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法扶
※ 引述《ZMittermeyer (無限期支持手毛)》之銘言:
: ※ 引述《dake (V FOR VENDETTA)》之銘言:
: : 就我在四月份的時候在八卦版說槍斃馬英九
: : 後來有人把資料拿去告密了!
: : 今天下午六點多的時候台南刑事局拿案件要我去作筆錄
: : 罪名應該是妨礙秩序罪!!
: 妨礙秩序是章節 不是法條
: 你中的一定是這一章的刑法153煽惑犯罪
: 這一條根本是萬用思想犯鬥爭工具吧 昔有刑法100 今有刑法153
: 莫須有都可以用這一條搞你 真是偉哉
: 來搞廢除刑法153條聯盟啦
沒錯! 我已經去請過律師 經費我自行負擔
今天剛去做過筆錄
不過作筆錄這個警察算人不錯 其實他也對這個案件莫名奇妙
有需要辦嗎?
不過這也是上面交代下來要辦的!! 就是台北電信警察丟給他們的案件
他說手頭還很多!!
另外律師說我之前那些發言如果半年前一年前根本不會怎樣
現在是學運還有路過中正分局之後 政府要辦人來展現 "公權力"
律師還有說所謂煽動他人犯罪 就是你有說出來客觀事實就算有!
所以聽的人有沒有做沒有關係! 他說要批評說推翻馬英九沒有關係
但是"槍斃"馬英九比較明確 要避免!
所以我也認為這是一個惡法 檢視思想
另外當時我曾經想要自己刪除結果被M文 那到底是誰有權M文?
電信警察嗎?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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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94.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207703.A.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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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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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誰有權利力M文?
版主後來也刪掉啦 我想了解是誰M文!!!!!!!!!!
※ 編輯: dake (114.40.94.151), 05/16/2014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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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2:4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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