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濫用職權] KMT版版主 濫用職權 內附文說明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蜜雪)時間17年前 (2007/01/18 04: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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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板大~~ 你知道嗎~?? 警察看到現行犯可以直接逮捕 檢調也可以主動進行調查偵辦 板主看到違規當然也是可以直接處理 照你說法~ 警察可以逮捕現行犯 那為什麼要有報案的制度~?? 你可以理解吧~ ※ 引述《spirit711628 (單身俱樂部部長￾ ￾N￾ )》之銘言: : 請問進看板時先看板規是不是常識呢? : 不知道這點常識小組長到底有沒有 : 看一下KMT版至底板規有很難嗎?? : 這位c版友說他只是提醒版主 : 那麼算得上是檢舉嗎? : 致底板規區 : ║違規類別║ 說 明 ║文章罰則║推文罰則║ : 4║無效檢舉║於置底檢舉區以外之處提出檢舉。 ║ 刪 除 ║ 無 ║ : 是無效檢舉 : 而他自己也承認只是提醒而已 : 難不成所謂的提醒不是當作他一般發言來看? : 以後每個人都隨便在推文中提醒 : 那至底檢舉區是在幹麻的? : ※ 引述《cyrup (cyrup)》之銘言: : : 好啦,我就是當事人cyrup,我不發言是因為我還沒有找到瞧得起你的 : : 理由,你怎麼就要逼我出面呢? : : 「公告」與「水桶」是公器,使用如果沒有分寸是會變「麻糬」的,你 : : V大要玩耍只會搞糟kmt板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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