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馬英九板版主einstean判決不公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時間18年前 (2006/08/05 18: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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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rokofan (笠原弘子 命!)》之銘言: : 我覺得奇怪的是,即使小俠女沒有問題, : 那把「小俠女」打成「小蝦女」是否不需處分? 看起來"蝦"應該是沒有貶抑之意... 當然如果他打成"瞎"的話我一定開罰... : 如果說陳金「鋒」不小心打錯成陳金「峰」, : 一般人睜眼閉眼就算了,但是打成陳金「瘋」的時候就應該處理了吧 : 就如馬版上最新的一個判例,一堆人(包括e版副)都把金恆「煒」 : 弄成金恆「偉」,我相信這還不太需要在意,但若有人改成金恆「痿」就太超過了 : 還是說以後我在ma19版可以不小心打成「洨」馬哥? 是"恆"還是"恒"?難道是兩者通用? -- 是啊.....我只是個人魚..... 無法跟王子結合,我...我的命運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個好女孩,祝你們永遠幸福! 還有一件事就是.... 偶爾...也請想想我..... A.I. 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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