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法理台獨」一定會實現,「事實港獨」將快速壯大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森林)時間10年前 (2014/06/12 14:18),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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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cus0918 (凝)》之銘言: : 「法理台獨」一定會實現,「事實港獨」將快速壯大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b9329e7-7546-4678-a75c-6ca5038fd9c9 : 民報/楊憲宏 : 針對國台辦記者會,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表示,政府一向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 : 台灣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台灣的未來。 : 馬瑋國表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前途應該由全台灣的人民、依據中華 : 民國憲法來決定。行政院陸委會也發布聲明指出,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23 : 00萬人民共同決定,這是台灣社會的共識。 針對昨天↑↑↑總統府慢半拍的發言,轉一篇陳為廷的憲法小常識: 陳為廷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66290900053730 【憲法小常識】 馬英九說:「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決定台灣的未來。」 聽起來強硬,但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實則暗留伏筆, 設下與中共眉來眼去的曖昧空間。 先來看一下1991年,首次修憲時,《憲法增修條文》明訂: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在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則訂:「自由地區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隔年,再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訂: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 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 簡言之,現行的《憲法》架構,說明了兩件事: 一、這樣的《憲法》設計,是為「國家統一前」所需。 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台灣」在《憲法》中,不過是個相對於「大陸地區」的「地區」。 這也是為何馬英九總在強調,我們是「一個中國,兩個地區」。 換言之,台灣不是個「國家」。 -- 這種「一國兩區」的設計,也正是馬英九近幾年最愛談的「九二共識」的基礎。 「九二共識」的內涵,就是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 各自堅持自己代表「中國」,得以各自表述。 (但,當然,「各自表述」也只有馬英九在談, 中共根本只提「一個中國」,不談各自表述。) 翻成白話,依據《憲法》,我們到今天還在宣稱自己代表「中國」, 而且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 中華民國只是「不否認」中共治理「大陸地區」的事實。 聽起來很荒謬吧? 但現實的確如此。每次選舉,「九二共識」還被拿出來, 被當作什麼神奇的發明、很多人覺得是個好棒棒的東西。 但事實上,「九二共識」不過是句髒話。 -- 回過頭來,看看國台辦范麗青的發言: 「我還要強調,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分裂,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聽起來很熟悉。 說實在話,光看這點,還真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和「九二共識」的主張。 但,國台辦「台灣前途應由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的主張, 當然就不為我國憲法所肯認。依據《憲法》,「自由地區」的台灣人民, 擁有直選總統、立委等權力,以行使主權。 再怎麼樣,也沒有「大陸地區人民」來替台灣決定的空間。 -- 那麼,問題來了,馬英九強調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 固然保障了台灣人民行使主權的權利;但與此同時, 也留下了「國家統一前」的「一國兩區」伏筆。 在回應范麗青的同時,馬英九更該向台灣人民交代: 「為何堅持『一國兩區』?這種不合時宜的《憲法》架構,該不該修改?」 對我來說,雖然迫於國際壓力,我們委屈地接受這樣的架構已久。 但只要取得充分共識,「一國兩區」的《憲法》架構,當然必須修改。 因為這樣不清不楚的國家定位,既給了中共對台灣上下其手的空間, 也阻礙了我們的國際參與。 這是我們一概主張的「公民憲政會議」中,不可迴避的討論議題。 當然,更是馬英九不可迴避的問題。 這樣「片面改變現狀」的主張,或許又將面對許多「破壞台海穩定」的批評, 不僅中共不能接受,2012年大選時,派說客來力挺「九二共識」的美國老大哥, 也不會接受。但,所有的台灣人民應該共同思考: 如果中共、美國口中的「維持穩定」, 竟然要以剝奪台灣人民的民主、與自決權作為代價, 讓我們天天面對各種恫嚇威脅,那麼,這又算是哪門子的「穩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23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553909.A.A1B.html

06/12 14:20, , 1F
所以要法理台獨
06/12 14:20, 1F

06/12 14:32, , 2F
另外可閱讀大法官釋字第 328 號 , 國土變更為政治問題 , 由
06/12 14:32, 2F

06/12 14:33, , 3F
怎麼處理寄生在台灣的中華民國
06/12 14:33, 3F

06/12 14:33, , 4F
立法院提案進行相關後可決議變更 (因國代也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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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4:33, , 5F
體制內外夾擊吧, 老話一句 ~ 中國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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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4:34, , 6F
好. (額外呼籲, 大家不要自動省略幫中國黨的中國二字呀,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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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4:35, , 7F
自於中國跟共產黨沒二樣的中國國民黨 <--不必替其省略中國
06/12 14:35, 7F

06/12 14:35, , 8F
二字, 就是來自於中國的中國國民黨如此稱呼其全名就是了)
06/12 14:35, 8F

06/12 14:41, , 9F
PRC是以繼承ROC之法理存在 臺灣脫出ROC才不會被吃豆腐
06/12 14:41, 9F

06/12 15:42, , 10F
大推!馬英九那篇聲明稿怎麼看怎麼有問題!
06/12 15:42, 10F

06/12 15:53, , 11F
芙丸想要偷天換日啊XD 把ROC在台澎合理化
06/12 15:53, 11F

06/12 16:14, , 12F
以後要講髒話知道要說哪四個字了
06/12 16:1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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