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我被DPP版主劣退無道理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老闆~有炸蝦嗎??)時間16年前 (2008/03/13 22: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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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dreamysky (老闆~有炸蝦嗎??)》之銘言: : : 16 3/06 Escarra ◇ 劣文退回(洗板)長昌政策-拆解馬英九財經神話 : : 17 3/06 Escarra ◇ 劣文退回(洗板)長昌政策-幸福經濟 勞工政策 : : 18 3/06 Escarra ◇ 劣文退回(洗板)政見又改了耶 : : 19 r 3/06 Escarra ◇ 劣文退回(洗板)長昌政見-中國政策白皮書 : 就單純的是否要認定為劣文來考量,板主對其他幾篇的認定我沒無異議,第四篇還要再考慮 : 但在考慮到板主已發過劣文宣告,而申訴人在公告後發的前三篇文章實在... : 我不打算干預此次板主將第四篇也算進去的作法 劣文預告為該天凌晨零時 我因為一小時四篇文章被警告 劣文為七小時"五篇"文章中四篇文章 其中第二跟第三篇文為上午11時跟下午17時 相隔六個小時 "到底"幾篇算劣文 板規沒有寫 DPP進版名稱先前的為"進版等同於已經看過板規" 但是沒有人要求進版前應該去看過去判例 哪一條版規說: 洗版為發文過多而且為七小時發五篇文為過多? 我不懂這到底是什麼道哩! 喔~版主過去這麼判小組長沒意見 所以他這次這麼判小組長也沒意見 問題在於板規並沒有詳細規定 洗版的定義 到底多少時間多少文章為劣文 要不然版主爽 24小時兩篇文章只要版主不開心,版主都能劣文阿... 那誰還要再DPP開新文? 至於我的文章實在怎樣 還有請小組長告知! -- 如果你喜歡懷念[味全龍] 請光臨Dragons 如果你也是喜歡["老洋基迷"] 請光臨NY-Yankees 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筆] 請光臨http://blog.yam.com/dreamyskyblu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35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92.192.90.35 (03/1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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