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民要割闌尾 蔡正元:呵呵 歡迎來!
: ※ 引述《veq (微客)》之銘言:
: : 我想他這麼有恃無恐的原因是這個
: : 公職人員選罷法 第 90 條
: :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 : 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 : 這不是鳥籠罷免,什麼才是鳥籠罷免
不管是不是鳥籠,一旦罷免案成案,就是成功了一半。
算算立委任期已經不久,就算罷免不成立,也已經造成被罷免的對象形象的破滅。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30921/368967/
這是首次罷免鄉長的結果。
雖然不成立,(同意罷免占總票數94%)但此後鄉長選舉就一直變天到現在。
不要因為無法罷免就放棄,只要達到1/3的票數,實質上就已經是成功了。
因為在無法宣傳的情況下都可以拿到37%的罷免票,正式選舉可以大肆宣傳,
你認為那些人還能再選上嗎?
我們要凸顯罷免法的不合理,留下深刻的印記,讓所有人知道發動罷免的決心。
此後人們對於手中的一票,就不會再沉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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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onarotti (36.232.227.238), 05/05/2014 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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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05 22:31,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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