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版主frozenblue亂判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再見)時間17年前 (2007/07/17 2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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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現在是像小組長說的,"板主以此為由"同時"減輕對於雙方的處分" 那我也認同這是彈性空間運用沒錯。 但現在的情況是,就像我之前所說,扁版版規並無規定轉貼文章一定要把標題放在篇名。 如果說一定要把標題放在篇名,否則就是違反轉貼的版規,那麼違反版規的文章可就多 了,比如說一個討論串裡都是同一個標題,但卻常常有人在討論串中轉貼各式各樣的消 息和新聞,那麼這些文章是不是也都違反版規,需要被刪除? 所以在下認為現在的情況是,該篇文章根本不該被刪除,而且扁版版主frozenblue有判 決不公的疑慮,因為在該篇文章沒有違反版規的情況之下,被減輕處罰的只有dirak而已。 請小組長參考,謝謝。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frozenblue (大雨將至)》之銘言: : : 1. 該篇文章原文標題原即違反版規,本版規定轉錄新聞時應引用原新聞標題。 : : 2. 該文內容與本版7/9修正後討論主題不符,而標題則在酸諷陳水扁造神 : : 被檢舉之推文則因此而以馬神反譏 : : 綜上,發文者與推文者確實皆有違反本版規定之處 : : 但因本案僅牽涉使用者對陳水扁與馬英九兩政治人物之觀感 : : 而與其他使用者個人權益無涉 : : 例如貴使用者所舉之例乃明顯對其他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兩者自當不能相提並論 : : 故我不認為當我僅對原發文者選擇從輕刪除原文以示警告的同時 : ^^^^^^^^^^^^^^^^^^^^^^^^^^^^^^^^^^^^^^^^^^^^^^^^^^^^^^^^^^ : : 有需要對推文者的類似行為處以比刪文更嚴厲的罰則 : ^^^^^^^^^^^^^^^^^^^^^^^^^^^^^^^^^^^^^^^^^^^^^^^^^ : : 以上為版務對本案之解釋 : : 若組務認為本案應更嚴格的依版規重新進行處分,將遵照辦理 : : frozenblue : 若板主以此為由"同時"減輕對於雙方的處分... : 我會把這個當成板主管板時的彈性空間運用,一般來說我會尊重板主行事 : 但建議板主日後在作出類似判決時,請同時在公告裡向大眾說明減輕處分的考量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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