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組務判決可以PO在被申訴的原看板上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BioMachine)時間16年前 (2008/02/10 23:0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認為現在版主vs申訴網友的地位是處於一種很不對等的關係 假設一個網友莫名其妙被設劣文或是被浸水桶 就算小組長最後判決這個劣文無效,或是水桶判決不當 可是對該當事人多多少少傷害都已經造成 以禁言數日這個處罰來說好了 其實就算最後判決還給該網友公道 實質上,該網友在這段期間的發文權益業已被侵犯 此外,這位網友還要耗費心神在這裡提出申訴並回應該版主質疑 相對的 目前組務規範的設計卻沒有要被判決處置失當的版主盡相應的責任的機制 考量版的順利運作 我認為如果版主少數處置失當就直接去職也不是適當的方法 但是否可以有個制度對該網友做個基本補償 另外,也讓該版主有個警惕呢? 對於上述問題的解決,我的建議有兩點 1.組務判決除了在PoliticsLaw公告外,另外在該版公告 會來PoliticsLaw看文章的網友很少 如果能讓更多網友看到判決,除了對該版主有個警惕外 也可作為網友判斷該版主是否適任的一個參考 另外,平時讓網友能更容易看到這些判例 可以提醒更多網友自己具有哪些權益?要如何申訴? 也能讓大眾更清楚的釐清界定版主和網友間權利的範圍 2.版主停權機制 如果一段時間內,版主濫權次數過多 是否可以也讓版主進一段時間的"水桶" 透過停權,讓該版主休息一下 也更能達到警惕的效果 以上兩點建議,歡迎大家討論,也希望小組長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31 ※ 編輯: BioMachine 來自: 61.216.1.31 (02/10 23:11)
文章代碼(AID): #17hnDS83 (PublicAffair)
文章代碼(AID): #17hnDS83 (Public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