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學運後,中國對台政策的困局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leon￾ [D)時間10年前 (2014/05/30 09:38), 10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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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中,手動方式,轉八卦版的文 -----------------------------我是分隔線------------------------------------- 作者 paulchiou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分享] 學運後,中國對台政策的困局 時間 Fri May 30 02:26:37 2014 ─────────────────────────────────────── http://www.chengmingmag.com/t345/select/345sel23.html 台灣會成為「亞洲版克里米亞」嗎? by 鍾鈞道 所謂制度對接, 醫療的http://tinyurl.com/ox95444 經濟的http://tinyurl.com/n25k8pv -------------------------------我是分隔線------------------------------------- 我看了經濟對接這篇文後,合理推論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是兩岸經濟特區 管爺嘴裡的國際化,根本是呼嚨大家的 文章是寫在學運之前,指出服貿協議簽了之後,就不需要兩岸經濟特區了 現在服貿檔下了,馬桶為了補破網,才會急著推自經區啦 示範區條例必須充滿空白授權, 真正的原因是和中共還沒有談定制度對接的細節啊 這些細部規定寫不出來啊!因為中共還沒給範本! 中國都把經濟統戰策略寫的那麼清楚了, 台灣就是沒人敢講,什麼都不清不楚的 唉!這個政府真的是騙死老百姓不償命啊 海峽兩岸經濟特(園)區對接與合作分析 日期:2013-10-23 14:42 來源:《統一論壇》 作者:王建民 在兩岸經貿合作進程中,由於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特殊性、複雜性與存在的經濟政治 障礙,制約著兩岸經貿合作的全面開展與深化,於是兩岸先後提出「特區對特區」(或 「園區對園區」)的對接與合作概念,在特(園)區率先實施開放或特殊政策,以突破兩 岸經貿合作的制度性障礙。目前,兩岸經濟特(園)區的交流與合作,主要是在現行政策 框架下的初級或低水準合作,還不是有賦予特殊政策的「先行先試」與制度性對接的 高水準合作。推動兩岸「特區對特區」(或「園區對園區」)的對接與合作,不僅需要 有兩岸各自的政策規劃(制訂特殊政策),而且需要海峽兩岸協商,才能夠真正推動兩 岸經濟特(園)區的對接與合作,才能落實「先行先試」,才能逐步推廣,才能達到促 進兩岸經濟持續開放、緊密合作與共同發展的目標。 一、海峽兩岸經濟特(園)區對接與合作發展 在兩岸經貿往來與合作的歷史進程中,祖國大陸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就以特殊經 濟區或園區方式鼓勵與吸引臺商投資、技術轉移、人才引進,促進兩岸經貿合作的發 展,包括主要在海西地區的國家級臺商投資區、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臺灣農民 創業園、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崑山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沒有臺灣 的配合與合作,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兩岸特(園)區的對接與合作。近年來,祖國大陸 呼籲兩岸特(園)區對接與合作。2012年11月,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曉強在第二屆兩岸 產業合作論壇上提議,以園區合作為平臺,發揮產業合作的規模效應。這一表態被認 為是祖國大陸官方首次明確兩岸園區合作。國臺辦副主任鄭立中也多次表示,推動兩 岸經貿園區對園區的合作。 臺灣提出設立兩岸經貿特(園)區的設想較晚,但卻是最先提出設立「經貿特區」與推 動「特區對特區」合作的觀念。李登輝、陳水扁執政時期,對兩岸經貿往來與合作採 取較嚴厲的管制政策,甚至阻撓政策,自然不會有積極的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的設 想。2008年初,國民黨重新上臺執政後,兩岸關係改善,馬英九當局採取較為積極、 務實、開放的兩岸經貿政策,兩岸經貿關係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時期。為應對開放陸資 入島、全面「三通」與兩岸經貿合作大發展的新形勢,臺灣經濟部門負責人尹啟銘於 2008年12月率先提出設立「經貿特區」與兩岸「特區對特區」的構想: 未來在加工出口區條例中以區中有區概念,尋找適當地點設立經貿特區。隨後,臺灣 行政部門負責人劉兆玄表示將建立「臺商經貿特區」,後又改為建設「經貿營運特區」 ,其基本思路是「兩岸分工,全球運籌」,提供比區外、自由貿易港區、加工出口區 更優惠的投資條件,其中內容包括了「特區對特區」合作互免關稅,機器設備進入特 區免關稅,開放原禁止祖國大陸進口原料零組件進入特區加工,貨品不限出口。臺灣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上任後,也一度提出將「自由貿易港區」全部升級為「經貿營 運特區」。然而,這一政策目標與規劃,因為臺灣行政與財經主管部門人事頻繁調整 而發生變化。臺灣財經部門放棄經貿特區構想,開始推動建立自由經濟示範區。時任 臺灣「經建會」主委的尹啟銘繼續倡導兩岸「特區對特區」的合作構想,強調兩岸經 濟合作框架協議無法一步到位免關稅的貨品,未來擬以經貿特區作為互免關稅貨品往 來優惠的先行試驗區,並使兩岸產業分工在特區內實現,並不排除將「海西經濟區」 納入試點選區考量。但這一設想並沒有成為臺灣當局的最後政策與規劃,沒有取得實 質性進展。特別是在今年6月20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在島內引起很大爭議, 臺灣內部已較少討論兩岸特(園)區的對接與合作問題。 二、海峽兩岸經濟特(園)區對接與合作的主要障礙 目前推進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已經具備一定條件:海峽兩岸執政黨有基本的政治互 信,兩岸關係呈現良好發展局面,兩岸經濟合作已邁入機制化與制度化的軌道,兩岸 經濟發展與合作有現實需要,兩岸對推進特(園)區對接與合作有一定願望與共識等。 但目前海峽兩岸特(園)區合作仍面臨不少困難與障礙。總體上呈現為「祖國大陸積極 、臺灣消極」、「民間積極、官方消極」,「地方積極、上面消極」。 (一)臺灣當局對兩岸特(園)區合作不夠積極主動,政策保守,開放不足 祖國大陸對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有較強烈的動機與願望,但臺灣當局則從積極轉為 消極,政策保守,目前沒有積極作為。 (二)臺灣內部有一股較強的反對向祖國大陸經濟開放的聲音 臺灣島內政治社會生態複雜,對於兩岸關係發展尤其是兩岸經貿合作,或出於經濟利 益原因,或出於政治考慮,有一股反對經濟自由化與向祖國大陸市場開放的聲音與勢 力,嚴重阻礙兩岸特(園)區對接與合作。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在臺灣島內 引起巨大爭議,尤其是民進黨堅持並達成在立法機構「逐條審議、逐條通過」的共識 ,對未來兩岸經貿合作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三)臺灣新型經濟特區建設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過去臺灣加工出口區與科學工業園區等開發性經濟特區發展頗為成功,取得了很好的 經濟效益與示範效果。但新型經濟特區的建設,政策形成與決策過程,受經濟與非經 濟因素影響大,導致目標不夠明確,開放幅度不夠大,發展內容不夠廣(單一),而且 存在著可變性與不確定性。 三、對推進海峽兩岸經濟特(園)區對接與合作的幾點思考 (一)總體原則與思路 要推動與實現兩岸經濟特(園)區的對接與合作,海峽兩岸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大膽開 放,積極進行制度創新。 兩岸經濟特(園)區對接與合作的最重要精神是「先行先試」,要充分體現政策的特殊 性、開創性與先試性,即在規劃或選定的特(園)區內率先實施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的 開放政策措施。 實現這一目標的路徑是「學術先行,政策跟進」。目前兩岸學術界可率先就推進兩岸 經濟特(園)區對接與合作進行學術交流與討論,並由有關機構負責,在海峽兩岸輪流 舉辦兩岸特(園)區發展與合作論壇,建立平臺,進行機制化的兩岸經濟特(園)區學術 交流,同時就兩岸經濟特區轉型、發展進行探討與相互借鑑,為兩岸經濟特(園)區的 實際合作創造理論基礎,提供知識支援。在此基礎上建立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的運 作機制與平臺。目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在宏觀層面有兩岸經濟合作工作小組,中觀層 面有地方政府的經濟合作,在微觀層面有企業之間的合作。但對特區或園區這種特殊 的區域經濟合作,還沒有建立專門運作機制與平臺。推動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是 由特(園)區、地方政府或是當局哪級主導,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目前兩岸經濟特 (園)區初級合作是由地方政府或園區共同推動,尚沒有兩岸之間的特(園)區合作協商 。未來兩岸應將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之內,建立兩岸經濟特 (園)區合作工作小組,專門負責與推動兩岸特(園)區合作事宜。 以實現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特區對接與合作為發展方向。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應 是階梯式的,有不同層次與不同水準的合作。第一層是兩岸經濟特(園)區的一般性交 流與合作。第二層是兩岸經濟特(園)區內以產業為主的經貿合作。第三層是兩岸自由 貿易區性質的、開放範圍更大並有制度對接的高水準特(園)區合作。可以説,制度對 接與合作是兩岸經濟特(園)區是否獲得突破的關鍵所在。而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 的特區對接與合作,應是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的重要目標與方向。目前臺灣努力發 展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均屬於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經濟特(園)區。祖國大 陸多個地區也開始積極爭取建立自由貿易區,包括北京、廈門、天津、吉林等均提出 建立自由貿易區的設想。可見,推進兩岸自由貿易區性質的特(園)區合作應是未來規 劃的重要方向。 (二)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的路徑與方式 在推動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中,是選擇一個或多個特(園)區「先行先試」,重點推 動,還是大範圍的、無規劃的全面展開,是兩種不同的路徑與方式。顯然,在一定範 圍內選擇特區或園區合作比較可行。 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大致存在「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等多種可能的 合作方式。具體如何選擇,取決於兩岸當局的政策制定與兩岸協商的共識。較穩健的 做法,宜從「一對一」合作方式做起,即海峽兩岸經過協商,選擇一個經濟特區或園 區作為試點進行推動,然後再推廣。 同時,還涉及兩岸不同性質經濟特(園)區合作的選擇。是進行產業差異性大的特(園) 區進行合作,還是選擇同質性高的特(園)區合作,值得討論。 (三)處理好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的三個關係 在推進兩岸經濟特(園)區的對接與合作進程中,需要處理三個重要關係。 一是處理好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與現有經濟合作制度框架的對接。海峽兩岸已簽署 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正在積極努力簽署海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 ,為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與市場開放創造了條件,在一定程度上壓縮了兩岸經濟特 (園)區合作「先行先試」的空間。兩岸需要就特(園)區合作做出制度上的安排,提供 製度保障,即需要制訂專門的政策來推動。重點不是特(園)區的關稅減免或稅收優惠 ,而是市場的更大開放與經濟自由化,減少制度與政策上的限制,提供較區外更大的 自由發展空間。 二是處理好兩岸特(園)區合作與對外經濟合作的關係。兩岸特(園)區應取開放式合作 模式。設立兩岸經濟特(園)區的目的是以實施特殊政策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政策開放 是對區外、境外所有企業,顯然不是針對兩岸企業的。即使祖國大陸設立的一些專門 針對兩岸合作的經濟特區或園區,也不限制港澳及海外企業的進入,同樣適用優惠政 策與相關規範,只是在某些情況下臺商享有優先權即「同等優先,適當放寬」。這也 説明,兩岸經濟特(園)區的合作不具排他性。因此,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是一種開 放式的特殊區域經濟合作,而不是封閉式的單純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即使專門設 立兩岸特區或園區,也會不排斥其他企業的進入與合作。臺灣在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 的規劃時表示,推動與祖國大陸特區對接,也爭取與日本特區合作。 三是處理好兩岸經濟特(園)區合作與兩岸次區域合作的安排。 兩岸新型經濟特區的建設,即自由貿易試驗區或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長遠目標,是為進 一步對外開放、與世界自由貿易區發展接軌創造條件。臺灣明確表示,建立自由經濟 示範區的長遠目標是逐步建立自由貿易島,為早日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議(T 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CPE)創造條件。因此,兩岸經濟特(園)區的建設不僅 是促進兩岸經濟合作,而且有助於參與國際經濟區域整合與融入世界經濟體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7.1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1413891.A.3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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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時表示,推動與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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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特區對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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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明了就是要加速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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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ontj (123.193.227.111), 05/30/2014 1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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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轉去站內信箱,再轉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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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5:51, , 5F
瞭解 謝謝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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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X-43Cx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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