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 公民「去」政治,中國「取」政治?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ptt)時間11年前 (2014/07/12 01:25), 11年前編輯推噓-1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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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shan (仲軒)》之銘言: : 【打狗吹水】公民「去」政治,中國「取」政治? : 公民「去政治」vs. 中共「取政治」? : 果若如此,太陽花年輕世代,那就投身參政吧,直接把被竊取的政治給奪回吧?! : : -- : 你所該知道的May3,nopressure (4) : : http://tinyurl.com/nr32dvf : : Nopressure大師開示:王炳忠才是最強的 :3 : 看到你貼新一這一篇 一面還在簽名檔貼我發的那篇談王炳忠的文章酸 就覺得你真的滿打自己臉的 你重新看一次新一這一篇 再重新看一次這個連結裡我講的話 我和新一講的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一模一樣的論述 你一面認同新一 一面不認同我 簡直邏輯無下限 默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8.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5099531.A.6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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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了www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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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要幫義和團的封號除了反民主反人權加一個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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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崩潰來崩潰去 好像詞彙中沒有其他中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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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shan發現自己的這個神奇邏輯 大概現在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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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自己打自己臉的極致 我原本就是比你早看到新一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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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 才會發文談王炳忠參選路線正確 你不轉新一的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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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結果你一面酸我文 一面認同新一這篇 簡直打自己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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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爆 超慘 看你怎麼狡辯 頗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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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你崩潰阿 這你居然覺得是一模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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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看新一 重新看一次 一面認同 一面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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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一我看了頭好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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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解釋: 1.新一的文章和我談王炳忠的觀點 完全一樣 2.timshan每天酸我談王炳忠的觀點 3.timshan卻自己轉錄新一文章表示認同 超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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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就是上面被罵完另闢戰場而已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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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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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說真的我昨天才知道你那麼熱愛炳忠,而且你知道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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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炳忠的看法嗎?還打臉哩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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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辯中) 自己打自己臉打到崩潰了 可悲 再硬凹啊~~~啦啦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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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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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把你的言論照貼上來是酸你,你應該要檢討的是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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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喔 你是不是突然發現我和新一觀點一模一樣崩潰了?? 這篇文章就是這些版某些柯衛兵 完全為反而反 沒有邏輯的佐證 柯衛兵對付自己不爽的人 比如我 採取的手段是抹黑 斷章取義 冠黨工之名 結果完全沒有邏輯 自己用來抹黑別人的文章 卻是自己認同的觀點 完完全全因人廢言 為反而反的證據 有邏輯的人都可以看清楚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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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言論,我連重新詮釋你的言論或加註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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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是引用還附上出處連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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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凹中~~~~~~~~~ 我知道你很羞恥 你可以不用硬凹 你就默默的低調讓這丟臉的失誤混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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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黨工ID 就直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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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就暴跳如雷了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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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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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黨工之名wwwwww你自己都說你是黨工了還在冠黨工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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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可沒說炳忠是最強最正確的,這你和新一最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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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幾個斷章取義硬凹而已 炳忠是不是最強根本不是這文章的重點 炳忠參政的路線非常正確 而且他博取名聲收割的功力非常強 本來一個沒有他的事的運動 他幾乎要混到一個市議員 這就是為什麼稱它最強 我的解釋完全有理由 和新一的脈絡根本不遠 你邏輯差的令人頗ㄏ 不過我知道你是在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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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突破盲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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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恥啥,明明就你自己腦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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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這實在太有喜感了,夜深了拜託別害我笑到呼吸困難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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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說的是對政治失望 學運的明星應該真正的考慮組織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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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ari 你需要紙袋嗎?(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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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 你是在那邊捧偉忠哥的懶 媽啦 這差很多好嗎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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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在腦補 我通篇就是和新一一樣 叫學運的明星要去參政 否則廚房就會被中國勢力滲透(新一語) 我的講法是好處都被炳忠收割中(本人語) 一模一樣 慢慢硬凹吧 可悲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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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可以加入職業隊 還有哪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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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你自己說你自己是黨工 T沒有說吧wwwww引述你就變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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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你也太自卑了點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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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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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腦袋被門夾到也不可能說出炳忠最強最正確這種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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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欠) 你的戰場真的是愈退愈後面了 那篇我的原文章 後面推文還一堆青年不應該參政 參政就是髒的咧 真的是被電到翻起來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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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個頭 你說的是偉忠藉由當個諧星贏得紅藍的資源好嗎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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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點,參考王炳忠過去的言行,他有什麼參政的本錢?拿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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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天然湧出資源的份上給箭頭,tim你那篇又可以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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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那篇超自取其辱的 沒有下限的極致 刑訴88和地價稅修憲的觀點也完全是錯的 懶得電他而已 自己幫自己備份也滿妥的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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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花那群人來相提並論?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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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三千步 被打臉打到 現在已經退守到這種硬凹了 可憐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2/2014 0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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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在下面推說不要他們出來參政喔?我過去有講過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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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你根本腦補XD 我甚至是鼓吹青年出來參選村里長的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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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看到我替你的文章下註解說青年參政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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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m1uBQo (PublicIssue)
文章代碼(AID): #1Jm1uBQo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