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游錫堃角逐新北首長 主打居住正義政策
※ 引述《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之銘言:
: 水牛政見我願意幫忙啦
: 腳踏實地的候選人比那種光鮮亮麗的明星好多了
: 談談社會住宅的問題
: 我想不管推什麼政策要考慮到防弊以及退場機制
: 社會住宅的問題在於會不會淪為建商或者炒地皮投機客的標的??
: 1.有人說只租不賣,那麼這樣會衍生出新的問題
: 如果投機客用租的方式然後再轉租其他房客賺取利潤怎麼防止?
提點意見,討論看看
1、宣導社會住宅的房東只能是政府,如果和政府以外的人簽約者就是有問題
2、開放檢舉,一般人會去租別人轉租的社會住宅應該是因為
* 他抽不到租的資格
* 轉租後的房租還是比一般房租便宜
只要房客檢舉二房東屬實
若房客符合社會住宅入住資格,那麼房客可以無條件獲得二房東的社會住宅承租資格
若房客不合社會住宅入住資格,那麼該二房東的社會住宅承租資格就被釋出
甚至可以訂立罰款於二房東,而罰款一部分讓房客拿來抵給政府的房租做為獎勵
: 2.開放買賣
: 這樣建商或者投機客先買幾戶然後轉賣怎麼辦?
: 3.30%只租不賣其他可以交易
: 那同時牽扯到投機客轉租以及投機客炒房的問題
: 這些問題比較必須要有對策
: 例如社會住宅20年不能交易或者以無殼蝸牛為主
: 適用對象、年限....等等。
: 這些必須要有一定明確的規範,一點淺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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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53.2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3137213.A.9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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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劃給警察我覺得太累了,檢舉有好處的話其實就會有很多專業的檢舉民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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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檢舉的部分,不一定要二房東的房客
一般民眾也可以,如果非房客檢舉成功
二房東的承租資格就被釋出,然後檢舉獎金就給檢舉人
※ 編輯: toki (112.104.53.245), 06/19/2014 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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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ki (112.104.53.245), 06/19/2014 15:03:1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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