黨是有約束性的
: : 除了演戲,或者是礙於國際輿論的壓力不得不改變或是做個樣子
: : 共產黨欺騙的本質卻從來都沒有改變過!
: : 某黨到底是看不清,還是已經變成利益共同體的共犯結構呢?
: 我想大部分的民眾都應該會認為跟中共簽兩岸協議的效用不大!
: 為什麼呢?
: 因為是中國共產黨呀!
: 我想大部分的民眾都應該會認為「中共」大都用「人治」的說吧?
: 所以我們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中共簽兩岸協議的效用不大!
: 那又為什麼會照聯合國等國際法的規矩呢?
: 就算「中共」真的都用「人治」好了,
: 他們「現在」絕不敢違抗,因為面對的是整個世界(其他所有國家)呀。
: 那臺灣如何脫離中共的魔爪呢?
: 當然必須要全世界的支柱來一起對抗中共啊!
: 不過,這卻是非常難達成的事......
: 最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臺灣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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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很難理解對吧??
所以說臺灣人真的不夠用功
需要書單的話講一聲
※ 編輯: Aldebaran (50.99.76.239), 08/20/2014 1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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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陸委會不錯啊,反正也不是政府組織
又專簽內國文件,無助主權的實踐
我推書單,就是給你國際公法教科書,不會跟你講有的沒的
如果對台獨沒興趣,不必特別花時間在我的文上
東西是寫給想台獨又搞不清狀況的觀者,和自認臺灣是國家的自慰朋友看的
支持統一的朋友我也是百分之百認同他們的想法,反正人各有志
※ 編輯: Aldebaran (50.99.76.239), 08/21/2014 09:59:4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