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請放心讓阿扁總統保外就醫養病
查了法條
保外就醫依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
(二) 受刑人衰老或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
(三) 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後未滿二月者。
得斟酌情形,執請監督機關(即法務部)許可後,保外就醫。保外醫治期間,不算入刑期
之內。保外醫治受刑人違反保外醫治應遵守事項者,監督機關得廢止保外醫治之許可。至
於羈押中之被告,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一四條第三款規定,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
者,得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保外就醫。
馬英九說,保外就醫其實就是「醫療假釋」,也就是出來後,其實就自由了;這是法
律和醫療的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在哈佛攝影系的眼裡,保外就醫=放人,真不愧是水母腦總統
另外,保外就醫是由法務部來作裁定,今天阿扁能不能保外就醫卻似乎要經過馬英九同意
這是不是代表總統的手已經伸進司法裡了?
馬英九上任後,人權.司法.自由不斷的倒退,違憲亂紀.行政濫權,黨國不分
冷血無情的馬英九面對學生及民眾都不會有一絲心軟了,何況是他的仇人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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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理解越南人的困惑嗎?
‧貼紙上寫 I am from Taiwan
‧接走台灣人的班機卻寫 China Airlines
‧飛往的目的地是 Chinese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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