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dian 板的板主不當處置
※ 引述《halulu (ei chan)》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4887 1/13 halulu □ [公告] mstory 水桶4天
: : 你來這裡,我把你當人看,給你教育,給你機會 還不少次
: : 安靜了幾天又繼續到處挑釁?
: : 視為鬧版
: : 原文刪除備份 水桶四日
: : 下次可能是劣文+水桶處理
: : ===================================================
: : 能不能請版主指出來
: : 我的文章
: : 那裏挑釁了誰
: : 又違返了版規那一條?
: : 不要幾句話
: : 說我挑釁了
: 你的文章,我都有備份。
: 特意來找你麻煩的人也不是沒有
: 您算是本版的"愛用者"
: 相信置底版規應該是讀了很多次
: 1.不成文板規
: 板規僅是板主管理原則的先事聲明,板規未提及者不代表板主無法可管。
: 板規不可能預料所有狀況,新裁決也可能抵觸原有板規。
: 二.刪文原則
: 1.轉貼文章與前面有重複者。
: 2.發文請儘量在三行以上;文章過短或言之無物者板主有權視內容予以刪除。
: 3.爭議筆戰者,板主有權視情況整批刪除。
: 4.灌水鬧板謾罵文、人身攻擊或毀謗他人、文章用語不雅者。
: 5.請勿無斷轉錄他人文章。
: 6.其他違反法令、網路禮儀、及損耗網路資源之文章,板主有權視情況刪除。
: 您的發文一直有爭議,
: 我也一直給您機會
: 您若是想來好好討論,請您好好討論
: 若是想來炒熱氣氛,謝長廷版不是熱炒一百應該不用,謝謝
真是奇怪
那你至少要解釋一下
我的文章是那裏不對了
拿一堆板規來說嘴?
有啥意義?
那要這樣搞
以後的法官大家都學你
犯了啥法
自已去中華民國所有的法律找
法官定你有罪就行了
你覺的這樣好不好啊?
把所有的板規列出來
就能證明你是對的嗎?
你要定我罪
好歹要說我那裏錯了
讓我心服口服啊
而不是拿了一堆板規就來說嘴
這就是你身為版主的水準嗎?
以後每個版主都學你就行了
我要的是
你清楚的告訴我那裏不妥了
而不是看你拿一堆板規毫無意義的在說嘴
啥麼給我教育
你別搞笑了好嘛
拿出一堆板規
然後啥也沒說清楚
這叫那門子的教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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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65.37
※ 編輯: mstory 來自: 118.169.65.37 (01/1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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