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濫用職權] KMT版版主 濫用職權 內附文說明
這位板大~~
你知道嗎~??
警察看到現行犯可以直接逮捕
檢調也可以主動進行調查偵辦
板主看到違規當然也是可以直接處理
照你說法~
警察可以逮捕現行犯
那為什麼要有報案的制度~??
你可以理解吧~
※ 引述《spirit711628 (單身俱樂部部長 N )》之銘言:
: 請問進看板時先看板規是不是常識呢?
: 不知道這點常識小組長到底有沒有
: 看一下KMT版至底板規有很難嗎??
: 這位c版友說他只是提醒版主
: 那麼算得上是檢舉嗎?
: 致底板規區
: ║違規類別║ 說 明 ║文章罰則║推文罰則║
: 4║無效檢舉║於置底檢舉區以外之處提出檢舉。 ║ 刪 除 ║ 無 ║
: 是無效檢舉
: 而他自己也承認只是提醒而已
: 難不成所謂的提醒不是當作他一般發言來看?
: 以後每個人都隨便在推文中提醒
: 那至底檢舉區是在幹麻的?
: ※ 引述《cyrup (cyrup)》之銘言:
: : 好啦,我就是當事人cyrup,我不發言是因為我還沒有找到瞧得起你的
: : 理由,你怎麼就要逼我出面呢?
: : 「公告」與「水桶」是公器,使用如果沒有分寸是會變「麻糬」的,你
: : V大要玩耍只會搞糟kmt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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