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去公園踏青還要怕被電死 幹 偉哉新北官員: 你幹嘛不穿鞋
※ 引述《luckyman188 (new)》之銘言:
: 新北市水利局事 官員終於幹出大事情了 大成就了 媲美耳朵長鹿茸
: 範例 1 :
: 來來來 你來 你來你怎麼不穿鞋
: 你不穿鞋 還怪我地上燈會漏電 你穿鞋就不會被電了嘛 !
: 造句 1 :
: 高壓電線斷裂掉落路上
: 來來來 你來 你來你怎麼不開啟魯夫第二段加速模式通過
: 你全身穿橡膠就不會被電了嘛 !
: 好一個官不聊生的台灣 在美國先告死你再講!
官員根本腦殘,先撇開腦殘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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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法規第346條有規定
公共場所之用電設備應採用設備與系統共同接地,並按第一
章第十一節之規定加裝漏電斷路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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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道所瞭解的,只要是戶外公共設施,不管燈具或插座都一定會裝漏電斷路器
現在的問題點在於
有沒有漏電斷路器?漏電斷路器有沒有定期檢驗(漏電斷路器上面有TEST按鈕)
我猜以上是其中一項沒有
因為依我對漏電斷路器的瞭解,只要漏一點點的電(根本還沒電到任何人)
就會非常"靈敏"的切斷電源,根本沒有電死人的疑慮
官員回答接地係數根本就是腦殘的回答
如果那天非常潮濕,接地板或接地棒打不夠深或數量沒這麼多
就有可能發生"小孩"的接地係數比接地線還要好
就一定會被麻在那邊,整個黏住
接地雖然是必須要裝,但是只是"輔助",還需要跟漏電斷路器"相輔相成"
才能杜絕戶外用電設施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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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都要喊一聲幹 來保養我的喉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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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JuBan (36.224.102.248), 05/30/2014 1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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