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版主無法無天是慣例嗎?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沉默‧封印......)時間17年前 (2006/12/28 08: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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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我在那篇的公告下說過不能回應了 : 作者 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 站內 a-bian : 標題 [公告] ChinaSucks、mstory 請注意 : 時間 Wed Dec 27 13:55:10 2006 : ─────────────────────────────────────── 水桶原則第17條:公告底下推文、與公告無關人士回覆公告,水桶三天。 這是扁版版規 以下開始討論 18005 m 12/27 ittt □ [公告] ChinaSucks、mstory 請注意 從這篇標題來看 很明顯的mstory與公告有關 而公告內容也僅僅只有「公告勿推噓」 並沒有「公告勿回應」 因此與公告有關的mstory顯然有回覆公告而不被水桶的權利 至少不是因為「回覆公告」這罪名而被水桶 然而 18010 m 12/27 ittt □ [公告] mstory 水桶三天 「 回應公告 」 水桶三天 ............... 我只能說 如果沒有沒列在扁版版規裡的隱藏版規<背後大頭目??????> 那就只能說ittt真的用錯罪名了 PS:這案子結案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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