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兩岸板文章處理標準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無想流流星拳)時間16年前 (2008/08/01 15: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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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MAEL77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我不認為這不會損及香港人民的感情. : #18a00tVF : 其實仇恨起來﹐除了戰爭﹐大陸人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 海外的大陸人遇到junior的台灣人可以拼命的踩和欺負。 : ^^^^^^^^^^^^^^^^^^^^^^^^^^^^^^^^^^^^^^^^^^^^^^^^ : 台獨分子﹐該死。 : ^^^^^^^^^^^^^^ 這樣說吧, 我當然認同, 這種言論針對任何一個地方的人, 那地 方的人都必然會反感. 不用改為香港人, 作為香港人我們自然早 已感同身受. 我並非認同現在的情況就理想, 我說的是, 我不贊同以針對版主 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向. 單純的批判或者質詢, 是忽視了這版根本 就未存在一個通用法則的問題. 除非說, 我們有另一個更好的版主, 正打算要將現在的版主取而 代之, 那當然可以批判版主, 然後取代. 或者我們有更好的版規, 而這個版規是能夠精確執行的 (即是說 , 沒有像「攻擊性字眼」這些必須由版主自由心證的詞語) , 而 版主只要執行好版規就不必再負上更多的責任的法治模式. 但目前是沒有, 先不論我香港人, 臺灣人是否自己有了共識? 如 果不該這樣管治兩岸版, 應該怎樣管治, 以及誰去管治? 給予版 主多少的權力? 這些問題才是重要的, 我們說要客觀, 不妨重新 開始. 重新介定應給的權力, 但一旦定了線, 當版主用這權力而 傷害自己時, 就不應說是濫權, 當版主處理不到權力沒有劃定的 範圍時, 也不能說是版主有問題. 任何東西只要不是完美就一定是有問題的, 這世界上不存在完美 的法律, 自然一定有問題. 問題是我們打算接受些甚麼? 我們拿 一件事出來批判, 不是單純為了批判而是要改善事情. 現在的問 題在於這批判, 如果我們說, 版主應該做到更多, 否則版主就別 做了, 那版主真的說「不做了」的話, 那結果會如何? 我相信這 並不是大家想要的結果. 如果我們要談的是法律, 而不是正義, 那麼我們得要理解法律是 必須要有明確的條文, 判決者, 執行者才能實行. 但現在這討論似乎三者都是問號, 我們沒引據條文, 沒有說應該 有誰判斷, 也沒有給予誰執行的權力. 若說版主自由心證的範圍太大, 那應該明定至哪個範圍? 我們說 這是不合理的話, 那怎樣才是合理? 就算版主真的是版皇, 問題是何謂版主? 何謂版皇? 兩者都定義 含糊甚至沒有定義, 版皇是虛設的, 只是用來諷刺用的詞語. 而 不具有任何意義, 自然也不成為對版治的合理意見. 如果說人治的標準不能取信於大眾, 那, 用哪個標準能比現在更 能取信於大眾? 是否用上法治, 大家被判罪時就會心服口服? 大 家是否不會對版規定義以外的攻擊感到不滿? 如果這裡需要的是法治, 那大家需要的就是先要信服法治. 信服 法治就是理解到法治經常是不正義, 不公平, 也可以是對自己不 利的, 我們不能選擇對自己有利時才信, 法治才得以推行. 我們 質疑版主選擇性的執法, 我們不能不明白, 這有部份是因為大家 對版規也是選擇性的信服. 比起自己有多不服, 重點在於怎樣才服? 這是必須說出來的. 如果拿一個標準出來, 大家不是為了遵守也不是為了改革, 而單 純只是為了質詢的話, 這, 只會令版規本身已成為另一罵戰的源 頭吧. 我們要談之前應該要談的是我們要用甚麼準則和哲學去處 理版務, 我們不應該空泛的拿「公平」, 「好」之類的說詞去研 究這問題的. 我不認為版主是用來爭風吃醋用的工具, 不是用來給任何一方協 助去酸另一方的, 要不我們說我們要放棄所有秩序, 但如果需要 有秩序, 就一定需要法庭. 所以我不贊同說討論區不是法庭, 相 反我們討論區的版務就是法庭. -- 基於飲水思源的理念, 還是該打的廣告, hkday.net --- 碩果僅存還願意和其他地區轉信的香港 BBS -- ※ 編輯: chenglap 來自: 144.214.120.253 (08/0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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